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农业农村局:
根据《楚雄州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楚财农〔2022〕167号),现将2023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2350000元下达给你们。请列入2023年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130122·农业生产发展”,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50903·个人农业生产补贴”,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30310·个人农业生产补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资金和任务细化
严格执行《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修订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2〕25号)及《云南省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云财规〔2022〕7号)等文件规定,提前谋划,坐实做细项目前期相关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加快项目实施。同时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强化资金监管,并全面落实预算信息公开相关要求,确保资金安全规范使用。
二、加强预算绩效管理
严格按照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要求,做好本地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将绩效管理工作贯彻于绩效目标编制、绩效跟踪、绩效评价及结果运用等环节,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对项目的组织实施进展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及时发现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年度预算执行完毕和预算项目实施完成后,应严格按照确定的绩效目标开展部门绩效自评。省、州将适时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附件:2023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绩效目标表
永仁县财政局
2023年1月6日
| 上一条:永仁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资金的通知 |
| 下一条:永仁县财政局 永仁县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
滇公网安备 532327025323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