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切实保护永仁森林草原资源,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草原的违法犯罪活动,现向广大人民群众征集有关森林草原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集线索范围
1.盗伐、滥伐林木的;
2.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林木的;
3.盗窃、盗挖、故意毁坏林木的;
4.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及其制品的;
5.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
6.非法占用耕地、林地、草地等农用地并擅自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的;
7.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
8.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的;
9.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的;
10.非法出售、购买、运输、携带、寄递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的;
二、线索举报保护措施及奖励兑现
永仁县公安局和永仁县林业和草原局将依法依规及时做好线索核查处理工作,经查证属实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对提供线索者将给予1500-20000元奖励,公安机关对提供线索人员信息严格保密,对提供线索人员打击报复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惩。
本通告由永仁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三、反映问题线索渠道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通过以下途径提供线索,尽可能提供具体位置、现场情况及相关证据(如图片、视频等),如有涉及违法单位或个人信息的可一并提供。
1.举报电话:110、6712894(永仁县林业和草原局)。
2.举报地址:永仁县公安局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永仁县永定镇凤山路8号);永仁县林业和草原局(永仁县永定镇文汇路8号),邮政编码:651499。
永仁县公安局 永仁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6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