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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仁县司法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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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仁县司法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永仁县司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永仁县司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永仁县司法局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制定的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按照县委、县政府指示、部署,结合实际编制全县司法行政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2.拟定全县的法制宣传教育与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
    3.指导、监督司法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管理乡镇司法所领导干部和队伍建设;负责司法系统警务管理、警务督察工作。

4.负责全县法制宣传,普及法律常识,制定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各行业和基层依法治理工作。

5.负责司法系统后勤、资金、物资、技术装备的计划、分配和使用管理工作;指导司法系统计划财务工作;负责司法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6.负责管理指导全县律师工作,公证工作,法律服务工作和法律援助工作,统一监管社会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市场秩序。
    7.负责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监督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安置帮教工作;承担永仁县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永仁县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

8.负责全县司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和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指导全县法学理论研究工作,指导全县律师协会、公证协会、人民调解协会及企、事业法律顾问协会工作。

9.组织实施法学教育,负责全县普法骨干和法律服务人员的法律业务培训工作。

10.承办永仁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抓紧完成“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准确把握“十四五”时期的阶段性特征和发展趋势,结合永仁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科学制定司法行政“十四五”规划,做好“十四五”时期全县司法行政改革发展涉及的重点项目规划及项目申报工作,争取纳入“十四五”国家、省级、州级、县级专项规划编制项目清单。
    2.推动司法行政全面深化改革向纵深发展。围绕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部署要求,贯彻落实《云南省全面深化司法行政改革纲要2018-2022年),统筹推进司法厅、州委、州委政法委涉司法行政改革任务,精准研判推进改革中面临的主要风险点,稳定有序推进改革。对已经推进的各项改革任务进行“回头看”,及时总结推广经验,以亮点工作带动改革整体推进。
   3.强化基层司法行政建设。全面加强县级司法行政工作建设,落实县级司法行政工作经费保障。坚持把司法所工作作为全面依法治的基础性工程来谋划和推进,贯彻落实《云南省司法所工作规范试行)》多措并举充实司法所力量,提高司法所队伍素质,将司法所打造成为基层法治建设的基础平台和基层公共法律服务的一线窗口。
    4.加快“数字法治、智慧司法”信息化体系建设。贯彻落实云南省司法厅信息化建设三年规划20202022年)》,加快构建两个基础支撑体系、完善两个服务体系、完成五类核心业务建设、构筑三大信息化保障体系。全面推进“智慧司法所”运行全覆盖,强化科技对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支撑、支持、贡献力度。
    5.推进永仁司法行政系统指挥体系建设。按照省司法厅统一安排,加快推进指挥中心对法律服务等资源的整合,建立健全统一调度平台,实行指挥中心统一入口、统一转办、统一汇总、统一反馈。深入推进指挥中心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进一步加强应急处置体系和工作调度体系建设,强化风险收集研判,健全完善应急预案,确保州县两级司法行政指挥中心功能作用得到有效完善。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永仁县司法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永仁县司法局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2人。其中:行政编制2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9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永仁县司法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永仁县司法局没有国有资本经营安排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永仁县司法局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800.2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00.24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38.9万元,同比上升5.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导致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度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永仁县司法局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768.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0.01万元,占总支出的85.89%;项目支出108.4万元,占总支出的14.1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支出合计与上年相比增加7.07万元,同比上升0.9%。主要原因是:2020年人员增加导致支出比上年度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永仁县司法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60.01万元。2019年用于保障正常运转的日常基本支出286.83万元,比上年增加373.18万元,同比增长130.1%。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提高在职人员、退休人员工资标准及提高各类社保、住房公积金标准。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94.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0.0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5.9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9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永仁县司法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8.4万元。比上年减少25.66万元,同比减少19%。减少的主要原因:2019年购置公务用车31.24万元,导致项目支出比下度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永仁县司法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68.4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永仁县司法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61.3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增加7.07万元,同比上升0.9%。主要原因是:2019年人员增加导致支出比上年度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类)支出625.0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34%。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576.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5.91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5.1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8%。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17.1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41.66万元。

3.卫生健康(类)支出41.6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3%。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27.8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3.81万元。

4.住房保障(类)支出36.5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5%。主要用于单位住房公积金支出。

永仁县司法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2020年支出(万元)

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比例%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625.02

82.8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65.18

7.53%

卫生健康支出

41.69

4.71%

住房保障支出

36.52

4.78%

合计

768.41

1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永仁县司法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76万元,支出决算为6.11万元,完成预算的10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69万元,完成预算的89.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43万元,完成预算的124%。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县大力加强预算管理改革,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压缩基本支出规模,减少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较去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减少,但因2020年项目增多,接待上级督察验导致公务接待费用增加,导致三公经费整体增加。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28.31万元,下降82.2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9.76万元,下降91.7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45万元,增长73.44%。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2020年未购置车辆。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69万元,占43.96%;公务接待费支出3.43万元,占56.0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6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69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开展司法行政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3.43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43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1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州级考核督察及外县到我单位开展工作交流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永仁县司法局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5.9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0.61万元,减少62.3%,主要原因是:由于人员减少办公费比上年减少。永仁县司法局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情况:办公费35.95万元,差旅费0万元,培训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3.43万元,劳务费18.9万元,工会经费4.9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2.69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永仁县司法局部门资产总额539.58元,其中,流动资产89.45元,固定资产450.1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0.7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7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539.58

89.45

450.13

379.6

4.1

0

66.43

0

0

0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8.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不涉及专用名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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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永仁县司法局公开表.XLS2021102205212183420211027051504690.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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