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仁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对县政协十届
四次会议第0033号提案的答复
陆中贵委员:
按照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提案办理要求,《关于加强对永仁县植树绿化管护的提案》(第10040033号)已经交由我单位办理,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因地制宜,完善规划”的建议
建议已经采纳。具体落实情况如下:我局始终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论,开展了《永仁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2-2035年)》《永仁县国土空间绿化规划(2021-2025年)》《永仁县城乡绿化美化十年规划(2022-2031)》科学规划国土空间绿化和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
二、关于“创新举措,保障投入”的建议
建议已经采纳。具体落实情况如下:我局积极谋划申报项目,拓宽资金争取渠道,目前已申报金沙江干热河谷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2.9万亩,国储林建设项目2.7万亩,绿化委人工造林项目0.05万亩。
三、关于“依靠科技,强化管理”的建议
建议已经采纳。具体落实情况如下:一是我局高度重视造林项目良种使用率,近年来造林项目良种使用率均到达国家和省要求75%以上的标准。二是我局积极培育良种,推动良种化申报,目前我县已成功申报云南松、降香黄檀、清香木、余甘子、台湾相思5个常用造林绿化树种。三是强化造林苗木检疫检验,每批造林苗木均进行复检,保障造林苗木规格达标,无检疫对象。
感谢你对林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永仁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10月21日
| 上一条:永林函〔2025〕47号永仁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对县政协十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37号提案的续办答复 |
| 下一条:永林函〔2025〕38号永仁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对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0103号提案的答复 |
滇公网安备 532327025323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