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统计局:
根据《楚雄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农业农村统计监测项目专项资金的通知》(楚财农〔2022〕179号),现将2023年度农业农村统计监测项目专项资金50000元下达给你们。列入2023年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130111·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50201·办公经费”,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30201·办公费”。
请规范资金管理,加快预算支出进度,专款专用,严禁发生挤占、挪用、截留资金等违规违纪行为。按照绩效管理的相关要求,资金绩效目标一并下达,并作为对项目绩效跟踪和绩效评价、结果运用的依据。
附件:2023年农业农村统计监测项目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永仁县财政局
2023年1月19日
| 上一条:永仁县财政局 永仁县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2023年全州驻村第一书记工作经费的通知 |
| 下一条:永仁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的通知 |
滇公网安备 532327025323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