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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仁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永仁县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迅速开展安全生产、自然灾害、公共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确保庆祝建党100周年期间安全形势平稳的紧急通知

索引号:1153232701517648x4/2025-00087 公开范围:公开 著录日期: 主题词: 文  号: 生效日期:

县安委会、县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根据《楚雄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楚雄州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迅速开展安全生产、自然灾害、公共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确保庆祝建党100周年期间安全形势平稳的紧急通知》(楚安办明电[2021]24号)要求,为确保庆祝建党100周年期间安全形势平稳,经县安委会办公室、县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迅速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自然灾害、公共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压实安全政治责任

7月 1日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站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上,要更加紧密团结在党中央周围,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立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锚定宏伟蓝图,勇于担当作为,加强对分管行业领域工作的前瞻性思考,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今年是一个具有特殊重要性的年份,不仅是“十四五”开局之年、现代化建设新征程开启之年,还是建党 100 周年,抓好安全生产、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公共安全工作,意义特别重大、责任特别重大。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清我县当前安全生产、自然灾害、公共安全严峻的形势,切实增强“隐患无处不在、成绩每天归零”的危机感,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坚决扛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好省州县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和公共安全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坚决压实政治责任,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自然灾害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和公共安全这根弦,坚持铁心、铁面、铁腕、铁规、铁痕,迅速开展安全生产、自然灾害、公共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时化解重大风险隐患,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营造安全稳定环境,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

二、立即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排处工作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组织督查检查组,督促企业和所属部门全面开展安全生产、自然灾害、公共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全方位、无死角、拉网式进行排查:

(一)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加强风险评估,严格实施大型活动安全许可,严格现场监管,严防发生安全事故和拥挤踩踏、群死群伤事件的发生。(责任部门:县公安局、乡镇人民政府)

(二)非煤矿山安全。重点对地下矿山防淹井、防中毒和窒息、防冒顶片帮事故防范措施是否落实;露天矿山防滑坡、防垮塌和防泥石流工作是否落实到位,边坡监测监控,防排水设施维护,危岩、浮石、边坡松动等处置措施是否可靠、有效;排土场防泥石流、防垮塌事故措施及应急预案是否落实到位;尾矿库安全管理责任制与度汛方案是否落实,尾矿库坝体是否稳定,尾矿库放矿方式是否满足设计要求,尾矿库防排洪系统是否可靠、有效;地质勘探钻井作业单位重点检查野外作业时防山洪、防泥石流、防山体滑坡和防雷击等工作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存在超范围开采行为进行督查检查,严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责任部门:县应急局、县自然资源局、乡镇人民政府)

(三)危险化学品安全。重大危险源监控是否到位;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和设施是否按照要求实施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涉氯、涉氨等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设施的安全防护距离、安全设施、消防设施、应急预案和应急器材是否符合规范要求,防范化解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责任部门:县应急局、乡镇人民政府)

(四)烟花爆竹安全。批发企业储存仓库建筑结构、内外部安全距离是否符合国家标准,防雷、防静电、消防等安全设施是否进行定期检验并保持完好有效;零售店是否按照安全条件布点,是否符合烟花爆竹存放数量及安全经营条件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安全。(责任部门:县应急局、乡镇人民政府)

(五)重点工贸企业安全。冶金企业煤气可靠隔断装置是否安全有效;煤气危险区(如热风炉、煤气发生设施附近、人员经常停留或作业的煤气区域)的检测、监控和管理是否到位;煤气检维修作业是否制定安全技术论证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是否进行危险作业审批;涉氨制冷、粉尘涉爆企业包装间、分割间、产品整理间等人员密集场所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条件;液氨管线是否符合安全距离;氨制冷机房贮氨器、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冷库是否监控到位。(责任部门:县工业和信息化商务科学技术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乡镇人民政府)

(六)道路交通安全。对是否扎实开展“两客一危一货”企业及车辆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农村地区机动车及驾驶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是否严厉打击农村微型面包车、货车、农用车和拖拉机非法载客,船舶超员、超载、非法载客等严重道路交通非法违法行为,道路治超点、检查点是否严格开展安全执法进行督查检查,保障道路交通安全。(责任部门: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乡镇人民政府)

(七)消防安全。是否深入分析研判影响本地区公共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医院、学校、劳动密集型企业、敬老院、宗教活动场所、旅游景点、古城古镇等人员密集场所,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及场所,在建工程、违法建筑、“城中村”、连片村寨、“三合一”、“多合一”场所消防安全设施设备是否符合安全标准规范和要求。(责任部门:县消防大队,县工业和信息化商务科学技术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民政局、县教育体育局、县民宗局、乡镇人民政府)

(八)建筑施工和重点建设项目安全。是否按照建设项目“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要求履行重点建设项目安全监管责任;是否扎实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公路、铁路、水利、油气输送管道、电力(风力发电、水电站、太阳能发电)、电网、重大工业建设项目、工业园区等建设项目的安全检查。(责任部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发改局、乡镇人民政府)

(九)民爆物品安全。是否对民爆企业超产、超员、超量、超时、违法建设、违法生产、违法销售、违法使用、违法运输等问题进行重点整治。(责任部门:县工业和信息化商务科学技术局、县公安局、乡镇人民政府)

(十)特种设备安全。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状况是否符合要求。(责任部门:县市场监管局、乡镇人民政府)

(十一)食品卫生安全。是否存在食品药品生产企业、食品店、餐饮店、超市违法违规生产经营问题等,是否存在有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餐饮店违规经营销售草乌、附片等情况进行检查。(责任部门:县市场监管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农业农村局、乡镇人民政府)

(十二)危险废物安全。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对属性不明的固体废物进行鉴别,严格落实储存安全防护措施。重点监督检查和严厉打击化工园区、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单位等存在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问题,确保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处置安全。(责任部门:州生态环境局永仁分局、县应急局、乡镇人民政府)

(十三)汛期库塘、地质灾害、城市洪涝防范安全。水务部门重点对各类河道、水库、坝塘汛期安全防范和应急值守情况进行督查检查;自然资源部门要对地质灾害点汛期防守情况、应急预案及应急演练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气象、水文部门要加强对中短期天气,水雨情监测预报,特别要加强对极端灾害性天气事件的监测力度,及时发布暴雨、山洪、泥石流、滑坡等预警信息;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对中心城镇洪涝防范、城市排水管网进行全面排查;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对在建工程汛期安全防范工作进行督查检查。(责任部门:县水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气象局、乡镇人民政府)

(十四)公共卫生安全。卫生健康、农业农村、住房城乡建设、生态环境、民政、市场监管等部门要从监测、预防、救治、控制等各个环节加强部门信息上报和联防联控;认真开展群众性卫生活动,进行预防传染病的健康教育,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提高公众对传染病的防治意识和应对能力;及时制定传染病预防接种并组织实施;严格学校食品卫生、饮用水管理,严防集体食品卫生中毒事件的发生;对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同时,要积极做好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物资的准备,为防范和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提供坚强的保障。(责任部门: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州生态环境局永仁分局、县教育体育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商务科学技术局、乡镇人民政府)

三、主要措施和工作要求

(一)开展自检自查。各乡镇、县级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督促企业和所属部门进行全方位、无死角、拉网式排查检查。对检查出来的隐患和问题要进行梳理,对重大隐患要立即督促企业和所属部门进行整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落实防范方案,并落实责任部门、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专门办理,进行盯紧不放松,确保建党100周年庆祝期间不发生重大事故。

(二)及时召开安全防范工作会议。对安全生产、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公共安全重点工作再安排、再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庆祝建党100周年期间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排处工作,确保全县安全形势平稳向好。

(三)立即组织安全生产综合督查检查。对乡镇和重点行业领域进行安全生产、自然灾害、公共安全督查检查。对督查检查出来的重大安全隐患,乡镇政府要挂牌督办,县级有关行业领域要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督促企业和所属部门限期整改,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事故。

(四)认真组织开展好6月安全生产月活动。要按照县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6月安全生产月通知要求,结合乡镇、部门实际,采取不同宣传方式,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不断提高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关心和关注,不断提高全民安全意识,从源头上有效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严肃追责问责。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对安全隐患情况不清、底数不明、防范整治工作不负责任、造成较大以上安全事故的,将依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开展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追责问责审查调查工作规定(试行)》要求,对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涉及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以及监察对象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开展审查调查;对违纪或者职务违法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以及监察对象依纪依法作出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或者提出处理处置建议;对涉嫌职务犯罪的,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上一条:永仁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扎实推进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永仁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参加全国安全防范工作视频会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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