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永仁县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5)云2327执434号之三)和《永仁县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5)云2327执434号之五),张美琼名下位于永仁县永定镇农产品批发市场B5幢,证书号为永国用(2016)第036号,永仁县房权证永定镇字第20160008号的一套房产已公开拍卖成功,现因竞买人汪进锋无法收回该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申请作废该套房产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书和房屋所有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给予公告作废。
申请人: 汪进锋
公告单位:永仁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1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