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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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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永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永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永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是主管全县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县政府职能部门,主要工作职责为:

1.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制定的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权益维护、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服务管理、拥军优抚、褒扬纪念、解难帮困等法规政策。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服务管理。

3.组织实施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按照中央、省、州的政策要求,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的实施意见并组织落实。

4.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5.负责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组织实施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负责不适宜继续服役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

6.组织实施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军属和其他优抚对象抚恤、优待等工作。负责实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的优待政策。

7.实施烈士纪念设施建设规划和管理维护办法。负责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负责拟列入国家、省重点保护单位烈士纪念设施报批事宜。

8.监督检查退役军人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帮扶援助工作。负责退役军人荣誉奖励,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9.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稳步推进各项业务工作。一是认真开展全县2553名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信息采集。二是积极悬挂2553块光荣牌。三是完成35名部分退役士兵保险接续工作。四是建立健全7个乡镇、63个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五是做好自主就业32人和7名转业士官的安置工作及全年招聘培训工作。六是做好好驻永部队和优抚对象的在春节、“八·一”期间双拥慰问工作。七是开展清明节期间祭扫烈士、缅怀先烈接待服务工作和烈士公祭日活动。八是按时足额发放各项优抚资金,开展医疗救助和增发临时性补贴。九是开展“最美退役军人”评选活动,上报省级最美退役军人2名,州级模范退役军人1名,县级最美退役军人2名。十是对永仁县烈士陵园进行保护改造,完成140余万元烈士墓地改造和30余万元消防通道建设。完成国家供养伤残退伍军人李学欣房屋修缮工作。

2.强化思想认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央和省州县有关精神,强化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开阔思路,创新举措,不辱使命、不负重托,深化机构改革成果,保障退役军人的各项合法权益,切实担负起、履行好组织上赋予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的神圣职责使命。

3.强化服务保障。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集中力量落实政策、优化服务,切实履行好各项职责,全面提升退役军人管理服务保障水平,确保退役军人事务机构管理规范、服务有力、运转高效,打造名副其实的“退役军人之家”。

4.强化政策宣传。立足解决问题,真心排忧解难,依法依规、全面精准落实退役军人政策法规,全心全意为退役军人服务,切实维护好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通过加强政策宣传、加大帮扶力度、开展走访慰问、理出问题清单、实现一人一案、精准解决问题等措施,把上级关于退役军人各项政策部署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用心、用情、用力做好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解决好退役军人工作生活中的困难、问题,让每一个退役军人感受到关心,享受到尊严。

5.完善制度建设。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政治性、政策性都很强,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将恪守政治规矩,严守政治纪律,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健全工作体系,健全退役军人工作协调机制,拓宽退役军人安置渠道,为退役军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6.抓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和综治维稳及平安建设工作,进一步加强行风建设。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两个责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州县党委实施办法,按照中央和省州党委的总体安排部署,抓实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综治维稳(平安建设)责任制落实,营造一个风清气正、心齐劲足的良好工作氛围。

7.抓扶贫,持续深入开展扶贫和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继续深入抓好扶贫联系点的帮扶工作,加快推进各项扶持措施的落实,定期不定期走访帮扶村和帮扶户,按照要求及时完成各项资料和报表,力争按时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永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永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事业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人,事业人员4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永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永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度收入合计461.7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61.7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96.49万元,占总收入的26%。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永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度支出合计410.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3.03万元,占总支出的29.98%;项目支出287.31万元,占总支出的7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3.03万元。 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74.98万元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13.0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0.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特永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87.32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永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9.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2.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80.4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33%。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74.9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4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91.01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3.9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33%。

3.卫生健康(类)支出20.5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5.62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61万元,优抚对象医疗13.28万元。

4.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住房保障(类)支出5.4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3%。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5.46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永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91万元,支出决算为4.9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63万元,完成预算的73.9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28万元,完成预算的26.07%。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63万元,占73.93%;公务接待费支出1.28万元,占26.0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6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情况:无。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63万元,用于相关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过路过桥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28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2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2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永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10.35万元, 2018年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永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资产总额0万元,新成立单位固定资产尚未登记入账。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本决算公开不涉及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2327003763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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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决算公开表20201102094630259.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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