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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仁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永仁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永仁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森林公安机关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是林业部门和公安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列入各级公安序列的专业公安警种,是公安机关派驻林区带武装性质的兼有刑事司法、公安行政执法和林业行政执法职能的专门保护森林、野生动植物资源、林地资源和生态安全、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的重要力量。是生态建设的重要参与者、生态安全的首要保护者、生态文明的积极创造者。森林公安机关的主要职责有:
1.预防、制止和侦查各类破坏森林、林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
2.维护辖区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林区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3.指导、协调和组织实施森林防火和林业系统内的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侦查森林火灾刑事案件;
4.指导和监督林业系统内企事业单位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林区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做好林区治安的综合治理工作;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强化队伍正规化建设。一是强化民警理论知识学习,认真抓好民警对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学习,不断用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切实增强全局干警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强化民警能力素质建设,加强岗位练兵,深化教育培训,提升民警的整体能力和实战水平。三是以“抓党建、带队伍、促工作”的指导思想,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围绕“党员活动日”、“党员政治生日”、“党费日”等,积极开展党员教育和实践活动。四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扎实推进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加强警示教育,严肃执纪问责,促进队伍健康发展。
2.扎实开展“平安五号”专项行动。继续加大案件侦办查处力度,加强对重点林区、自然保护区、森林茂密区、重点路段的巡防检查力度,加大对全县木材加工厂的检查监管力度,从源头上扎紧涉林违法犯罪的出口,坚持因地制宜,按照所、队辖区分管原则及时开展严厉打击乱砍滥伐林木、乱垦滥占林地、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大案件的侦破力度,确保全局刑事案件数量和质量得到提升,提高移送起诉率。
3.加强执法监督,全面提升执法质量。一是组织全局民警定期开展执法质量自检自查工作,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督,推进执法规范化。二是明确警务活动范畴,规范警力调动使用权限和程序。三是法制人员定期对办案卷宗进行审查、审核、制发执法质量情况通报,及时纠正执法不规范及卷宗不规范问题。四是加大执法培训力度,形成执法培训长效机制。五是认真抓好问责机制,强化执法责任,提高服务意识和依法行政职能,增强执法执行力和公信力。
4.聚力宣传发声,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为核心,积极唱好森林保卫“主旋律”。一是抓重点,紧紧围绕“平安五号”严打整治专项行动,坚持宣传森林公安的工作特点、亮点,凝聚警心、激励斗志。二是抓典型,深入办案一线,挖掘先进典型事迹、人物,弘扬正气,有计划、有重点地宣传树立在工作中涌现的先进典型。三是抓空间,充分运用公安工作中的新闻资源优势,不断拓宽新闻宣传渠道,争取扩大宣传影响力。
5.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是宣传发动,营造氛围。层层动员、广泛发动,明确目标任务及责任分工。积极开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发放宣传材料、公布举报电话、设置举报箱、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号召广大林区群众积极参与举报涉林违法犯罪及涉黑涉恶犯罪线索。二是突出重点,精准打击。紧紧围绕七类打击重点,大队各部门紧紧围绕预定目标,突出重点、重拳出击。三是主动出击、梳理排查。按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排深排细”的工作思路,结合林区矛盾调解纠纷机制,各部门分别按照所管辖区建立辖区内治安重点人员管控台账,提高打、防、管、控的打击能力,构建良好的治安防控体系。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永仁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永仁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2人。其中:行政编制2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1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
永仁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永仁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19年度收入合计478.6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78.6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75.8万元,同比下降13.67%,主要原因分析由于2019年度县级财政财力有限,压缩经费,导致本年度收入比上年度减少。
永仁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18年与2019年基本支出对比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基本支出项目 | 2018年经费支出 | 占基本支出比例 | 2019年经费支出 | 占基本支出比例 | 2019年较2018年增减数(增+减-) |
基本工资 | 78.26 | 17.27% | 77.76 | 17.79% | -0.5 |
津贴补贴 | 178.58 | 39.42% | 172.13 | 39.38% | -6.45 |
奖金 | 49.57 | 10.94% | 39.37 | 9.01% | -10.2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 34.92 | 7.71% | 28.91 | 6.61% | -6.01 |
职业年金 | 4.40 | 0.97% | 0 | 0% | -4.40 |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 16.67 | 3.68% | 15.81 | 3.62% | -0.86 |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 10.11 | 2.23% | 9.30 | 2.13% | -0.81 |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 1.97 | 0.43% | 2.21 | 0.51% | 0.24 |
住房公积金 | 21.09 | 4.66% | 25.15 | 5.75% | 4.06 |
办公费 | 5.03 | 1.11% | 6.51 | 1.49% | 1.48 |
邮电费 | 0.08 | 0.12% | 0.63 | 0.14% | 0.55 |
手续费 | 0.01 | 0.002% | 0.078 | 0.02% | -0.068 |
差旅费 | 5.21 | 1.15% | 5.11 | 1.17% | -0.1 |
水费 | 0.30 | 0.07% | 0.73 | 0.17% | 0.43 |
电费 | 0.73 | 0.16% | 1.48 | 0.34% | 0.75 |
公务接待费 | 0.80 | 0.18% | 1.26 | 0.29% | 1.18 |
维修费 | 0 | 0% | 0.76 | 0.17% | 0.76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0.22 | 0.05% | 0.08 | 0.02% | -0.14 |
工会经费 | 0 | 0 | 2.93 | 0.67% | 2.93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0.13 | 0.03% | 0.79 | 0.18% | 0.66 |
其他交通费用 | 18.15 | 4.01% | 18.23 | 4.17% | 0.08 |
退休费 | 26.83 | 5.92% | 25.61 | 5.86% | -1.22 |
奖励金 | 0 | 0 | 0.9 | 0.21% | 0.9 |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0 | 0 | 1.34 | 0.31% | 1.34 |
合计 | 453.06 | 100% | 437.08 | 100% | -14.40 |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永仁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19年度支出合计490.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7.08万元,占总支出的89.19%;项目支出52.95万元,占总支出的10.8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合计支出减少42.67万元,同比下降8.01%。主要原因分析由于经费收入压缩减少,厉行节约,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永仁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37.0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5.99万元,同比下降3.53%,主要原因分析由于经费收入压缩减少,厉行节约,部门基本支出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1.1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8.83%。
永仁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18年与2019年基本支出对比情况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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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单位:万元
| |
基本支出项目
| 2018年经费支出
| 占基本支出比例
| 2019年经费支出
| 占基本支出比例
| 2019年较2018年增减数(增+减-)
|
基本工资
| 78.26
| 17.27%
| 77.76
| 17.79%
| -0.5
|
津贴补贴
| 178.58
| 39.42%
| 172.13
| 39.38%
| -6.45
|
奖金
| 49.57
| 10.94%
| 39.37
| 9.01%
| -10.2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 34.92
| 7.71%
| 28.91
| 6.61%
| -6.01
|
职业年金
| 4.40
| 0.97%
| 0
| 0%
| -4.40
|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 16.67
| 3.68%
| 15.81
| 3.62%
| -0.86
|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 10.11
| 2.23%
| 9.30
| 2.13%
| -0.81
|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 1.97
| 0.43%
| 2.21
| 0.51%
| 0.24
|
住房公积金
| 21.09
| 4.66%
| 25.15
| 5.75%
| 4.06
|
办公费
| 5.03
| 1.11%
| 6.51
| 1.49%
| 1.48
|
邮电费
| 0.08
| 0.12%
| 0.63
| 0.14%
| 0.55
|
手续费
| 0.01
| 0.002%
| 0.078
| 0.02%
| -0.068
|
差旅费
| 5.21
| 1.15%
| 5.11
| 1.17%
| -0.1
|
水费
| 0.30
| 0.07%
| 0.73
| 0.17%
| 0.43
|
电费
| 0.73
| 0.16%
| 1.48
| 0.34%
| 0.75
|
公务接待费
| 0.80
| 0.18%
| 1.26
| 0.29%
| 1.18
|
维修费
| 0
| 0%
| 0.76
| 0.17%
| 0.76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0.22
| 0.05%
| 0.08
| 0.02%
| -0.14
|
工会经费
| 0
| 0
| 2.93
| 0.67%
| 2.93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0.13
| 0.03%
| 0.79
| 0.18%
| 0.66
|
其他交通费用
| 18.15
| 4.01%
| 18.23
| 4.17%
| 0.08
|
退休费
| 26.83
| 5.92%
| 25.61
| 5.86%
| -1.22
|
奖励金
| 0
| 0
| 0.9
| 0.21%
| 0.9
|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0
| 0
| 1.34
| 0.31%
| 1.34
|
合计
| 453.06
| 100%
| 437.08
| 100%
| -14.40
|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永仁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2.9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6.69万元,同比下降33.51%,主要原因分析经费收入压缩减少,厉行节约,部门项目支出减少。
永仁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18年与2019年项目支出对比情况表
| |||||
|
|
|
| 单位:万元
| |
项目支出项目
| 2018年项目支出
| 占项目支出比例
| 2019年项目支出
| 占项目支出比例
| 2019年较2018年增减数(增+减-)
|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 0.29
| 0.36%
| 0
| 0%
| -0.29
|
津贴补贴
| 11.62
| 14.59%
| 0
| 0%
| -11.62
|
办公费
| 13.86
| 17.40%
| 9.98
| 18.85%
| -3.88
|
手续费
| 0.01
| 0.01%
| 0
| 0%
| -0.01
|
水费
| 0.09
| 0.11%
| 0
| 0%
| -0.09
|
电费
| 0.72
| 0.90%
| 0
| 0%
| -0.72
|
邮电费
| 2.19
| 2.75%
| 6.24
| 11.78%
| 4.05
|
差旅费
| 7.97
| 10.01%
| 5.97
| 11.27%
| -2.0
|
维修费
| 4.26
| 5.35%
| 0
| 0%
| -4.26
|
培训费
| 3.28
| 4.12%
| 0.31
| 0.59%
| -2.97
|
公务接待费
| 0.91
| 1.14%
| 0
| 0%
| -0.91
|
工会经费
| 3.49
| 4.38%
| 0
| 0%
| -3.49
|
被装购置费
| 0.66
| 0.83%
| 0
| 0%
| -0.66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1.88
| 2.36%
| 1.44
| 2.72%
| -0.44
|
奖励金
| 0.90
| 1.13%
| 0
| 0%
| -0.90
|
生活补助
| 0
| 0%
| 17.71
| 33.45%
| 17.71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0
| 0%
| 0.28
| 0.53%
| 0.28
|
房屋建筑物购建
| 11.16
| 14.01%
| 10.00
| 18.89%
| -1.16
|
办公设备购置
| 3.34
| 4.19%
| 0.42
| 0.79%
| -2.92
|
专用设备购置
| 13.01
| 16.34%
| 0.60
| 1.13%
| -12.41
|
合计
| 79.64
| 100%
| 52.95
| 100%
| -26.11
|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永仁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0.0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合计支出减少42.67万元,同比下降8.01%。主要原因分析由于经费收入压缩减少,厉行节约,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6.9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66%。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39.3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8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7.71万元,资本性支出1.02万元。
2.公共安全(类)支出1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4%。主要用于房屋建筑物构建的资本性支出10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4.5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13%。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25.6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28.91万元。
4.卫生健康(类)支出25.1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2%。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15.8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9.30万元。
5.农林水(类)支出308.3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92%。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252.1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3.9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24万元。
6.住房保障(类)支出25.1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3%。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25.15万元。
永仁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 ||
类
| 2019年支出(万元)
| 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比例%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66.92
| 13.66%
|
公共安全支出
| 10.00
| 2.04%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54.52
| 11.13%
|
卫生健康支出
| 25.11
| 5.12%
|
农林水支出
| 308.33
| 62.92%
|
住房保障支出
| 25.15
| 5.13%
|
合计
| 490.03
| 100%
|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永仁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万元,支出决算为3.49万元,完成预算的69.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23万元,完成预算的44.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26万元,完成预算的25.2%。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由于经费收入压缩减少,厉行节约,支出减少。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0.22万元,下降5.9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22万元,增长11.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45万元,下降26.24%。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由于经费收入压缩减少,厉行节约,支出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23万元,占63.98%;公务接待费支出1.26万元,占36.0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2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23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26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2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5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上级督查检查及同级办案部门合作接待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永仁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8.5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7.94万元,增长了25.90%。主要原因分析由于承担全县林区治安维护及案件办理工作增加,办公费比上年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本单位的日常运行的经费开支。永仁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情况:办公费6.51万元,手续费0.078万元,水电费2.21万元,邮电费0.63万元,差旅费5.11万元,维护费0.75万元,公务接待费1.26万元,工会经费2.9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7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8.2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08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永仁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部门资产总额875.7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3.22万元,固定资产465.8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326.66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99.6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6.56万元,固定资产减少193.08万元,在建工程增加1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不涉及专用名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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