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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仁县财政局 永仁县水务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

索引号:1153232701517648x4-/2022-0711002 公开范围:公开 著录日期: 主题词: 文  号: 生效日期:

县水务局、永定镇人民政府:

根据《楚雄州财政局 楚雄州水务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楚财农〔2022〕68号),现将2022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590000元下达给你们,资金分配、项目计划、预算科目及绩效目标详见附表。并提出如下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此次下达的预算指标,主要用于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山洪灾害防治2个支出方向,你们应该根据任务清单和相关规划或实施方案,统筹安排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和地方相关资金,确保重点任务支出。

二、本次州级在分配非贫困县资金时,进行了绩效评价结果和支出进度运用。在2022年度我县对资金的下达分配将参照州级做法与项目绩效情况和支出进度相结合,请县水务局引起重视,认真做好项目支出资金重点绩效跟踪和评价工作,加快资金支出进度。

三、请严格执行《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2〕22号)、《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云财农〔2021〕153号),分配给整合试点脱贫县的资金一律采用“切块下达”资金项目审批权限完全下放到县,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整合试点工作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资金。县水务局在接到资金文件后,应及时将资金分解至项目实施单位。此次下达的资金因脱贫县涉农资金整合需调整绩效目标的,在次年绩效考核时不再考核该部分资金对应的原任务完成情况,并按规定纳入相应的部门绩效管理,请按规定备案。脱贫县调整后的绩效目标表,请于2022年6月30日前报州财政局、水务局,7月9日前州级汇总报省财政厅、水利厅备案。

四、请严格执行《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水利厅转发财政部水利部关于印发中央水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农〔2019〕181号)、《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

附件:1.永仁县2022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分配表

2.永仁县2022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绩效目标表

永仁县财政局 永仁县水务局

2022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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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永仁县2022年农业综合水价改革项目资金分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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