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机关名称:永仁县水务局
处罚对象:永仁县惠兴石料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执法类别:永仁县惠兴石料销售有限责任公司滞纳水土保持补偿费行政处罚案
处罚决定:1、给予永仁县惠兴石料销售有限责任公司警告的行政处罚。2、责令其15日内依法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20020.00元和滞纳金380.38元。
罚决定书日期:2023年11月27日
永仁县水务局
2023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