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正文

永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见习人员管理规定

索引号:1153232701517648x4-30/2020-0905719 公开范围:公开 著录日期:2020-09-06 主题词: 文  号: 生效日期:2020-09-06
一、永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欢迎所有在校和尚未就业的大学生到办公室各工作岗位(涉密岗位除外)开展短期实习。

二、见习人员限定为在校或尚未就业的大学生,学历不低于大学专科,具备与见习岗位要求匹配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具备健康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具有竞争意识、开拓精神和团队合作精神,不良记录。

三、由见习人员提出书面申请,由办公室领导审批同意后开始见习工作,见习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三个月。

四、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见习人员将安排到不同的工作岗位进行多岗位、综合性学习、锻炼。

五、见习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我办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岗位所在股室及领导的安排,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开见习岗位。
六、见习人员在见习期间,由所在见习股室进行管理,股室长要加强对见习人员的培养、教育和管理,既要注重提高,又要合理安排工作,并注重保密教育,见习人员不能接触办公室内部的涉密文件、信息,不得将办公室内部资料向外泄露。
七、除上班时间外,其他时间见习人员个人行为不代表办公室行为,相应责任应由见习人员个人负责。
八、实习补贴,实习生在实习期间无工资,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伙食补贴和交通补贴,按每人每月300元标准发放。
九、实习结束前,见习人员在做好工作交接的前提下,由所在岗位股室开具实习鉴定,连同个人结束实习申请,向所在岗位办公室分管领导递交,经批准后可离开工作岗位。


上一条:永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制度
下一条:永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总值班室应急值守制度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