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乡村振兴局:
根据《永仁县乡村振兴局关于请求拨付2022年沪滇协作工作经费的请示》(永乡振请〔2022〕13号)。现将2022年沪滇协作资金200000元下达给你们,资金分配、项目计划及预算科目详见附件。
该项资金用于实施上海帮扶项目。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切实按照上海市批复的帮扶项目内容开展项目建设,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上海市帮扶资金项目管理相关规定,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要求抓紧加快预算执行,加强资金监管、绩效管理和财务核算,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按照绩效目标要求开展工作,确保目标完成。
附件:1.2022年沪滇协作工作经费资金分配表
2.绩效目标申报表
永仁县财政局
2022年8月30日
| 上一条:永仁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州级财政项目专项资金的通知 |
| 下一条:永仁县财政局 永仁县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
滇公网安备 532327025323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