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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仁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资金(第二批)的通知

索引号:1153232701517648x4-/2022-0711007 公开范围:公开 著录日期: 主题词: 文  号: 生效日期:

县农业农村局:

根据《楚雄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楚财农〔2022〕87号),现将2022年省级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资金(第二批)(地方政府新增一般债券资金)2163400元下达给你们,请列入2022年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130153·农田建设”,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50302·基础设施建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31005·基础设施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快推进项目实施

要根据《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第4号)要求,加快项目建设前期准备工作,做好项目筛选、审核、批复、备案等工作,加快项目实施,避免“资金等项目”情况,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项目建设成效。

二、加强资金管理使用

要按照地方政府债券预算管理和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相关规定,尽快将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加快预算执行、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三、强化绩效管理

县农业农村局应做好本辖区内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将绩效管理贯穿于绩效目标编制、绩效跟踪、绩效评价及结果运用等环节,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年度预算执行完毕和预算项目实施完成后,应严格按照确定的绩效目标开展部门绩效自评。州农业农村局将适时组织开展部门绩效评价,州财政局视情况开展财政绩效评价,并强化结果运用。

附件:1.2022年永仁县省级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资金(第二批)分配表

2.2022年永仁县省级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资金(第二批)绩效目标表

永仁县财政局

2022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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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资金分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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