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杨礼英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永仁县永兴乡那软村委会丙令二组的二块林地的林权证书遗失,经查询林地使用证号:永政林证字(2007)第05029号,林地面积:50.6亩、29亩。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杨礼英所持有的该2宗林地的林地使用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申请人:杨礼英
声明人:永仁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2月2日
下一条:关于张美琼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的作废公告(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