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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仁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0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永仁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永仁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永仁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州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永仁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永仁县财政局于2020年5月29日对我部门2020年收支预算进行了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永仁县财政局关于2019年部门预算的批复》(永财预〔2020〕44号)文件要求,现将本单位2020年收支预算情况及相关说明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全面正确地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法规,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就民族宗教方面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建议,为县委、县政府决策处理民族宗教问题当好参谋,做好服务。
2.组织开展民族和宗教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3.协调全县民族关系,办理有关保障少数民族各项权益和处理民族关系方面的事务,促进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
4.协同有关部门促进全县少数民族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的发展。
5.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保障宗教教职人员开展正常的教务活动。
6.就有关宗教方面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建议,协调处理宗教方面的突发事件和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
7.指导各乡镇民族宗教工作,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及时处理民族、宗教方面的突发事件和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
8.承办上级民族宗教部门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永仁县民族宗教事务局为正科级全额拨款独立核算行政单位,内设股室3个,核定编制8个,其中:正科级1个,副科级2个,其他5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抓巩固提升,争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2020年,在巩固提升已创建命名挂牌的351家示范单位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面,积极组织开展申报命名一批县级、州级、省级、国家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单位,并挂牌命名,申报省级、州级、县级示范单位,对未被州级命名的进一步申报州级命名,对被州级命名的州级示范单位,争取申报省级命名挂牌。对已被省级命名的示范乡镇、示范村(社区)、示范学校,积极争创国家级示范单位,使示范区建设工作成为常态化。
2.抓项目支撑,助力民族地区脱贫攻坚步伐。2020年,县民宗局认真履职,主动作为,及时谋划、筛选、编制、申报民族专项资金,积极主动向省州上级主管部门对接问效工作,成效明显。
3. 抓管理规范,和谐宗教建设再上新台阶。一是巩固“和谐寺观教堂”创建,强化宗教活动场所安全检查。二是巩固国旗、国歌,宪法、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文化,民族团结“五进”宗教场所全覆盖。三是依法管理全县开放的宗教场所,使全县宗教场所进一步规范。四是把握宗教工作特点,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及感恩教育,调动宗教界人士的积极性,支持指导帮助他们加强自身建设,协助党和政府贯彻落实宗教政策法规,尊重和发挥他们在宗教内部事务中的作用。五是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做好民间信仰工作的实施意见》,开展基督教私设聚会点治理,规范民间信仰管理。六是持续抓教风年建设和“和谐寺观教堂”创建工作。七是加强全县宗教活动场所开设对公账户、完善财务审批制度等财务监督管理。八是开展违法违规设立功德箱等借教敛财问题整治工作。九是加强宗教领域热点、难点问题的分析、研究处置,努力维护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民间信仰方面,重点开展调研核实、规范管理。十是积极开展法治教育,引导宗教界和广大信教群众正确认识和处理国法与教规的关系,遵守宪法法律,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理念。
4. 抓扶持保护,民族文化教育体育事业繁荣发展。申报落实民族文化精品建设项目,组织实施了民族文化“双百工程”。积极向上争取民族文化资源项目资金,组织实施了苴却砚文化抢救保护、民间乐器制作抢救保护等。认真抓好一年一度的“正月赛装节、四季赛装周、周末赛装会、天天赛装舞”活动,特别是单位部门牵头承办的“周末赛装会”每月第四周周六赛装会各项组织活动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19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8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8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3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3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493.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80.0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313.6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354.86万元,主要原因分析:由于2020年增加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建设项目工作经费。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93.6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93.66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80.06万元(本级财力180.06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313.6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354.86万元,主要原因分析:由于2020年增加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建设项目工作经费。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93.66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493.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5.0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1.26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工资及职工保险有所增加;项目支出318.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13.60万元,主要原因分析:由于2020年增加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建设项目工作经费。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1类—23款—01项,行政运行支出124.9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单位运转支出。
2、201类—23款—02项,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必要工作经费。
3、208类—05款—01项,行政单位离退休 6.52万,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生活补助财政负担部分。
4、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0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单位部分缴费。
5、210类—11款—01项,行政单位医疗 7.67万元,主要用于我单位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6、210类—11款—03项,公务员医疗补助3.74万元,主要用于我单位在职人员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7、212类—08款—99项,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313.6万元,主要用于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建设项目工作经费。
8、213类—07款—05项,对全县宗教活动场所教职人员和管理人员生活补助费支出11.52万元,主要用于全县宗教活动场所教职人员的生活补助。
9、221类—02款—01项,住房公积金9.6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缴费。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301类—01款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33.68万(其中:基本支出:33.6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301类—02款工资福利支出津贴补贴43.09万(其中:基本支出:43.0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301类—03款工资福利支出奖金31.61万(其中:基本支出:31.6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4、301类—08款工资福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1.01万(其中:基本支出:11.0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5、301类—10款工资福利支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7.23万(其中:基本支出:7.2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6、301类—11款工资福利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74万(其中:基本支出:3.7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7、301类—12款工资福利支出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44万、(其中:基本支出:0.4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8、301类—13款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9.64万(其中:基本支出:9.6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9、302类—01款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64.06万(其中:基本支出:1.01万元、项目支出65.03万元)。
10、302类—02款商品和服务支出印刷费224.2万(其中:基本支出:0.2万元、项目支出224万元)。
11、302类—04款商品和服务支出手续费0.1万(其中:基本支出:0.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2、302类—07款商品和服务支出邮电费0.03万(其中:基本支出:0.0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3、302类—11款商品和服务支出差旅费28.2万(其中:基本支出:0.8万元、项目支出27.4万元)。
14、302类—13款商品和服务支出维修(护)费0.1万(其中:基本支出:0.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5、302类—17款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接待费1.4万(其中:基本支出:1.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6、302类—26款商品和服务支出劳务费1.9万(其中:基本支出:1.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7、302类—28款商品和服务支出工会经费1.52万(其中:基本支出:1.5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8、302类—39款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交通费用7.92万(其中:基本支出:7.9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9、302类—99款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39万(其中:基本支出:1.04万元、项目支出0.35万元)。
20、303类—02款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退休费6.34万(其中:基本支出6.3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1、303类—05款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生活补助12.27万(其中:基本支出12.2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无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永仁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4万元,较上年增加0.2万元,增长16.67%,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永仁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2019年和2020年无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永仁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4万元,较上年增加0.2万元,增长16.67%,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2次,共计接待28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由于2019年预算时未包含项目资金的公务接待费,只统计了公用经费中的公务接待费,2020年是包含公用经费和项目资金的三公经费,故部门三公经费有所增加。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永仁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增减变化原因:2019年和2020年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永仁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0年预算项目共2个,安排预算项目资金318.6万元。其重点工作及项目资金保障重点项目指标任务完成情况如下:
1、县级民族机动金5万元,其预算绩效目标为:少数民族纠纷排查、川滇边际地区民族团结协作、组织参加民族节庆活动。
2、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建设工作经费313.60万元,其预算绩效目标为:保证县全国示范县创建办和乡镇创建工作正常开展;示范创建业务培训;迎检验收和民族文化节目展演。通过各级各类报刊、媒体,制作一批专题片和散发宣传资料等,从理论、社会、专题等方面,大力宣传我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情况及取得的成果,营造迎接检查验收浓厚氛围。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无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永仁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6.0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21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由于本年新增创建民族团结示范县项目,导致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总体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永仁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0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
文本公开
一、县级民族机动金
(一)项目名称
县级民族机动金。
(二)立项依据
文号:2020年民族机动金明细,出台时间:2020年度。
文号:永发〔2016〕11号,出台时间:2016年度。
(三)项目实施单位
永仁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1.分析研判民族宗教团结稳定工作。
2.组织开展川滇边际地区民族团结协作。
3.支持赛装节、樱桃节、绣花节、泼水节、开斋节、古尔邦节等民族传统节日。
(五)项目实施内容
少数民族纠纷排查、川滇边际地区民族团结协作、组织参加民族节庆活动。
(六)资金安排情况
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安排5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1.分析研判民族宗教团结稳定工作4次。
2.组织开展1次川滇边际地区民族团结协作。
3.助力赛装节、樱桃节、绣花节、泼水节、开斋节、古尔邦节等民族传统节日工作,协助解决部分资金紧缺问题。
(八)项目实施成效
通过实施,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的局面进一步得到加强,行政边际民族团结协作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全县民族传统节日更加丰富多彩。
二、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建设工作经费
(一)项目名称
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建设工作经费。
(二)立项依据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8〕65号)、《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9〕31号)、《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楚办发〔2020〕8号)、《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实施意见》(云发〔2015〕20号)等文件精神,
1.文号:永发〔2013〕8号,标题:中共永仁县委、永仁县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全州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实施意见,出台时间:2013年。
2.文号:永发〔2016〕11号,标题:中共永仁县委 永仁县人民政府关于新形势下大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的实施意见,出台时间:2016年。
3.文号:“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经费”的预算明细,出台时间:2020年。
(三)项目实施单位
永仁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对已建成的20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进行巩固提升,大力开展创建工作和成效宣传,提高广大群众知晓率和参与率,通过省和国家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检查验收,把我县创建成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
(五)项目实施内容
保证县全国示范县创建办和乡镇创建工作正常开展;示范创建业务培训;迎检验收和民族文化节目展演。
通过各级各类报刊、媒体,制作一批专题片和散发宣传资料等,从理论、社会、专题等方面,大力宣传我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情况及取得的成果,营造迎接检查验收浓厚氛围。
(六)资金安排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313.6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
(八)项目实施成效
通过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推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和党的民族理论政策更加深入人心,各民族文化与中华文化更加融为一体,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的转化成效更加显著。各族群众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更加坚定;民族团结进步价值理念广泛弘扬,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更加强大,依法治理民族事务能力显著提高,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全面推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与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双融合、双促进、双达标”,巩固脱贫成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监督索引号532327001308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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