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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永市监处罚〔2023〕32 号

索引号:1153232701517648x4-/2024-0118013 公开范围:公开 著录日期: 主题词: 文  号: 生效日期:

永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永市监处罚〔2023〕 32号

当事人: 永仁XX会所

主体资格证照名称:《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532327XXXXXX

住所(住址): 永仁县永定镇永仁古城商业区X栋X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 殷XX

身份证件号码: 532327XXXXXX

2023年2月15日,永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省、州对医疗美容行业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组织县卫健局、县公安局、县税务局等部门执法人员,对永仁县涉及的医疗美容、生活美容行业进行专项检查。现场执法人员出示执法证,依法对永仁美雅阁会所进行检查,发现该店一楼右边墙壁上张贴有宣传画:一幅宣传画有如下内容:做胸好处:1、强化心肺功能,2、塑造身形,3、美容养颜,4、声音甜美,5、疏通淋巴消除副乳,6、两性和谐,7、修长手臂,8、疏通三焦上下贯通,9、前胸通后背,10、改善预防乳腺疾病,11、增强免疫力,12、调节内分泌,13、心理调节,14、抗衰老延缓衰老期,15、做完美女人。另一幅宣传画有如下内容:私密保养好处:1、改善阴部美观,2、改善阴道的润滑度,3、改善阴道的松X度,4、调节内分泌,5、改善失眠多梦、提高睡眠质量,6、瘦小肚子,7、提高性生活质量和敏感度,8、改善阴唇颜色,9、调节心情,10、改善妇科阴道瘙痒和异味,11、调整阴唇变小、变厚、变粉红,12、改善阴道干涩,13、抗衰老美容养颜,14、改善尿失禁,15、做个水多多紧缩缩清爽爽美滋滋的女人。当事人涉嫌发布虚假广告,本局当日对案源进行登记,并于同日填制《永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立案审批表》向局领导报批立案,并对当事人涉嫌发布虚假广告的情况开展了调查。

经查,当事人于2022年3月10日办理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核准的主要经营范围是:生活美容服务、美甲服务、化妆品零售。当事人2022年 3月10日从淘宝网站上共花了90元买了上述宣传画,于2022年4月张贴在店内醒目位置,对来该店的广大顾客开展“做胸的好处”、“私密保养好处”广告宣传,其广告内容对顾客存在引人误解、误导,误以为接受以上服务可以达到广告宣传画上的所有效果。经调查核实,当事人无法提供证据证明接受“做胸的好处”、“私密保养好处”广告上宣传的服务效果,当事人的行为属于发布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永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场笔录》1份4页,证明现场检查时实际情况;2.《询问笔录》1份,证明当事人发布虚假广告的来源、制作费用、发布时间等情况及违法事实;3.《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证明当事人主体经营资格;4.《永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证据(图片)提取单》8 页,证明现场检查时图片证明材料;5.当事人要求减轻行政处罚的申请1份,证明当事人要求减轻处罚的具体情节。

根据上述事实和证据,本局于2023年3月8日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了永市监罚告(2023)32号《行政处罚告知书》,并告知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进行陈述、申辩 。

本局认为,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第一款“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两年内有三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广告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的规定。

当事人在店内张贴广告宣传画,其广告内容对顾客存在一定的误解和误导,误以为接受“做胸好处”和“私密保养好处”服务可以达到广告宣传画上的所有效果,应依法给予行政处罚。鉴于当事人能及时认识到自身的错误,于2023年3月2日提交一份减轻处罚申请书,且当事人仅1人经营,经营规模小。当事人能积极配合调查,且违法行为轻微,及时拆除违法广告,未造成社会危害后果等情形,此情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规定的情形及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第十四条第一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二)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的;(三)违法行为轻微,社会危害性较小的;”的规定,给予减轻行政处罚。综上,决定处罚如下:

1、停止发布违法广告;

2、罚款壹仟伍佰元整(小写:1500元)

当事人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 永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户名:永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没款账户,账号:XXXXXX)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本局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如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永仁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依法向元谋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我机关将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永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20日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依法向社会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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