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委组织部、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永仁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永仁县县级预算单位财政结余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永财库〔2008〕2号)文件精神,为严格资金管理,规范运作,经研究,现将2022年度单位结转(结余)资金7067749.21元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
请加强资金和绩效管理,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按照绩效目标要求开展工作,确保目标完成。
附件:2022年预算单位财政结转(结余)资金下达表
永仁县财政局
2023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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