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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仁县交通运输局“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分解工作方案

索引号:1153232701517648x4-/2020-1124021 公开范围:公开 著录日期: 主题词: 文  号: 生效日期: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及县委十三届二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强化普法工作责任,不断增强全局干部职工法治意识,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促进公开、公平、公正、文明执法,根据省、州、县部署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制定我局责任分解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战略,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关于法治宣传教育的决策部署,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明确普法职责任务,健全普法机制,形成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为推动我县交通运输事业持续稳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日常检查和普法教育相结合。将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与日常执法检查工作紧密结合起来,针对查出的问题要给予明确的法律条款解释,完善各类制度,提升执法水平。

(二)坚持执法办案和普法宣传相结合。将普法宣传教育渗透到执法检查、执法办案全过程,利用以案释法、以案普法、以案学法等方式普及法律常识,通过文明执法促进深度普法,通过广泛普法优化执法环境。

(三)坚持日常宣传和集中宣讲相结合。各股室要根据自身职能,采取发放传单、法律咨询、法制讲座等方式,积极开展日常法治宣传,同时利用各类法治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等特殊时间节点,通过各种有效形式,向执法对象、服务对象以及社会公众开展集中宣讲活动,积极宣传、普及交通运输相关法律法规。

(四)坚持内部联动和横向联系相结合。强化各股室之间的衔接配合,加强与其他部门的俩联系互动,形成内部联动、横向互动的普法机制。同时,加大对普法工作的监督考核力度,督促各股室落实普法工作责任,着力实现法治宣传教育的条块化、网格化。

(五)坚持行业普法与共同普法相结合。各股室在履行好主管业务内交通普法责任的同时,要积极承担起面向社会的普法责任,广泛学习宣传宪法、党内法规、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等共同法律,努力提升自身法律素养和依法履职能力,提高社会公众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知晓度。

三、责任分解

(一)执法主体类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

1.局办公室:重点宣传普及《新宪法》、《监察法》等。

2.运输安全法规股:重点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

3.公路股:重点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云南省农村公路条例》、《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

4.综合建设股:重点宣传普及《招投标管理条例》、《招投标法》、《招投标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云南省农村公路条例》等。

5、运政管理所:重点宣传普及《云南省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云南省城市公共交通管理办法》、《关于加强道路运输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的意见》、《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云南省道路交通管理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等。

6、质量监督室:重点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

7、地方海事处:重点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云南省乡镇船舶和渡口安全管理办法》等。

(二)非执法主体类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

1.机关党支部:重点宣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

2.局各股室:按照县委普法办的要求,完成年度普法学习考试要求的各种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工作。

四、工作措施及要求

1.“谁执法谁普法”是一项涉及面广、工作要求高的系统工程。局党支部和各股室要提高认识,强化措施,长期坚持,主动作为。每年要制定普法计划,明确目标、细化任务、创新举措、落实责任,确保“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2.各股室要结合实际工作,配合局运输安全法规股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活动。要增强工作主动性,发挥宣传教育优势,及时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向社会公众和监管服务对象推送交通系统相关法律法规。

3.局运输安全法规股要将“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对各股室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赋予一定的分值。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要每季度抽查“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对措施不力、工作不到位的股室和单位予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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