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永仁县粮食局及粮食储备公司土地使用权证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永仁县永定镇文庙街68号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遗失(灭失)。经查询,土地使用权证号:永国用(2008)第90号,证载面积:8379.00平方米,该宗地已于2020年6月全量纳入棚改,因无法收回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将该本证书作废,现声明永仁县粮食局及粮食储备公司所持有的该宗地的土地使用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永仁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公告单位:永仁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