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仁县自然资源局拟对永仁县永安公墓有限公司作出: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33056.71平方米;2.没收在违法占用的土地上的建构筑物房屋196.58平方米、硬化地表和硬化道路8242.05平方米;3.对非法占用的有林地23009.18平方米处每平方米30元的罚款,罚款金额690275.40元,对非法占用的其他草地4233.87平方米处每平方米20元的罚款,罚款金额84677.40元,对非法占用的裸地5812.24平方米处每平方米16元的罚款,罚款金额92995.84元,金额总计867948.64元(大写:捌拾陆万柒仟玖佰肆拾捌元陆角肆分)的行政处罚,永仁县自然资源局于2025年9月24日向永仁县永安公墓有限公司送达永自然资告字〔2025〕第26号《行政处罚告知书》,永自然资听字〔2025〕第26号《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永仁县永安公墓有限公司向本机关申请就拟作出的行政处罚相关事宜申请听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等有关规定,本机关已受理永仁县永安公墓有限公司听证申请,并于2025年10月23日发布了公告,接受公众旁听申请。
根据公告,需要旁听听证会的人员,应于2025年10月 29日17:30前到永仁县自然资源局四楼政策法规股办公室报名登记,并提交书面申请、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证明材料,由本机关审核后确定是否准许参加听证。截至2025年10月31日11:30,我机关共收到5名人员的旁听申请,请周仕光、王大清、高先友、李金龙、王建岗于2025年11月7日14:30准时到永仁县信访局一楼视频接访会议室(永仁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参加旁听。
特此公告。
本机关联系人:杨加艳 梁艳芹 联系电话:0878-6712309
永仁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10月31日
| 已是首条 |
| 下一条:永仁县自然资源局行政处罚案件听证会公告 永自然资听告字〔2025〕第26号 |
滇公网安备 532327025323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