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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仁县财政局关于对永仁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62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1153232701517648x4-/2024-1107001 公开范围:公开 著录日期: 主题词: 文  号: 生效日期:

起国伟等2位委员:

你们在永仁县政协第十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优化修订永仁县县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的提案》(第62号),已交由永仁县财政局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的重要批示精神,以及中央、省委、省人民政府和州委、州人民政府关于过紧日子的决策部署,参照《楚雄州州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楚财行〔2021〕86号)和相关文件精神,我们对《永仁县县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永办字〔2016〕16号)进行了修订完善,目前正按发文程序报审,将在7月底前印发。

感谢您对永仁县财政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财政工作给予支持。

永仁县财政局

2024年7月18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慕莹0878—6719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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