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案情
2022年06月07日11时30分,永仁县交通运输执法人员接到永武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永仁中队案件移交;一辆车牌号为川D7****号汉腾牌小型普通客车涉嫌从事非法营运。经永仁县交通执法人员对该案件进行调查,该车机动车行驶证核载人数为7人,使用性质为非营运;行驶证登记所有人为周某某,实际使用人、驾驶人为周某。当事人周某驾驶川D7****号车辆从四川省攀枝花市拉载3名乘客(含驾驶员1名,共4人)途经永仁准备到昆明,其中一名乘客通过微信小程序下单从攀枝花到昭通已向平台支付412元乘车费(平台指派周某驾驶川D7****号车辆进行运输),另2名乘客到达目的地昆明后驾驶员将收取人均150元的乘车费;该车未取得《道路运输证》,当事人周某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经执法人员进一步调查取证,发现周某驾驶该川D7****号车辆已被其他交通执法部门处罚过3次。分别于2021年11月22日、2022年05月06日两次因未经许可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被四川省交通运输厅高速公路交通执法第六支队四大队进行处罚;于2022年2月15日因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被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官渡区分局给予行政处罚。
二、处理结果
经过以上调查,相关的证据证明,周某的行为属于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022年7月,永仁县交通运输局依法向周某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作出罚款70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2023年初,因周某拒不执行处罚决定,永仁县交通运输局两次向张某发出《催告书》,催告周某履行处罚决定书义务,但周某仍不履行。永仁县交通运输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向永仁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于2023年5月下达《云南省永仁县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裁定准予强制执行,执行总金额为142000元,包含罚款70000元及加处的罚款70000元、执行申请费2000元。至此,永仁县交通运输局按照《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第一百二十二条“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人民法院受理的,按照结案处理。”之规定,该案予以结案并已执行处罚完毕。
三、行刑衔接
在案件查办过程中,经州交通执法支队永仁大队讨论并报县交通运输局研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三条之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一条第十二款中第三种情形的规定,永仁县交通运输局认为当事人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运输经营的行为已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涉嫌非法经营罪。2022年7月根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以周某涉嫌非法经营罪为由向永仁县公安局移送该案。同月,永仁县公安局向交通运输局送达《立案告知书》,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立为刑事案件侦查;2024年2月,永仁县公安局向交通局送达《侦查进展情况告知书》,告知该涉嫌非法经营罪一案案件事实清楚,符合移送审查起诉条件,已于2023年3月移送永仁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经过公安立案侦查、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法院公开审理,永仁县人民法院认为,周某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的规定,在未取得可以经营许可的情况下,非法从事可以经营活动,且两年内因为同种非法经营行为受过两次以上行政处罚,又进行同种非法经营行为,严重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法院依法作出周某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12万元的判决。
四、案件启示
依法依规经营是每一个公民的基本义务,本案中周某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故意从事非法经营活动,在两年之内被查获4次,属于情节严重的行为。不仅扰乱市场秩序,侵犯了合法经营者的利益,同时未缴纳承运人责任险,侵犯了乘客的利益,还存在重大道路运输安全隐患,危及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应当受到严厉的打击。
本案是永仁县道路运输史上第一件长期从事非法营运构成非法经营罪的案件,该案的办理有效震慑了盘踞在G5京昆高速一线的非法营运车辆,维护了滇川一线交通市场秩序,更是形成执法衔接合力,依法惩治违法犯罪行为,在行政部门和司法部门间信息共享、联动执法、执法监督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效果。
我们每位乘客都应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坚决抵制乘坐非法营运的黑车。在需要出行时,务必选择合法合规的营运车辆,以确保个人生命与财产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同时,对于每一位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的相关规定,依法申请并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为所驾驶车辆办理道路运输证,并按规定足额缴纳承运人责任险。务必坚持合法经营原则,拒绝参与任何形式的非法营运活动,并坚决抵制任何可能损害经营者及乘客利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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