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永仁分局
2026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永仁分局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永仁分局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支出中期规划预算表
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永仁分局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基本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本县生态环境规划、参与拟订生态环境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本县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 。
(2)负责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配合上级部门开展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以及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牵头实施本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协调解决有关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本辖区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3)负责监督管理本县减排目标的落实。组织制定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并监督实施,确定大气、水、土壤等纳污能力,提出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称和控制指标,监督检查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4)负责提出本县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负责提出中夹财政资金、省级财政资金、州级财政资金申报和县级财政专项资金安排的建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
(5)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本县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监督指导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 。
(6)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本县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组织制定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并监督执法监督野生动植 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7)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有关政策、规划、标准等。牵头负责县辖区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和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对核材料的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及无损检验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
(8)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按照州生态环境局 授权,依法承担授权部分生态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具体工作。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9)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制定本县生态环境执法监测、生态环境应急监测制度并监督实施。承担属地生态环境执法监测,配合做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有关工作,承担生态环境应急监测任务。
(10)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拟订并实施本县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规划。
(11)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组织协调本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根据投权对各乡镇、县级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中夹和省、州、县党委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情况进行督察问责。配合做好中夹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以及各级生态环 境专项督查工作。
(12)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 。组织开展本(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和监督,查处生态环境违法问题 。负责本县生态环境保 护综合执法队伍建设 。
(13)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开展生态环境科技工作,组织生态环境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 示范,推动生态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 。
(14)开展生态环境对外合作交流,研究提出对外生态环境合作中有关问题的建议,参与区域环境保护合作,配合做好有关生态环境对外条约的履约工作,参与涉外生态环境事务,参与对外生态环境治理有关工作 。
(15)完成上级生态环境部门和属地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州生态环境局县分局要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全面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构建政府为主导、企 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永仁分局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局办公室、污染防治股、自然生态股、宣传法规股。下设站队2个,分别是:生态环境监测站、永仁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1.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永仁分局(简称州生态环境局永仁分局)是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的派出机构,为正科级。
2.州生态环境局永仁分局为州生态环境局的下级预算单位,2026年独立核算机构1个,无增减变动。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坚决守牢生态环境保护底线,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对云南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持续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构建 “管发展必管环保、管行业必管环保、管生产必管环保”环保工作“大格局”。
2.优化绿色低碳发展空间格局,强化以“三区三线”和“三线一单”为核心的县域空间管控,确保全县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减,落实“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主体功能定位,强化生态功能村生态环境优先保护,将生态环境准入、生态环境保护、资源开发利用等要求与全县建设开发相衔接,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力度。
3.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围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总体目标和指标体系,统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落实,以创建成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为目标,强化示范创建工作力度,立足“阳光能源产业园、阳光生态花果园、阳光四季康养园”的发展定位,持续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有序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
4.不断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紧盯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40项指标(2023年修订),高标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持续推动降碳能效提升,完善能源统计、节能分析和预警调控制度,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推进长江流域(永仁段)生态保护修复和系统治理,落实排污许可制度,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扎实推进“美丽河湖”建设。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6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6年10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4人,其中:其中:行政编制 3人,工勤人员编制1人,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0人,事业编制10人。在职实有24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4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务总收入6117040.35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717040.35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1400000.00元。
与上年对比财务总收入减少52859.35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717040.35元,其中:本年收入4717040.35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717040.35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52859.35元,主要原因与上年相比在职人员减少,基本支出有所下降。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117040.35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4717040.35元,其中:基本支出4589040.35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2859.35元,主要原因与上年相比在职人员减少;项目支出12800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88365.60元,主要用于支付退休人员统筹外养老金;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41511.53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养老保险;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83947.84元,主要用于缴纳行政人员医疗保险费用;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60781.12元,主要用于缴纳事业人员医疗保险费用;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94927.36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医疗补助;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8960.00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大病保险;2110101 行政运行3491228.46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工资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110299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128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环境监测与监察工作支出;2210201 住房公积金319318.44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无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的支出。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单位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单位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本单位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12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66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6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永仁分局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2300.00元,较上年减少800.00元,下降2.42%,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永仁分局2026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永仁分局202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7300.00元,较上年减少800.00元,下降9.88%,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0次,共计接待90人次。
2026年公务接待费与上年相比减少主要原因是:根据相关规定要求,严格控制接待规模,减少接待费用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永仁分局202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50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0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县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年度绩效目标:确保我县生态环境监察执法工作的顺利、有序开展,及时查处全县范围内的各种环境违法行为,维护全县环境安全。配备必须的分析仪器设备,加强人员培训和持证扩项,进一步满足永仁县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需求。着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认真做好永仁县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加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保护。
10县市分局监测监察执法专项经费项目年度绩效目标:预算资金专项用于十县市生态环境分局开展各类环保督察、监管执法、环境监测、环境污染防治监督管理等工作,对排污单位实施日常监管,保障我县生态环境安全。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确定的年度事业发展项目而发生的支出。
3.一般公共预算: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行使、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4.政府性基金预算:指政府通过向社会征收基金、收费,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5.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6.商品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永仁分局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12255.34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4962.44元,主要原因2026年在职人数较上年减少,基本支出减少。主要用于基本公用经费支出,保障单位日常运转。
(三)委托业务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永仁分局2026年委托业务费安排126000.00元,与上年对比170000.00元,主要原因2026年开展污染隐患排查需开展监测,我单位无监测能力的项目需委托监测预计县级补助环保经费增加。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永仁分局资产总额803738.29元,其中,流动资产4995.08元,固定资产798743.2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55081.87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52346.7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5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5年12月资产月报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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