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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仁县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永仁县第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007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2026-00298 公开范围:公开 著录日期: 主题词: 文  号: 生效日期:

文艾宇等11名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优化殡葬服务布局,释放城镇发展空间,助力“小县大城”建设的建议》(第JY53232700018050007号)交我们办理(综合协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收到建议后,我单位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牵头组织县林草局、县自然资源局及全县七个乡镇人民政府召开专题研判会议,聚焦殡葬设施布局优化、城镇空间释放、民生服务提质等核心议题,全面分析现存问题、研讨整改提升举措。

为切实加强全县殡葬设施总体规划建设管理,有序推进殡葬改革工作,依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云南省公墓管理规定》《云南省民政厅关于规范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云政办发〔2007〕291号)、《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楚雄彝族自治州公益性公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楚政

规〔2025〕2号)、《永仁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仁县公益性公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永政通〔2026〕7号)、《楚雄州民政局 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楚雄州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殡葬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楚民发〔2025〕5号)等文件要求,我局已牵头启动永仁县殡葬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工作。

在规划编制过程中,我们严格遵循群众路线,充分征求各村委会、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对各方提出的相关建议进行系统梳理。同时,组织各相关部门、乡镇对全县现有殡葬设施分布、土地利用情况、林地使用条件开展全面摸排,重点围绕城镇周边现有公墓空间饱和、布局不合理等突出问题开展深入调研论证,为科学规划全县殡葬设施布局奠定坚实基础,确保规划与我县“小县大城”建设发展整体方向高度契合、同频共振。

二、关于建议中反映的问题

各位代表提出的建议贴合我县发展实际、精准切中殡葬工作痛点、堵点和难点,对优化殡葬资源配置、拓展城镇发展空间、保障群众民生福祉具有极强的指导性和操作性。建议内容主要有三个方面:

(一)科学规划,向外疏解公墓布局。建议暂停永定镇辖区内新增公益性公墓和经营性公墓的审批,由民政部门牵头,重新修编全县殡葬设施布局规划,将公墓建设重点向莲池乡以外的乡镇区域转移。优先考虑在宜就、中和、猛虎等乡镇选址,考虑多乡联合建设模式,利用其地理空间优势,建设集公益性与生态性于一体的现代化公墓群,实现“镇域管理、县域共享”

(二)腾退土地,实施生态绿化修复。对永定镇原有的公墓区域,在制定详细迁移方案和做好群众思想工作的前提下,逐步有序地进行清理和迁移。腾退出的土地优先纳入县城国土空间规划,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旅居康养项目开发及公共绿地建设。同时,对暂未开发的原公墓地块进行高标准生态绿化,打造城市绿肺,提升人居环境质量。

(三)完善配套设施,降低群众丧葬成本。在新建公墓区域,高标准建设基础设施。开展多元化的运营模式,完备“一条龙”服务,形成涵盖殡葬服务、纪念追思、生态管护的完整服务链。消除群众的后顾之忧,切实减轻群众经济负担,让惠民殡葬政策落到实处。

三、关于对建议内容的逐条答复

(一)关于“科学规划,向外疏解公墓布局”的建议

自2019年我县深化殡葬改革工作以来,全县累计建成投用各类殡葬服务设施10个,包含县殡仪馆1个、县骨灰堂1个、经营性公墓1个、城镇公益性公墓7个。目前,永仁县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用地手续正在有序对接办理,现有殡葬服务设施可全面覆盖全县群众基本殡葬服务需求。结合城镇发展规划,我县已严格落实殡葬设施增量管控要求,从严规范殡葬设施建设管理。根据《永仁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仁县公益性公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三条第二款“城镇公益性公墓由县级民政部门批准设立,服务对象为公墓服务区域的居民”规定,永定镇的居民不属于莲池乡及以外乡镇城镇公益性公墓服务区域的居民,只能在永定镇行政区域内规划建设的城镇公益性公墓落葬。同时,第五条还规定: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谁建设、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做好行政区域内公益性公墓(墓地)的规划、审核、建设、管理和服务等工作。

(二)关于“腾退土地,实施生态绿化修复”的建议

根据《楚雄州民政局 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楚雄州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殡葬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楚民发〔2025〕5号)要求,我局已牵头启动永仁县殡葬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目前已完成全县63个村级节地生态安葬墓地的规划选址。依据《云南省殡葬管理条例》第十九条“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在辖区内的荒山、荒坡、非耕地或者不宜耕种的瘠地上规划公墓以及树葬用地”的规定,永仁县节地生态安葬墓地的选址均位于辖区内的荒山、荒坡、非耕地或不宜耕种的瘠地,并已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下一步,我局将结合专项规划有序推进项目建设。

(三)关于“完善配套设施,降低群众丧葬成本”的建议

我县始终坚持以民为本、惠民利民原则,严格落实殡葬领域价格管控和惠民减负政策,对照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及《关于贯彻落实完善殡仪馆主要殡葬用品价格管理方式有关事项的通知》(楚发改价格〔2024〕309号)文件精神,持续深化殡葬服务提质降费工作。一是扎实开展“减项降费优服务”专项行动。严格执行殡仪馆殡葬用品进销差率不超过25%的刚性监管标准,大幅压降殡葬用品价格,其中骨灰盒最高价格由7880元降至1320元,降幅达83%;持续精简规范殡葬服务流程,优化取消冗余服务项目7项,累计为群众减免殡葬费用29.12万元,切实减少群众刚性支出。二是全面落实惠民殡葬减免政策。自2021年1月1日起,对辖区非财政供养人员全面免除遗体火化费、遗体接运费。截至目前,累计惠及群众3641人次,减免资金达180.84万元,真正把惠民殡葬政策落到实处、惠及于民,持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再次衷心感谢各位代表对我县殡葬改革和民生保障工作的关心、理解与支持。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吸纳各位代表的宝贵建议,高标准完成殡葬设施专项规划编制,持续优化殡葬服务布局、完善服务体系、深化惠民举措、盘活城镇空间资源,全力服务保障全县“小县大城”建设大局。恳请各位代表一如既往监督支持我县民政及殡葬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建议,助力我县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



                                                                                                                        永仁县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6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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