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永仁县农业农村局 永仁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永仁县支持联农带农经营主体奖补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永农通【2024】36号)文件精神,经永仁和立鑫达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自愿申报,莲池乡查利么村委会审核同意、莲池乡人民政府初审上报,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县财政局对永仁和立鑫达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申报联农带农奖补资金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了实地核查与资料审核,现将审核情况公示如下:
永仁和立鑫达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在永仁县依法注册并正常经营,无涉诉涉访及失信记录,发挥联农带农作用明显,符合奖补细则中的条件,且在本年度未享受其他财政产业类奖补政策。
经审核,永仁和立鑫达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符合《永仁县支持联农带农经营主体奖补实施细则(试行)》中吸纳就业的奖补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1月12日至2025年11月20日(共7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永仁县农业农村局、永仁县财政局反映。
联系电话:0878-6712640
永仁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