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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仁县民政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永仁县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永仁县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永仁县民政局是主管全县民政事务管理及负责全县居民家庭经济核算和殡葬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工作职责为: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2.负责全县社会组织及与党政机关脱钩后的行业协会商会的党建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推进全县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3.负责拟订社会救助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负责全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4.拟订全县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发展规划,指导开展村(居)委员会自治组织建设、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负责地名区划总体规划,提出全县行政区域发展规划意见。负责乡镇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命名、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规范全县地名(即街、路、巷、楼、门)标志的设置和管理,组织指导全县行政区域边界勘定和管理工作;
6.负责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和地方性行业标准的组织实施,统筹推进、监督管理福利机构和服务项目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孤儿、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基本生活及权益保障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各项残疾人福利工作;
7.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拟订全县殡葬事业发展规划和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经营性公墓审核报批;
8.负责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和地方性行业标准的组织实施,统筹推进、监督管理养老服务机构和服务项目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政策的组织实施;
9.负责慈善事业发展规划,进行慈善组织认定,规范慈善组织活动,指导慈善和社会捐助工作;监督和指导福利彩票销售管理工作,管理使用福彩公益金;
10.负责对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项目的居民家庭收入财产进行核对并出具报告,对核对结果有异议的进行复核并出具复核意见;负责全县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认定工作,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信息比对联合机制;受理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的业务咨询、来信来访和跨区域核对工作;
11.负责宣传、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州、县殡葬管理政策法规;监督检查全县殡葬改革和殡葬法规的执行情况,对违反殡葬法规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加强殡葬行业干部职工队伍建设;负责全县殡葬行风建设和执法工作;负责殡葬用品市场检查、清理、整顿工作;指导、监督各殡葬服务单位依法、规范履行职 责;指导红白理事会丧俗改革工作;负责受理殡葬纠纷和殡葬信 访案件的调查,提出处理意见;
12.负责遗体接运、火化任务;提供遗体冷藏、整容 化妆、悼念服务以及骨灰寄存等殡葬系列化服务;宣传殡葬改革 政策,引导群众树立科学、文明、健康的丧葬习俗;
13.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加强党的领导,坚持不懈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第十四次全国民政会议、第二十次全省民政会议部署,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一是加强政治学习。坚持理论中心组学习、党组会议、局务会议等开展班子集中学习,以班子示范带头作用促进全体干部学习。坚持每月党员微党课、民政讲坛等学习制度,将执行“三会一课”、按时交纳党费、党员承诺、践诺、评诺等基本制度情况列入党员考核和评议重要内容,推动学习往心里走、往实处走、往深处走,创建学习型机关。2020年以来,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6次,组织党员干部交流学习26次,组织专题学习4次,召开局党组会议10次,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22份。二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局领导带头给党员干部上廉政党课,邀请纪检组长为全局干部职工授课辅导,扎实开展全面从严治党“六个年”工作和“十个一”警示教育,及时组织干部职工观看《政治掮客苏洪波》等警示教育片,认真学习省州县纪委通报,增强干部职工拒腐防变能力,提高全局干部职工对民政工作“生命线”重要意义的认识,增强了全体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的政治自觉。
2.强化措施落实,抓实民政领域疫情防控。扛稳压实民政领域疫情防控政治责任,抓紧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抓实抓细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各项措施。一是抓实养老服务机构疫情防控。疫情期间,全面落实敬老院实行封闭式管理的规定,取消院内集体活动,取消群体性聚餐;建立日记工作制度,加强敬老院集中供养对象的监测和防控,每天集中消毒不少于一次,每天测量体温不低于两次;依托乡镇、村组小广播、“大喇叭”等播音设备,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发放和粘贴宣传标语、宣传图册、通知公告32份,积极消除老年人、管理人员的恐慌情绪;认真开展敬老院环境卫生整治,坚决阻断新型冠状病毒传播途径。二是抓好殡葬服务机构疫情防控。积极引导县乡公墓、县殡仪馆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提高防范力度,确保治丧群众的生命和健康安全。三是主动做好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对桥洞、车站广场、集贸市场、废弃房屋、城乡接合部等流浪人员经常出没的地点进行巡查。四是简化审批手续,主动做好受疫情影响的困难群体社会救助,及时制发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社会救助方案,加大排查力度,确保应保尽保,应救尽救。五是补齐防疫物资短板。及时拨付疫情防控捐爱心捐款1.5万元,配发口罩2241个、消毒药品8袋、消毒液33桶、酒精25桶、肥皂442个、方便面450盒、饼干50盒、牛奶50件、菜籽油40桶,有效缓解了乡镇敬老院防疫物资紧缺的困境。
3.聚焦脱贫攻坚,全面落实兜底保障政策。围绕脱贫攻坚“社会保障兜底一批”的目标任务,全面履行民政部门职责使命,扎实推进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一是深入开展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专项行动。及时制定《永仁县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挂牌督战工作方案》和《永仁县脱贫攻坚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兜准、兜住、兜牢”行动方案》,将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兜底保障范围。经审核认定,全县需要纳入低保和特困兜底保障对象352户648人,其中特困供养兜底92户115人、未脱贫户低保兜底31户75人、特困兜底3户6人,兜底保障率2.9%。二是加强重点对接对象衔接。全力做好全县六类重点对接对象共计4229人的排查核实工作,准确研判资格条件,实现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对象、政策、标准、管理精准有效衔接,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所有符合社会救助政策的对象纳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实现应保尽保、应养尽养、应救尽救。三是深化专项治理行动,建立长效机制。坚持每月入户走访排查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等政策落实情况,健全核对机制,充分发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职能作用,强化社会救助对象的动态化、精细化管理。健全完善了社会救助保障公示公开“六个一”制度,主动加强公示、公开工作,接受群众广泛监督,严防“错保”、“漏保”、“一兜了之”等问题,筑牢社会救助兜底保障网,今年以来,共停发城乡低保586户1272人,新增411户887人。四是全面建立乡镇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拨付各乡镇临时救助备用金180万,把临时救助的审批权限下放到乡镇,及时有效解决困难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为脱贫攻坚“防返贫、防新增”贡献力量。五是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扎实推进防贫救助保险和“爱心超市”运行,着力防范脱贫群众返贫,为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助力,全县累计参保13653户,参保比率57.9%,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参保6275户,参保比率100%,非建档立卡户参保7374户,参保比率41.9%,共筹集参保资金70.45万元,筹集社会各界爱心捐赠129.67万元。自2019年6月实施防贫救助保险以来,累计受理赔付640件231.72万元,其中自然灾害赔付12件3.79万元,意外事故赔付77件30.81万元,医疗救助赔付113件78.92万元,教育救助赔付438件118.20万元。六是扎实开展省民政厅“一部手机办低保”试点工作。不断强化业务学习和培训,不断提升县、乡、村三级民政干部社会救助经办能力水平,不断提升社会救助工作效能,共通过“一部手机办低保”受理社会救助申请118户,试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2020年,我县有城乡低保3201户6335人,累计发放低保金2340.66万元,其中:城市低保719户1334人,累计发放低保金692.77万元,农村低保2482户5001人,累计发放低保金1647.89万元(建档立卡贫困户纳入农村低保1390户2781人,累计发放低保金905.84万元);有特困供养对象517人,累计发放特困供养金和护理补贴557.35万元;累计发放困难群众价格临时补贴8.65万人次,累计发放金额450.2万元;发放临时救助913人227.98万元(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148人,救助金额30.15万元)。群众对社会救助工作的知晓率、满意率不断提高,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不断增强。
4.补齐殡葬短板,积极稳妥推进殡葬改革。坚持以满足群众基本殡葬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提升基本殡葬服务水平,完善殡葬公共服务供给。一是坚持政府主导,着力构建殡葬改革工作机制。全面推行县委书记、县长任“双组长”的殡葬改革工作领导机制,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各级各部门工作责任,把殡葬改革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各乡镇也相应成立以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为双组长的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深入推进全县殡葬改革工作。二是坚持基础先行,着力加强殡葬基础设施建设。采取压实责任、倒排工期、指挥调度、督查问效的方式,大力推进县殡仪馆、农村公益性公墓和骨灰存放堂建设。2月4日,我县殡仪馆建成并顺利投入运行,补齐了殡葬设施“空白县”短板,进一步完善了全县殡葬基础设施服务供给,2020年县殡仪馆共计火化遗体478具。三是坚持源头治理,着力加强殡葬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制定《永仁县全面开展“活人墓”、大墓、豪华墓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永仁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大墓豪华墓活人墓专项整治工作的通告》,全面开展“活人墓”、大墓、豪华墓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全县累计召开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宣传72场次,粘贴整治方案和通告883份,清理整治打造墓碑商户26户,累计拆除“活人墓”395冢。全县已建成投入使用农村公益性公墓7个,规划建设墓穴19993个,已建成墓穴720个,安葬骨灰414例,2020年累计兑付惠民殡葬补助资金120.18万元。
5.创新基层治理,提升基层社会治理和服务能力。紧紧围绕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中心工作,把服务居民、造福居民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体制机制,提升基层社会治理和服务能力。一是深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按照《永仁县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方案》和《永仁县深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深入推进维的乡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单位和夜可腊、外普拉、迤帕拉、永兴村委会4个农村社区建设试点,促进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一步提高基层治理能力和水平。二是科学设置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村民小组,规范化命名全县村民小组名称。2020年,全县新设立27个村民小组,撤销14个村民小组,现有667个村民小组408个党支部,其中党支部和村民小组长一肩挑119个支部,单独设置支部书记289个,单独设置小组长548个。三是持续深化基层群众自治。结合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落实好“四议两公开”、村务联席会、“一约四会”等制度,加强和规范村务监督工作,推进基层自治、法治、德治融合发展。四是规范社会组织管理。切实加强党对社会组织工作的领导,落实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制,提升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覆盖率,全县有社会组织党支部23个,覆盖社会组织36家,覆盖率达75%;同时,认真开展社会组织清理规范工作,抓好社会组织的成立、变更、注销和监督检查等工作,全县有在册登记的社会组织48个,其中社会团体38个,民办非企业单位10个;抓好行业商会协会脱钩改革工作,累计完成脱钩改革3家。五是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共制作宣传栏69块,发放知识汇编48本,通过微信、网络平台宣传1.241万次,印发宣传单11000份。设置宣传栏1块,设置举报箱1个,引导全县63个村(社区)逐步推进村民将扫黑除恶要求融入村规民约,营造敢于同不良风气斗争的良好氛围。
6.加强基础建设,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持续推进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完成宜就敬老院项目建设和永定敬老院二次装修,组织实施永兴、莲池、中和等7个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进一步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强化基本养老服务保障。积极动员7名分散供养特困供养人员进入敬老院集中供养,提升敬老院集中供养率。及时拨付2020年乡镇敬老院运行经费66.6万元,进一步改善敬老院聘用人员待遇,落实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运行补贴,提高农村敬老院运营效益和护理功能。实现敬老院与医疗机构《医养合作协议》签订全覆盖、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全覆盖,不断提升老年护理服务质量。认真落实养老服务政策落实,完善全县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生活津贴发放制度,增进优待实效,累计发放全县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生活津贴120.67万元。截止2020年底,全县有各类养老机构25个,其中乡镇敬老院8个,城市公办养老服务机构1个,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2个,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3个,老年活动中心1个,有床位635张,平均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数33.75张。全县有特困供养对象516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纳入特困供养119人,共发放特困供养金和护理补贴557.35万元。
7.聚力攻坚克难,抓实“三资”及项目建设工作。对标对表全年固定资产投资、招商引资和向上争取资金目标任务,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压实工作责任,实行挂图作战。一是加大向上争取力度。累计完成向上争取资金3452.7万元,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5200万元的66.4%。二是抓紧固定资产投资入库。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入库5680万元,完成全年任务10000万元的56.8%。三是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围绕打造健康生活目的地,认真谋划医养结合招商引资项目,力争引进有实力、有品牌的企业发展养老服务业。2020年全局招商引资工作目标任务是7938万元,已完成招商引资任务数7950万元,完成全年任务7938万元的100.15%。四是全力推进项目建设。目前,永仁县殡仪馆建设项目已完成殡仪馆内部设施设备采购和安装,并购置了殡葬专用车1辆,现在正在进行殡仪馆附属工程施工;永仁县骨灰存放堂建设项目已完成主体工程建设,正在开展内部装修装饰施工;中和、永兴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正在有序建设;永定敬老院已经完成附属供电和给排水施工;宜就敬老院建设项目已完工并通过验收。永仁县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已完成房屋主体工程建设;永仁县救助站建设项目正在进行主体施工;永仁县儿童福利院项目已完成主体招投;永仁县老年护理院综合楼项目,通过协调县级相关部门已取得可研批复、规划许可、环评备案、土地使用证等相关报件资料。
8.优化专项管理,提高基本社会服务水平。一是充分发挥加强婚姻管理引领婚育新风三年专项行动专项机制办公室统筹协调和牵头作用,认真开展完善村规民约专项行动和优化婚姻登记管理专项行动,做好早婚早育对象排查,逐一造册登记。规范婚姻登记管理,全县共办理结婚登记644对、离婚登记284对、补领结婚证306本,补领离婚证5本。婚姻登记率、婚姻登记合格率、婚姻登记档案完好率均达100%。二是健全儿童福利服务体系。严格按照程序办理收养登记,认真落实儿童福利政策,持续开展“合力监护、相伴成长”专项行动,完成全县63个村(社区)委会“儿童之家”挂牌,积极争取招商银行帮扶资金49万,建设“招银儿童之家”7个。共办理收养登记3件,累计发放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困境儿童等基本生活费24人36.63万元。三是福利政策执行到位。加大对残疾人信息精准核查力度,实现应纳尽纳,应退尽退,共发放困难残疾人两项补贴2367人,发放资金209.24万元。四是提升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全面建立县级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联席制度,积极开展“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救助站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209人次,救助支出1.5万元,有力维护了社会稳定,提升了救助工作的时效性。五是稳妥推进区划地名管理。加强地名管理,做好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利用,扎实推进地名图、录、典、志编撰和地名普查资料立卷归档工作。深入开展平安边界创建,有效维护了边界地区社会稳定、民族和睦、经济社会发展。六是加力推进福利彩票销售,完成福利彩票销售634.63万元,其中电脑销售614.98万元、即开型19.65万元。七是加强外宣工作树好民政形象。共编辑报送全县民政民生新闻信息稿件59篇,其中楚雄日报采用4篇,彝州民政采用7篇、永仁新闻采用2篇、永仁信息采用3篇、永仁政务周刊采用14篇、永仁手机快讯采用19篇;完成县委约稿1篇、政府约稿3篇,进一步讲好民政故事,传播民政声音,树立民政形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永仁县民政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下设内设股室8个分别是:局办公室、社会组织管理和社会工作股、社会救助股、基层政权建设和区划地名股、社会事务和慈善福利股、养老服务股、流浪乞讨人员管理股、党建办公室。下属事业股室3个分别是:殡葬管理所和殡葬执法队、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永仁县殡仪馆。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永仁县民政局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7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永仁县民政局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永仁县民政局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5884.0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701.67万元,占总收入的96.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82.39万元,占总收入的3.1%。2019年度收入合计5773.7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10.31万元,同比增加1.9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县级部门增加对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资金的补助及对县殡仪馆运行的投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永仁县民政局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6737.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3.79万元,占总支出的7.63%;项目支出6224.07万元,占总支出的92.3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2019年度支出合计4993.5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744.32万元,同比增加34.9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盘活现有存量资金,加大项目支出力度,加快资金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永仁县民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13.79万元。2019年用于保障正常运转的日常基本支出493.32万元,比上年增加20.47万元,同比增加4.1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2月县殡仪馆正式投入运行,需要确保机构能正常运转,满足丧属的需求。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80.4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5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3.3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4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永仁县民政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224.07万元。2019年度县民政局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用于专项业务的经费支出4500.21万元。比上年增加1723.86万元,同比增加38.31%。增加的主要原因:盘活现有存量资金,加大项目支出力度,加快资金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永仁县民政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396.3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93%。永仁县民政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55.5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23%。与上年相比增加1740.74万元,同比增加37.39%。主要原因是:盘活现有存量资金,加大项目支出力度,加快资金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类)支出1.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2%。主要用于其他司法支出1.5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145.9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09%。主要用于民政管理事务723.68万元,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68.18万元,抚恤0.83万元,社会福利1022.24万元,残疾人事业191.77,最低生活保障2646.54万元,临时救助339.27万元,特困人员救助供养1074.0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9.44万元。
3.卫生健康(类)支出34.1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3%。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21.15万元,医疗救助11.78万元,其他医疗救助0.79万元,优抚对象医疗补助0.45万元。
4.农林水(类)支出45.0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主要用于招银儿童之家建设45.05万元。
5.住房保障(类)支出30.7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8%。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30.78万元。
6.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138.8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8%。主要用于救灾仓库建设138.85万元。
永仁县民政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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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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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支出(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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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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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安全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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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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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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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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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4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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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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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健康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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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17
|
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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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林水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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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05
|
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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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保障支出
|
30.78
|
0.48%
|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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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85
|
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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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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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96.31
|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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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永仁县民政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3.5万元,支出决算为35.26万元,完成预算的104.9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2.52万元,完成预算的106.6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74万元,完成预算的91.33%。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0年县殡仪馆投入运行,殡葬车需要不定时接送遗体,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有所增加。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26.41万元,增长298.2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26.39万元,增长430.6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2万元,增长0.74%。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2020年新购置殡葬车一辆用于遗体接送,用于殡仪馆正式投入运行,督查检查增多,公务接待有所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2.52万元,占92.5%;公务接待费支出2.74万元,占7.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无,我单位不涉及此项支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2.5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26.13万元,购置车辆1辆。用于2020年县殡仪馆投入运行,我县5个乡镇(除永兴乡、中和镇是2021年1月1日纳入火化区外)均属于火化区范围内,只能新增一辆殡葬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6.39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民政、殡仪馆相关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2.74万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2.7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5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民政事务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我单位不涉及此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永仁县民政局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36万元,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4.32万元,同比减少0.96万元,减少2.79%,主要原因是: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压缩基本支出规模。永仁县民政局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情况:办公费14.7万元,水费0.38万元,电费0.52万元,邮电费0.02万元,差旅费6.27万元,公务接待费2.19万元,劳务费2.5万元,委托业务费4.28,公务用运行维护费用2.5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永仁县民政局部门资产总额2328.4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252.3万元,固定资产1076.1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2019年12月31日,永仁县民政局资产总额3010.1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279.40万元,固定资产1001.8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81.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027.1万元,固定资产增加74.3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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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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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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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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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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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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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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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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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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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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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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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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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构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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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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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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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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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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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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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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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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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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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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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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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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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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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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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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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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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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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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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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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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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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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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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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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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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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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4.3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4.3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不涉及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2327003314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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