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抽样编号为GZC26530000003741213 食品抽检不合格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被抽样单位
(一)基本情况
抽样编号 | GZC26530000003741213 | 样品名称 | 罗浩平纯正菜籽油 |
生产(购进)日期 | 2025-09-24 | 型号规格 | 5升/桶 |
标称生产企业 | 膳之道(云南)粮油有限公司 | 被抽样单位 | 永仁和谐超市(个体工商户) |
检验不合格 项目 | 油酸 | 检验机构 | 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
检验报告送达企业日期 | 2026-06-29 | 核查处置启动 日期 | 2026-06-29 |
抽样单位 | 永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核查处置单位 | 永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二)核查处置情况
处置措施 | 具体情况 |
产品控制 | 1.产品控制措施:☑责令企业暂停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合格或问题食品、食品添加剂; □封存不合格(问题)食品、食品添加剂;☑责令企业召回不合格(问题)食品、食品添加剂 2.产品控制具体情况:(1)购进数量: 60 L,其中用于抽样检验 5 L,已销售数量55 L ,库存数量:0 L (2)下架封存数量:0 L 。(3)召回数量: 0L ;(4)未完全召回原因: 部分用于抽样检验,该批次罗浩平纯正菜籽油已全部销售完毕无库存。 |
原因排查 | 导致产品不合格的原因:经抽样检验,油酸,检验结论为问题项目。原因是食品生产中生产工艺导致的。 |
行政处罚 | 当事人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三项;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违反该法第五十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本局决定:对当事人作出警告行政处罚。 |
整改复查 |
针对本次暴露的经营漏洞,我逐项落实整改:1.补齐台账制度:立即购置进销货登记本,安排专人每日登记所有食品进货、销售信息,完整记录品名、批次、购进数量、销售去向,做到来源可溯、去向可查。2.全面自查整改:对店内粮油、副食、预包装食品逐一排查,核对每批次产品质检报告、供货商资质,划分临期食品专区,每日开展保质期、产品标准自查。3.学法压实责任: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进货查验、台账记录的相关条款,明晰经营者主体责任,杜绝购进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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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移送 | 1.向其他地区、行政部门通报情况:无 2.向司法机关移送情况: 无 |
永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0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