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正文

永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永仁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108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1153232701517648x4-/2024-1012003 公开范围:公开 著录日期: 主题词: 文  号: 生效日期:

龚登平代表:

感谢您对永仁县城乡建设的关注,并在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了建议。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县城区各基础设施统一规划建设的建议》交由我局办理。我局专题研究,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员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建议很好,近年来我县的城镇化建设进展顺利,成效明显,但在建设过程中存在市政工程缺乏规划统筹,建设综合规划滞后、各类设施更新迭代速度加快、管理部门协同管理不到位、项目准备不充分,实施推进遇阻、资金来源渠道不同专款专用,造成不同的项目不能同时实施等问题,针对上述问题,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工作:

一是严格控制审批。县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将按照《城市道路管理条例》中禁止开挖的年限规定,控制新建、改建市政工程的开挖审批。加大惩处机制执行力度,加大对违规开挖行为的处罚力度和社会监督力度,增加有关单位的违法成本,逐步减少乃至杜绝乱开挖行为。

二是加大协调力度,使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及时跟上时代进步的步伐,避免不断地进行大规模改造和翻新,完善事后监督管理制度。

三是加强市政工程建设工程管理。加强对各行业领域内项目建设进度、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等的监管,督促项目建设单位落实各项要求,确保市政工程按质按时完成。

衷心感谢您对永仁县住建城市建设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住建城市建设工作给予关注支持。

                                                   永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7月11日


上一条:永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永仁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111号建议的答复
下一条:永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永仁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107号建议的答复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