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2018年9月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时,永仁县维的乡的鲁村委会的鲁八组持有2007年12月依法核发的林权证(权证编号:0532327064810J3DSYMSY00001)宗地范围的3宗土地(合计51.87亩)被误登记和确权颁证给李习文户。为纠正此项登记错误,切实维护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九条、第十二条、第二十三条及《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办法》第九条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应发包人永仁县维的乡的鲁村委会的鲁五组的申请,现决定注销李习文户原颁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证书编号:NO.D5323270015694;颁证时间:2018年9月),该证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正式废止失效。
特此公告。
永仁县人民政府
2026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