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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仁县司法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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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232700131500000

永仁县司法局2022年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永仁县司法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第二部分永仁县司法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第三部分永仁县司法局2022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

二、立项依据

三、项目实施单位

四、项目基本概况

五、项目实施内容

六、资金安排情况

七、项目实施计划

八、项目实施成效

第一部分 永仁县司法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永仁县司法局是县人民政府和州司法局双重领导下的正科级行政单位,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制定的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按照县委、县政府指示、部署,结合实际编制全县司法行政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2.拟定全县的法治宣传教育与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

3.指导、监督司法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管理乡镇司法所领导干部和队伍建设;负责司法系统警务管理、警务督察工作。

4.负责全县法制宣传,普及法律常识,制定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各行业和基层依法治理工作。 5.负责司法系统后勤、资金、物资、技术装备的计划、分配和使用管理工作;指导司法系统计划财务工作;负责司法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6.负责管理指导全县律师工作,公证工作,法律服务工作和法律援助工作,统一监管社会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市场秩序。

7.负责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监督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安置帮教工作;承担永仁县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永仁县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

8.负责全县司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和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指导全县法学理论研究工作,指导全县律师协会、公证协会、人民调解协会及企、事业法律顾问协会工作。

9.组织实施法学教育,负责全县普法骨干和法律服务人员的法律业务培训工作。

10.承办永仁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依法治县办秘书股、政工股、普法与依法治理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法治股、社区矫正管理股、公证处、法律援助工作站。设7个派出机构:永定司法所、莲池司法所、宜就司法所、猛虎司法所、维的司法所、中和司法所、永兴司法所。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以改革开放为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结合实际落实“六稳”“六保”具体任务,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坚决打赢三大攻坚战,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四五”规划圆满收官,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2022年,永仁县司法局将认真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州第十次党代会和县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继续围绕“一个统筹、四大职能”,全面协调推进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为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协调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1.扎实推进法治永仁、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

2.全面建立多元解纷机制。

3.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发展,提高区政府依法行政水平。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至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2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工勤人员编制1人,事业编制4人。在职实有30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3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9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749.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49.15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618.99万元对比增加130.16万元,主要原因分析:项目资金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749.1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49.1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49.15万元,(本级财力749.15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618.99万元对比增加130.16万元,主要原因分析:项目资金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749.15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749.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4.15万元,与上年607.99万对比增加96.16万元,主要原因人员经费支出494.07万元,与上年407.99万元对增加86.08万元;项目支出45万元,与上年11万对比增加33万元,主要原因项目类别增加,资金投入增加。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2040601行政运行533.54万元,主要体现在行政人员工资。

2.2040605普法宣传5万元,主要用于普法宣传材料印制。

3.2040607公共法律服务15万元,主要用于公共法律服务的事业运行。

4.2040612法治建设25万元,主要用于法治文化广场和法治政府建设。

5.2040650事业运行29.64万元,主要体现在事业人员的工资。

6.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19.96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

7.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3.3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职工养老保险。

8.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25.3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

9.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2.64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10.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1.6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1.2210201住房公积金37.97万元,主要反映住房保障支出。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基本支出704.15万元,其中:30101基本工资:122.56万元,30102津贴补贴:212.97万元,30103奖金:123.55万元,30107绩效工资:7.85万元,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3.39万元,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6.44万元,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1.62万元,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59万元,30113住房公积金:37.97万元,30201办公费:11.23万元,30202 印刷费:4.9万元,30211差旅费:10.40万元,30215 会议费:1.00万元,30205水费:0.5万元,30206电费:0.5万元,30217 公务接待费:2.68万元,30228工会经费:6.72万元,30216培训费:2.00万元,30239其他交通费用:29.17万元,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54万元,30302退休费:19.42万元,30399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8.90万元,30305生活补助:8.23万元。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增加96.16万元,增幅15.82%,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项目支出99.64万元,其中:30201办公费:41.23万元,30205 水费:0.50万元,30206电费:0.50万元,30211差旅费:10.40万元,30215 会议费:1.00万元,30216培训费:2.00万元,30217 公务接待费:2.68万元,30228工会经费:6.72万元,30239其他交通费用:29.17万元,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54万元。与上年62.23万元对比增加了37.41万元,主要原因30201办公费安排41.23万元,比上年数10.85万元对比增加30.38万元,上升280%;30239其他交通费安排29.17万元,比上年数26.6万元增加2.57万元,上升9.66%。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财政专户管理的支出。

(三)单位资金支出情况

单位资金支出无。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永仁县司法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68万元,较上年5.7万元减少3.02万元,下降52.98%,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永仁县司法局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2022年与2021年对比无增减变化,无增减变化的原因是两年均未产生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永仁县司法局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68万元,较上年3万元减少0.32万元,下降10.7%,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4次,共计接待269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是本年度严格执行经费管理制度,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永仁县司法局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暂为为0万元,待后续追加预算后再进行公开。较上年减少2.7万元,减少1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减少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减少1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增减变化原因:上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未用完,故年初尚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普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经费

普法法治宣传教育项目,财政预算安排5万元,年度绩效目标:实施八五普法规划。

普法法治宣传教育项目年度绩效成效:普法场次大于等于100场次,印制普法宣传册发放10000册及以上。服务对象和群众满意度达95%。

(二)依法治县工作经费

依法治县项目,财政预算安排5万元,年度绩效目标: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县。

依法治县工作年度绩效成效:全面推进依法治县覆盖率达到100%,群众满意度达90%以上。

(三)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经费

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项目,财政预算安排20万元,年度绩效目标:政府法律顾问全覆盖。

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年度绩效成效:法律顾问覆盖率达100%,人民群众满意度大于等于90%。

(四)永仁县人民调解工作以案定补补助经费

永仁县人民调解工作以案定补补助项目,财政预算安排15万元,年度绩效目标:探索建立人民调解工作的激励机制,调动广大人民调解员工作积极性,有效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

永仁县人民调解工作以案定补补助项目年度绩效成效:政策宣传次数达50次以上,补助事项公示度达到100%,发放及时率100%,受益对象满意度达90%以上。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

3.“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4.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5.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 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 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 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 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 他费用。

7.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

8.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确定的年度事业发展项目而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永仁县司法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99.64万元,与上年62.23万元对比增加了37.41万元,主要原因30201办公费安排41.23万元,比上年数10.85万元对比增加30.38万元,上升280%;30239其他交通费安排29.17万元,比上年数26.6万元增加2.57万元,上升9.66%。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永仁县司法局资产总额445.0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34万元,固定资产440.6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1.2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9.9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第二部分 永仁县司法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永仁县司法局2022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项目一:

一、项目名称

普法法治教育经费。

二、立项依据

以上项目均根据永仁县司法局职能职责要求、重点工作安排部署进行立项,具体立项依据来源于《永仁县司法局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及职能职责》。

三、项目实施单位

永仁县司法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加强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等重点对象的法治宣传教育,带动广大人民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大力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传防范电信诈骗、道路交通安全等人民群众密切关注及与民生领域和乡村治理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采取多种形式营造轰轰烈烈的永仁大普法宣传氛围,有序推进我县“八五”普法规划和年度计划有效实施。

五、项目实施内容

加强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等重点对象的法治宣传教育,带动广大人民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大力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传防范电信诈骗、道路交通安全等人民群众密切关注及与民生领域和乡村治理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采取多种形式营造轰轰烈烈的永仁大普法宣传氛围,有序推进我县“八五”普法规划和年度计划有效实施。

六、资金安排情况

普法法治教育经费5万元,资金来源:县级配套资金。

七、项目实施计划

大力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传防范电信诈骗、道路交通安全等人民群众密切关注及与民生领域和乡村治理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采取多种形式营造轰轰烈烈的永仁大普法宣传氛围,有序推进我县“八五”普法规划和年度计划有效实施。

八、项目实施成效

普法法治教育经费。有序推进我县“八五”普法规划和年度计划有效实施,服务对象和群众满意度95%以上。

项目二:

一、项目名称

依法治县工作经费。

二、立项依据

以上项目均根据永仁县司法局职能职责要求、重点工作安排部署进行立项,具体立项依据来源于《永仁县司法局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及职能职责》。

三、项目实施单位

永仁县司法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督促全县各级政府门户网站在“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平台统一公示本级执法信息,并实时动态公示执法结果,确保行政执法在阳光下运行。组织开展好2022年全县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考试及办证工作,确保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

五、项目实施内容

推进全面依法治县工作开展,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推动科学民主决策、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不断提升行政效力,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全民法治意识普遍,不断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六、资金安排情况

依法治县工作经费5万元,资金来源:县级配套资金。

七、项目实施计划

健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监督和协调机制,完善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制度,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继续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健全依法行政机制。

八、项目实施成效

依法治县工作经费。推进全面依法治县工作开展,群众满意率95%以上。

项目三:

一、项目名称

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经费。

二、立项依据

以上项目均根据永仁县司法局职能职责要求、重点工作安排部署进行立项,具体立项依据来源于《永仁县司法局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及职能职责》。

三、项目实施单位

永仁县司法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1.加大政府法律顾问对政府事务的参与力度;提高政府法律顾问业务技能和综合服务能力,更好地适应政府工作需求。

2.建立长效考核和激励机制,调动政府法律顾问的工作积极性,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发展,提高区政府依法行政水平。

五、项目实施内容

1.全面建设完善县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提高政府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

2.为政府及其领导决策提供优质、高效、及时、准确的法律服务。

六、资金安排情况

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经费20万元,资金来源:县级配套资金。

七、项目实施计划

加大政府法律顾问对政府事务的参与力度;提高政府法律顾问业务技能和综合服务能力,更好地适应政府工作需求;建立长效考核和激励机制,调动政府法律顾问的工作积极性,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发展,提高区政府依法行政水平。

八、项目实施成效

为政府及其领导提供优质、高效、及时、准确的法律服务,政府满意率95%以上。

项目四:

一、项目名称

永仁县人民调解工作以案定补补助经费。

二、立项依据

以上项目均根据永仁县司法局职能职责要求、重点工作安排部署进行立项,具体立项依据来源于《永仁县司法局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及职能职责》。

三、项目实施单位

永仁县司法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将人民调解工作经费纳入县级财政保障,并随着经济发展同步提高财政安排标准,建立行之有效的人民调解工作经费长效保障机制。推进我县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化、制度化,不断开创新时期全县化解矛盾纠纷新局面。

五、项目实施内容

将人民调解工作经费纳入县级财政保障,并随着经济发展同步提高财政安排标准,建立行之有效的人民调解工作经费长效保障机制。推进我县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化、制度化,不断开创新时期全县化解矛盾纠纷新局面。

六、资金安排情况

永仁县人民调解工作以案定补补助经费15万元,资金来源:县级配套资金。

七、项目实施计划

随着经济发展同步提高财政安排标准,建立行之有效的人民调解工作经费长效保障机制。推进我县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化、制度化,不断开创新时期全县化解矛盾纠纷新局面。

八、项目实施成效

永仁县人民调解工作以案定补补助经费。推进我县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化、制度化,不断开创新时期全县化解矛盾纠纷新局面,受益对象满意度达90%以上。

监督索引号532327001315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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