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水务局:
根据《楚雄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度美丽河湖奖补资金的通知》(楚财农〔2022〕151号),现从年初州级项目支出预算“巩固脱贫成果及推进乡村振兴---楚雄州美丽河湖及生态廊道建设以奖代补项目补助资金”下达100000元给你们,用于2021年度美丽河湖奖补资金。请列入2022年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130399.其他水利支出”,资金分配表、绩效目标表及预算科目详见附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按照《楚雄州河(湖)长制办公室 楚雄州财政局关于印发楚雄州美丽河湖及生态廊道建设以奖代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楚河长办〔2021〕8号),及美丽河湖建设相关行动方案、评定指南、实施方案等文件,加强资金的监督使用管理,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严禁截留、拉用或挪用资金等情况发生,确保专款专用。
二、加快项目实施和预算执行进度,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认真落实项目单位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预算专项中,对资金运行状况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开展绩效监控,确保资金安全高效。预算执行结束后,应对照确定的绩效目标开展绩效自评,形成相应的自评结果报送州水务局、州财政局。
附件:1.永仁县2021年美丽河湖奖补资金分配表
2.永仁县2021年美丽河湖奖补资金绩效目标表
永仁县财政局
2022年12月9日
| 上一条:永仁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度美丽河湖建设工作补助资金的通知 |
| 下一条:永仁县财政局 永仁县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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