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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仁县财政局 永仁县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第二批)的通知

索引号:/2026-00304 公开范围:公开 著录日期: 主题词: 文  号: 生效日期:

县自然资源局、永定镇、莲池乡、维的乡人民政府:

根据《楚雄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楚财农〔2026〕68号),现将2026年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第二批)928万元下达给你们。资金分配、预算科目及绩效目标详见附表。现就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切实管好用好资金。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渡期后常态化帮扶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严格按照《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民委 国家林草局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6〕10号)安排使用资金,聚焦守牢不发生规模性扶贫致贫底线,强化对重点地区的投入保障。督促指导项目实施单位加快资金项目管理,优先选择前期工作到位的项目,将资金尽快落实到具体项目,加强项目实施的跟踪调度,加快资金支出,支出情况将作为资金分配的重要因素。持续强化资金监管,切实管好用好资金,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突出资金支持重点。督促行业部门加强项目谋划等前期工作,突出资金支持重点,优先支持联农带农富农产业发展,以及就业帮扶和欠发达地区开发式帮扶,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

二、突出资金支持重点。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常态化帮扶重要指示精神和2026年中央一号文件要求,持续加强产业帮扶、就业帮扶和欠发达地区开发式帮扶。加强产业项目论证选择和组织实施,不断健全完善联农带农机制,强化资金项目绩效管理,提升产业项目带动就业、促进增收的实效。对过渡期通过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的、截至过渡期结束仍未实施完毕项目或政策,可持续通过帮扶资金予以支持,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政策有序转换和退出。

三、认真落实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有关要求。此次下达的中央帮扶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资金下达超时情况将纳入后续资金测算分配因素,要加强日常监管,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规范性和有效性。

附件:2026年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第二批)分配表

永仁县财政局 永仁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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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第二批常态化帮扶资金分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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