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天新委员:
您在政协永仁县第九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探索创新多种养老模式的提案》,由县政协提案委员会审定后转交我局承办,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县现有人口97985人,其中60岁及以上老人17028人,占总人口数的17.38%。全县共有养老机构9个(乡镇敬老院8个,社会福利中心1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2个,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3个,老年活动中心1个。近年来,我县紧紧围绕建设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这一目标,狠抓基础设施建设和养老服务质量,养老服务体系初步形成,养老服务质量明显提升。
二、加强对农村特困供养机构(敬老院)提升改造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5号)精神,从2020年起,用3年时间,通过关停撤并、改扩建、新建等方式,对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进行优化布局、改造提升,建设县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和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
(一)开展敬老院基础设施提升改造。2019年投资40万元,对小旱坝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维的乡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外普拉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实施提质改造项目,改造后,可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文化娱乐等服务;2020年分别对辖区内6个敬老院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其中:永定镇敬老院完成厨房和厕所的改造,莲池乡敬老院完成厨房改造,宜就镇敬老院新建卫生间一幢,猛虎乡敬老院完成厨房改造、新建院大门、院内场地硬化、新建卫生间一幢,中和镇敬老院完成厨房改造,永兴乡敬老院完成厕所改造、院内硬化;完成永定镇中心敬老院二次装修工程、宜就镇敬老院住宿楼新建项目,增加养老床位104张;2021年投资120万元,完成中和镇他的苴村委会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莲池乡查利么村委会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新建项目;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的建成,可有效地解决民政兜底服务对象、农村独居、空巢、留守、高龄老年人养老难问题,农村老人可实现“离家不离村,抱团养老,守望相助,就地享福”的愿望。
(二)开展敬老院服务水平提升改造。组织养老服务机构负责人、管理人员、护理人员及失能失智老年人家庭照护者进行培训,提升掌握养老服务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和照护的能力。此项工作正在筹备阶段。为全县7个敬老院采购护理型床85张,有入住意愿的特困老年人100%入住,目前有入住意愿的失能半失能老年人21人都进机构养老。
(三)整合资源,节约成本。关停中和镇万马敬老院,将万马敬老院1名供养对象合并至中和敬老院,有效降低管理成本,提升特困供养对象的基本生活保障水平。
(四)开展全覆盖敬老院等级评定。全面提高养老服务机构规范化、精细化服务水平,全县现有三星级敬老院1个,二星级敬老院5个,一星级敬老院1个。
三、多措并举,全力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质量
社区养老主要是指在社区内由政府扶持、社会参与、市场运作,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医疗护理、心理慰藉、文化娱乐等服务。农村互助养老服务设施应按照政府扶得起、村里办得起、农民用得上、服务可持续的要求,发挥其依托和平台作用。目前我县农村互助养老服务设施一方面是总量不足,另一方面是建成的设施作用得不到有效使用。针对此问题,我局积极应对,采取有效措施,推进养老工作健康发展。
(一)创新服务方式,拓展服务内容。一是以乡镇为单位,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导社工组织、村干部等力量为农村留守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建立健全农村留守老年人定期巡访制度;发挥村民自治互助作用,采取“农村互助式养老服务”模式,将家庭赡养责任作为村规民约修订的重要内容。二是坚持公办养老机构公益属性,公办养老机构在满足兜底保障供养需求前提下,重点为经济困难的失能失智老年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提供无偿或低收费托养服务,剩余床位面向社会有偿提供社会老年人入住,为老年人提供基本养老服务,提高机构养老集中供养率。三是拓展服务内容。利用乡镇养老机构有剩余床位、有护理人员、生活照料方便等优势,采取有偿低标准收费方式,拓展长期短期托养服务、住院出院后康复治疗、临终关怀等业务。
(二)继续深化公办养老机构改革。一是转变养老机构运营观念,探索公办养老机构公建民营模式,实行社会化运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盘活闲置资产,年内招商引进1家专业养老机构对永定中心敬老院进行投资运营。二是转变公办养老机构管理模式,年内以永定镇敬老院为试点,其他乡镇敬老院逐步托管给第三方经营管理。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大力推动养老服务供给结构不断优化、社会有效投资明显扩大、养老服务质量持续改善、养老服务消费潜力充分释放,在保障人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的基础上,全面建立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有效满足我县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
非常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同时希望您在今后的工作中对我们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永仁县民政局
2021年9月6日
上一条:永仁县民政局关于对县政协九届五次会议第42号提案的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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