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和《云南省渔业条例》的有关规定,县人民政府决定在县境内重要河流水域实施禁渔期制度。现通告如下:
一、禁渔范围
永定河、羊蹄江、江底河、蜻蛉河、白马河、永兴河、万马河流域。
二、禁渔时间
(一)羊蹄江、江底河、蜻蛉河、白马河、永兴河、万马河流域每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
(二)永定河核心垂钓区(永定河永定镇二号信箱—永金高速下7.8公里河段为核心垂钓区。全域划定9段钓鱼区域,范围分别为:秧渔河滚水坝—哲林抽水站段;秧渔坝水泥机耕路旁抽水房对面108国道大车称称处下方—招银桥往前20米电杆段;招银桥往上100米—那灰火车路往下100米段;店子村那灰动车桥往上70米—楼梯田桥往下50米段;楼梯田汪朝发地埂柳树旁—楼梯田村子田边大柳树旁;半坡滴水塘—永定河网格第13河段第38号网格河段;章竜挡水坝—罗绍林家甘蔗地段;查理么和章竜交界桥—碾房段;二号信箱挡水坝—老桥头李大桥段),每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
(三)除核心垂钓区外,永定河其它部位均为永久禁钓区,主要为永定河2号信箱至上游麻栗树水库淹没区范围内,任何时段内均不得开展垂钓活动。
三、在规定的禁渔范围和时间内,禁止一切捕捞作业。
四、禁渔期间,在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县农业农村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水务局等相关部门应密切配合,加大禁渔工作的宣传力度,对禁渔范围水面和市场(包括餐馆)实施监督检查管理。
五、全县各部门、各乡镇和广大人民群众要积极宣传和支持禁渔期制度。凡违反规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和《刑法》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处理。
六、在禁渔期间,欢迎各界参与监督,如发现违反禁渔有关规定的,请向各乡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永定6714073,莲池6851021,宜就6811056,猛虎6821252,中和6841252,永兴6881199,维的6891106)或永仁县农业农村局举报(6712640),若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特此通告
永仁县人民政府
2026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