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光明等10名代表:
您在永仁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对乡镇公益性公墓通行道路进行硬化的建议》(第0018号)交由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建议内容,我局予以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建议办理工作,明确由分管领导牵头、社会事务股具体落实,确保工作有序推进。为全面掌握乡镇公益性公墓通行道路现状,我局组织专项工作组赴全县各乡镇开展实地调研。调研结果显示,目前我县仅3个乡镇完成公墓通行道路硬化,其余4个乡镇公墓通行道路仍为土路或砂石路。普遍存在晴天扬尘、雨天泥泞现象,部分已硬化路段因使用年限较长或维护不足,出现破损、坑洼等问题,给群众祭扫活动造成诸多不便。
二、关于建议中反映的问题
随着城镇化进程的推进以及人们对生态殡葬观念的逐步接受,全县公益性公墓的使用频率日益增加。然而,目前通往公墓的道路状况较差,多为土路和简易砂石路,在不同季节面临诸多问题。晴天时,车辆驶过扬起大量尘土,既影响周边环境,也给过往行人带来不适;雨天时,道路泥泞不堪,车辆通行困难,甚至容易发生陷车等情况。这种道路状况不仅给前往公墓祭扫、安葬的群众带来极大不便,也不利于殡葬服务的正常开展。
三、“对乡镇公益性公墓通行道路进行硬化” 建议的答复
为切实加强全县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有序推进殡葬改革工作,依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云南省公墓管理规定》《云南省民政厅关于规范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云政办发〔2007〕291号)及《楚雄州民政局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的通知》(楚民事〔2015〕10号)相关规定,经2019年6月21日十七届县人民政府第3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永仁县农村公益性公墓管理办法(试行)》。该办法明确规定:“县民政局作为全县农村公益性公墓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县农村公益性公墓管理工作的指导与监督;各乡(镇)人民政府具体负责本辖区农村公益性公墓的建设、管理和服务等工作。”
鉴于我县公益性公墓建设面临较大资金缺口,当前建设成果仅能满足居民基本安葬需求,相关附属设施因资金匮乏建设滞后。参照各乡镇农村公益性公墓“九个有”建设标准(即一条畅通的入公墓道路并设置指路牌、一处停车场、一道标识公墓名称的大门、一圈围栏、一块含收费公示及管理规定的宣传栏、一间焚烧房、一座公厕、一间管理房、一名专职管理人员),目前全县公益性公墓虽均已配备专职管理人员,但仅永定镇、猛虎乡、维的乡、宜就镇、中和镇完成大门及围栏建设,宜就镇、猛虎乡、中和镇实施了路面硬化工程,其余设施亟待完善。为此,永仁县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正积极申报2025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永仁县殡葬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计划总投资11500万元。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殡仪馆生命文化基地、殡仪馆综合业务用房、守灵堂及殡仪馆围栏、大门、停车场、绿化、污水处理站、遗物焚烧炉等附属设施;新建占地155亩的农村公益性公墓,规划墓穴11070个。同时申报202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改扩建7个乡镇农村公益性公墓项目”,总投资10700万元。建设内容为:规划实施7个乡镇农村公益性公墓二期项目,修建80公里入公墓道路,并配套建设管理房、公厕、焚烧炉、围栏等墓区基础设施及绿化工程。上述项目若成功获批,将有效解决全县农村公益性公墓后续建设资金短缺问题。目前,专项债券项目已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林地审批、环境影响评价等前期工作,正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办理公益性公墓用地审批手续;中央预算内项目正在进行申报及前期准备工作。
再次感谢杨光明等10位代表,感谢您对我县殡葬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真诚地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多提宝贵意见,以更好地促进我们的工作。
永仁县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5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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