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水务局、永定镇人民政府:
根据《楚雄州财政局楚雄州水务局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水利救灾资金(第一批)的通知》(楚财农〔2022〕76号),现将2022年省级水利救灾资金(第一批)300000元下达给你们。请列入2022年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130315·抗旱”,资金分配、项目计划、预算科目及绩效目标详见附表,相关要求如下:
一、本次下达的省级水利救灾资金主要用于抗旱支出,并按照《云南省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云财农〔2021〕33号)管理,收文后,及时将资金拨付到项目实施单位,确保专款专用,突出抗旱保供水工程措施,确保抗旱投入长期发挥效益。严禁挤占、挪用、滞留资金。
二、本次下达资金不下达绩效目标。县水务局及时填写绩效目标表,于6月25日前与县财政局联合上报州水务局和州财政局。
附件:1.永仁县2022年省级水利救灾抗旱项目资金分配表
2.永仁县2022年省级水利救灾抗旱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表
永仁县财政局 永仁县水务局
2022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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滇公网安备 532327025323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