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永仁县政府办 >> 正文

永仁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永仁县第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037号代表建议的答复意见函

索引号:1153232701517648x4/2026-00840 公开范围:公开 著录日期: 主题词: 文  号: 生效日期:

关于永仁县第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037号

代表建议的答复意见函


周文韬等11名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推进农村农业生产用电安全专项治理的建议》(第0037号)交由县发展改革局主办,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应急管理局、楚雄永仁供电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协办,现综合协办单位意见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建议精准指出了我县农村田间灌溉、种养基地、临时农业作业、农光互补项目等生产领域用电存在的突出风险,对筑牢农村安全生产防线、防范触电和电气火灾事故具有很强的现实指导意义。我局积极开展调查研究,牵头做好建议的答复工作:

(一)健全联动治理机制,压实属地与行业责任。构建县政府统筹、发改牵头抓总、供电局技术支撑、应急综合监管、乡镇属地管理的共管体系。截至目前,楚雄永仁供电局共完成本年度农网升级改造项目1批,项目共计41个,已实施投资建设39个,累计完成投资1533万元,项目实施个数完成率95%,有效解决老百姓安全用电、方便用电问题。在水资源集中处设立扫码取电设备,方便群众农业生产用水。由水务局牵头协调村上选取合适的扫码取电设备安装位置并建设取电墙;供电局负责架设抽水用电线路及安装扫码设备;乡村负责开展村民协调等相关工作。截至目前,在全县共完成扫码取电设备103个,取电口372个,大大方便了群众的农村农业生产用电。

(二)持续推进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夯实硬件安全基础。今年,中央提出“六张网”建设的思路,总投资超7万亿元,其中新型电网“十五五”期间总投资超5万亿元,较“十四五”增长40%以上,是六网中投资体量最大、拉动效应最强的领域。以此为契机,我县将加大农网巩固提升项目资金申报力度,持续优化山区配网网架,实施老旧低压线路改造、配电变压器增容布点,缩短山区供电半径,解决部分村组重过载、电压偏低问题;重点对永定、莲池、宜就、维的等农业重点乡镇灌溉支线、村组主干线路进行绝缘化改造,清理线路通道树障,提升线路防雷、防汛抗灾能力。

(三)规范农村农业临时用电审批与现场管控。经与供电局多次研究,严格落实农业生产临时用电报装规程,农户田间抽水、大棚施工等临时用电必须向供电所报备,由专业人员规范接线、加装漏电保护装置,作业结束后及时拆除临时线路,杜绝私拉乱接“飞线”下地。一是加大部门之间联动,各司其职,履职尽责管好用电安全;二是加大对群众用电知识和用电技能的支持,对确实存在用电安全隐患的限期整改,严厉打击私拉乱接等违法行为。

二、关于建议中反映的问题

你们建议的问题有4个方面,一是安全隐患触目惊心。部分农户为农业生产(如灌溉、养殖、小型加工等)方便,自行从远处拉接电线,线路架设不规范、材质不合格、接头裸露,极易引发漏电、短路及火灾;二是安全意识相对薄弱。部分村民安全用电知识缺乏,对私拉乱接的危险性认识不足,存在侥幸心理;三是管理维护存在短板。农村电力设施日常巡查维护力量不足,对用户侧安全用电的监督管理难以全覆盖、常态化。且电力部门只管电表箱以内的电力设施和用电安全,电表箱以外的则不负责管理,这样就容易存在管理上的漏洞;四是事故风险不容忽视。因用电不安全引发的农村人身触电伤亡、电气火灾事故时有发生,给受害者家庭带来巨大痛苦和损失,影响了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我们经过研究核实认为如下:

第一,加强安全用电知识的宣传,结合客户走访、用电检查等,对用户安全用电知识进行告知,发放安全用电宣传手册,通过图文、典型用电安全事故等资料,让用户认识到安全用电的重要性和危害性。

第二,按照《低压居民客户供用电协议》,供用电双方按产权归属各自负责其供、受电设施的维护、日常管理和安全工作,供、受电设施以低压计量装置为产权分界点,分界点电源侧(含计量装置)产权属供电方,负荷侧产权属用电方。供用电双方按产权归属各自负责其供、受电设施的维护、日常管理和安全工作。根据国家及行业要求(GB/T 13955-2017、DL 493-2015),用户必须安装户保(家保);户保一般安装在用户进线上。安装于用户进线的漏电保护装置(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由用户出资安装并承担维护、管理责任,不得擅自解除或退出运行,若用电方未安装漏电保护装置或因维护管理不当等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由用电方承担责任。

第三,供电部门按照用电检查周期要求定期开展用电检查,检查发现用户存在用电安全隐患的,应现场出具《用户用电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告知用户发现的隐患情况、整改措施及整改时限等。用户存在安全隐患到期复查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供电部门应当定期以函件等形式报备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或安全主管部门,急需政府介入协调用户落实隐患整改时,应第一时间将检查发现安全隐患或复查未整改隐患报备政府主管部门。安全隐患危害供用电安全且拒不整改的,可以依据相关法规及程序中止供电,整改合格后方可恢复供电。

三、关于对建议内容的逐条答复

最后,我局将把农村农业生产用电安全专项治理作为年度安全生产、乡村振兴重点民生工作持续推进,持续补齐山区农业用电基础设施短板,健全长效管控机制。也恳请各位代表继续建言献策,多深入田间一线调研,共同推动我县农村用电安全治理走深走实,切实守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感谢您对全县能源电力、安全生产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永仁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8月18日        

(联系人:张春恒,电话:13908781767)



上一条:永仁县水务局关于对解决永定镇糯达、良田、大坝片区生产缺水问题建议的答复
下一条:永仁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永仁县第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103号代表建议协办答复意见的函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