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仁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简称永仁县供销社),为永仁县人民政府管理的全额拨款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科级。
一、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县委、县人民政府“三农”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按照县政府和上级社的要求,研究制定全县供销合作社发展规划,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事业的改革和发展。
(二)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和农副产品的经营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承接和指导各级供销社承担政府委托的公益性服务和其他任务。
(三)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推进农村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开拓城乡市场,参与和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负责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指导、扶持和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向县委、县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农民社员和供销合作社的意见与要求,维护其合法权益。
(四)负责全县农村现代流通网络体系的规划、建设,组织农村现代商品流通,满足农民的生产生活需要。
(五)行使本级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能,管理运营本级社有资产,采取科学有效的方式加强经营管理,确保社有企业为农服务方向,履行社有资产监管职责,落实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和安全责任,并按出资额,依法享有相应的权益。
(六)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构建联合社机关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和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形成社企分开、上下贯通、整体协调运转的双线机制。
(七)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建设,改善经营管理,协调社员之间的关系,发挥群体联合优势。
(八)组织开展对社员和职工的教育与培训,为全县合作经济组织提供信息服务。
(九)对供销合作社系统行业、学科或业务范围内的全县性社会团体,履行业务主管单位的监督管理职责。
(十)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维护系统内合作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和省、州供销合作社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主要职能和职责,永仁县供销社设3个内设机构,即:办公室、合作指导股、经济发展股。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文书档案、公文管理、政务公开、县绩效评价考核、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组织协调县社重要会议的组织及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反馈和重大会议决定、决议的贯彻落实和监督检查工作。负责人大建议案、政协提案的办理。负责干部人事、机构编制、人事档案和劳动工资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负责做好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和关心下一代等工作。负责机关党建、党风廉政、意识形态责任制的落实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信访、综治维稳、计划生育、平安创建、防火、防汛、安全保卫、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县社财务出纳及财务统计工作。(联系人:黄雲,联系电话:0878—6712683)
(二)合作指导股
宣传贯彻中央和省州县有关“三农”和发展合作经济的方针、政策,对全县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提出意见建议。负责做好县社机关和系统法制宣传教育、供销统计、系统综合业绩考核、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承担法律咨询服务,指导系统合作社制度建设。指导系统组织建设和社团发展工作,推动基层供销合作社、专业合作社、综合服务社等各类合作经济组织、社团组织的建设和农产品经纪人发展工作,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联系人:杨勇,联系电话:078-—6712683)
(三)经济发展股
负责研究制定县供销社经济发展战略、发展规划。指导开拓城乡市场,参与和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业务工作。负责全县现代农村流通网络体系的规划、建设,研究应用现代流通方式,创新经营业态,建设现代经营服务网络。负责项目的组织、申报、管理工作。指导全县食用菌产业发展、行业的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工作。指导企业、农村市场的建设和行业管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系统农资调供、产品质量、标准和认证工作。负责管理社有资产,部署清产核资工作,对社有企业的资金、投资、收益、税收盈余的分配行使管理权,以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为目的,对社有资产的获取、投资、运营、拨付、收回与处置、资本收益、监管与考核等方面进行管理,依法维护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
单位地址:永仁县永定镇文汇路16号,联系方式:0878-6712683,联系人:黄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