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省州易地扶贫搬迁指挥部关于组织开展“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全面评估核查的工作要求,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评估核查工作重点、时间接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开展县级评估自查工作。一是县委、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县委杨书记,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罗翠明,县委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起天荣分别对开展好易地扶贫搬迁全面评估核查工作作了批示和要求;二是成立以县委副书记为组长、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为副组长,政府办、发改局、扶贫办、易地搬迁指挥部等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三是组建工作小组,抽调发改、扶贫、易地搬迁指挥部人员组成三个评估核查工作组深入实地指导、督办评估、自查工作;四是加强政策学习宣传工作,对国家发改委、省州下发的文件通知及时学习转发各乡镇相关部门,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了7月13日、7月16日省、州易地扶贫搬迁全面评估核查业务培训会议,并将省发改委杨洪波主任、州政府李林波副州长讲话精神传达到乡镇,结合实际抓落实;五是深入乡镇搬迁安置区做好核查,自查组深入我县涉及易地扶贫搬迁的六个乡镇14个安置点进行实地核查,对照评估核查、县级自检自查的内容要求,实地开展工作。到2020年7月20日,已对安置区乡镇开展第二轮自查工作,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六是严格时间节点开展自查工作。按照省、州要求,我县从7月4日开始开展自查工作,7月25日完成乡镇安置区现场核查,以乡镇为单位上报评估核查“两表”、一报告。7月25日至8月10日县级自检审核、复核工作完成,县级自查“两表”一报告工作接受上级评估核查;七是严肃工作纪律,确保评估核查质量,要求县、乡、村三级对评估核查自查工作要深入实际对标、对表,审核提出对评估核查表的表册数据,必须做到真实、客观、精准,分级把关、分级审核签字认定,确保评估自查工作质量。通过开展评估自查,目前全县涉及的易地扶贫搬迁任务的6个乡镇14个安置点618户2322人,相关评估核查县级自查已完成乡镇安置区第二轮自查评估阶段,县级抽调的三个工作组及时与乡镇协调开展评估自查工作,确保我县易地扶贫搬迁全面评估、县级自查工作如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