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团委:
按照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提案办理要求,《关于多措并举保障青少年出行安全的提案》(第10040095号),已经交由我单位主办(县公安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协办),现综合协办单位意见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议交通部门摸排整治学校周边交通安全隐患,优化校园周边道路设施,排查整改基础设施隐患,合理规划大型车辆通行路线,优化护栏开口、平安路口和交通信号灯。”的建议
建议已采纳。具体落实情况如下:教育部门已配合公安、交通部门在每年春、秋学期开学前对学校周边交通安全隐患进行摸排整治,优化校园周边道路设施,合理规划大型车辆通行路线,优化护栏开口、平安路口和交通信号灯,在学校周边设置限速标志、减速带、人行横道等交通安全设施。近期,县公安局联合住交局从莲池收费站至永仁收费站增设中央隔离栏,目前已由锦星公司承建。督促学校开设交通安全课程,通过校园活动、宣传片等形式,普及交通法规和安全知识,增强青少年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二、关于“建议交警部门加强巡逻检查,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城管部门严查车辆乱停乱放和占道经营等行为,净化校园周边交通秩序。”的建议
建议已采纳。具体落实情况如下:教育部门已配合公安、交通、城管部门联合组建联合执法队伍,发挥自身职能优势,在上下学高峰时段,增派执法人员在校园周边重点路段进行值守,重点整治车辆乱停乱放和占道经营等行为。建立常态化巡查机制,采用定时巡查与不定时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增加校园周边巡查频次。县交警针对校园周边、康养小区周围、商场、事故多发路段等,每周开展交通违法查处行动,通过每周夜查、周末勤务等模式,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每天定时定点对主要路段开展巡逻防控,提高见警率,降低发案率,每日在城区交通易堵路段开展高峰勤务站点,维持交通平稳及劝导教育不文明交通行为。依托数字化城管平台,利用监控摄像头实时监控校园周边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调度执法人员前往处理 ,确保监管无死角、无盲区。
三、关于“建议多部门联动,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详细化针对青少年使用共享单车的管理法规,明确规定允许青少年骑行共享单车的年龄范围、骑行规则以及违规处罚措施等内容。”的建议
建议已采纳。具体落实情况如下:教育部门已配合公安、交通部门等多次会议研判青少年骑行共享单车相关事宜。督促学校、家长教育孩子遵守以下规定:青少年骑行共享单车必须年满12周岁,骑行时佩戴安全头盔;骑行前检查刹车、轮胎、车铃等车辆状况;骑行中遵守红绿灯和交通标志,尽量在非机动车道骑行,无专用道时靠右行驶,不逆向骑行;教育孩子注意天气和路况,尽量不在夜间骑行;骑行中礼让行人,文明骑行。引导家长监督孩子的骑行行为,鼓励家长使用定位功能,实时掌握青少年的出行情况。在学校建立举报机制,鼓励公众举报未满12周岁青少年骑行共享单车违法行为,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督的氛围。交管部门对两家共享单车企业发放公安提示函,定期开展走访,监管共享单车用车行为,精准识别用户年龄,禁止向不符合年龄要求的青少年提供共享单车服务。县交警加强执法力度,开展专项行动,在学校周边、广场等青少年活动密集区域,加大对青少年违规骑行共享单车行为的查处力度,对违规骑行的青少年进行批评教育,并通报给学校和家长。
感谢你对青少年出行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永仁县教育局
2025年8月25日
| 上一条:永仁县教育局关于永仁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0107号提案的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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