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仁县统计局
永仁县统计局2020年“双随机一公开”统计执法抽查工作计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部门推广随机抽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国统字[2016]15号)和《楚雄州统计局关于印发2020年“双随机一公开”统计执法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楚统发[2020]4号)精神,经研究,特制定永仁县统计局2020年“双随机、一公开”统计执法抽查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不断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要求,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
二、工作计划
(一)县统计局抽查任务。2020年县统计局将在全县辖区内联网直报“四上”企业中按不低于10%比例随机抽选10户企业,在7个乡镇中随机抽取2个乡镇,开展统计执法检查。
(二)抽查情况公示。统计执法检查中要及时将抽选过程和执法检查人员进行公示,将抽出的检查对象、检查人员公开,做到抽选过程公开透明、公平公正,接受监督。检查结束后,要按照要求及时将检查情况在规定的范围,用适当的方式公开。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重要举措,县统计局主要领导对随机抽查工作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做好对检查工作的精心部署、督促指导。
(二)严格落实责任。县统计局各股室,各执法检查人员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加强协调配合,切实做好“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对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数据监测等发现的违法违规线索,立即实施检查。
(三)依法依规检查。双随机抽查工作要严格依法依规开展,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和统计执法有关程序,严格贯彻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方针,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统一规范、文明执法、高效廉洁原则。
(四)强化廉洁自律。抽查工作中,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和权限,不得徇私枉法和营私舞弊,不得收受、索取被抽查对象及相关利益人的财物。对抽查工作中的违纪行为,将依法严肃处理。
(五)及时报送材料。双随机抽查工作结束后,认真填制《统计执法检查处理信息》和《云南省统计执法情况报表》,撰写好统计执法抽查工作总结,及时报送到州统计局制度法规科。
永仁县统计局
2020年2月28日
上一条:永仁县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工作情况汇报 |
下一条:永仁县统计局关于印发《永仁县统计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