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仁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永仁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第二部分 永仁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第三部分 永仁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
二、立项依据
三、项目实施单位
四、项目基本概况
五、项目实施内容
六、资金安排情况
七、项目实施计划
八、项目实施成效
第一部分 永仁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部门
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永仁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楚办字〔2019〕13号)、《中共永仁县委办公室、永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仁县深化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永办字〔2019〕7号)精神,永仁县农业农村局(简称县农业农村局)是永仁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永仁县畜牧兽医局牌子(简称县畜牧兽医局)。
中国共产党永仁县委员会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县委农办)设在永仁县农业农村局,接受中共永仁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承担中共永仁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组织开展“三农”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中共永仁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
根据《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楚雄州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楚办字〔2019〕100号)和《中共楚雄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楚雄州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楚雄州关于县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有关机构设置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楚农通〔2020〕44号)精神,中共永仁县机关编制委员会于2020年8月11日印发《关于永仁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有关机构设置的通知》(永编发〔2020〕12号)明确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与县农业农村局实行“局队合一”体制,“永仁县农业农村局”加挂“永仁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牌子。机构性质和机构级别待中央、省州明确后确定。
永仁县农业农村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州委、县委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设1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农办秘书股、人事股、计划财务股、种植农机管理股、畜牧兽医股、渔业渔政管理股、政策法规与改革股、产业发展股、环境资源股、农村合作经济指导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科技教育与信息化股。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也是“十四五”实施的关键之年,做好“三农”工作具有特殊重要意义,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考察云南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县关于“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工作安排,特别是按照省委省政府楚雄现场会、州第十次党代会和县第十四次党代会的工作要求,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健全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为重点,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以工业化理念抓农业,紧紧围绕国之大者抓主抓重、县委部署落细落小,以更大的决心、更实的举措,狠抓落实落地,扎实做好2022年和“十四五”农业农村工作,为建设富裕美丽幸福新永仁奠定坚实基础,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永仁作出新的贡献。总体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目标是:全县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增长10%;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重点将抓好以下7个大的方面工作:
1.坚持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习近平关于“三农”工作论述摘编》和《乡村振兴促进法》,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州委、县委对“三农”工作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具体要求,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总要求,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步伐,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
2.全力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等新技术,形成合理的粮经饲比例,积极发展社会化服务组织,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20.2万亩,粮食产量稳定在6.45万吨以上。强化耕地保护责任考核和“两区”划定管理,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坚决守住基本农田红线、守好耕地红线。强化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鼓励发展以生猪、肉牛、黑山羊为主的特色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逐步完善“养种循环、集中屠宰、品牌经营、冷链运输、冷鲜上市”产销模式,加快建立现代畜牧业发展体系。
3.示范工程,全力推动1个“精品示范乡镇”、10个“精品示范村”、100个“美丽村庄”建设,全面掀起乡村建设热潮。扎实开展“产业帮扶全覆盖”专项行动,配合开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帮扶”专项行动,巩固拓展产业扶贫成果,厚植基层经济发展基础。集中力量建设哲林芒果等集现代农业、休闲旅游、田园社区为一体的田园综合体,以“晚熟芒果全产业链”示范带动全县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扎实开展移风易俗活动,持续做好农业农村领域扫黑除恶工作,办好农民丰收节,乡村治理水平有效提升。
4.高位推进“阳光生态花果园”建设。按照建设以晚熟芒果为主导的特色水果“一县一业”发展定位,强化科技措施落实,挖掘优势主导产业潜能,着力推动优势主导产业从增产转向提质,按照绿色化、精细化、精品化要求建设高标准特色水果采摘园,以点带面、示范引领分片分批推进低产低效园提质改造,促进全县18.33万亩特色水果从种得多向种得好转变。落实“大产业+新主体+新平台”要求,实施“一二三”行动,以争创全省特色水果“一县一业”示范县和全国农业全产业链典型县为抓手,积极推进以哲林公司三产融合为重点的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成功创建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大力推进重点水果产业延链、补链、强链、优链,促进特色水果全产业链发展,提升特色水果市场竞争力,实现特色水果不仅卖得了,而且卖得好。2022年,力争阳光生态花果园主导产业产值达9亿元,“三品一标”有效认证新增10个以上,州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新增3家、农民专业合作社新增10个、家庭农场新增10家、培育高素质农民200人,“一村一品”专业(示范)村5个,《云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平台》上线追溯产品新增10个以上,农产品质量抽检合格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
5.纵深推进“秀美乡村”建设。以“干净、宜居、像农村”为目标,结合乡村振兴“一十百”工程,整合美丽乡村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等工作,按照“大干大支持、小干小支持、不干追责问责”的原则,统筹财政资金以奖代补、先干后补,通过培育壮大产业、村庄规划编制、村容村貌提升、强化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公共服务、深化社会治理等,分批分档梯次推进打造一批类型多样、风貌各异、多姿多彩的美丽乡村。一是持续高品质抓好村庄规划。二是持续标本兼治抓好农村垃圾治理。三是持续多措并举抓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四是持续综合施策抓好村容村貌巩固提升。五是持续坚持标准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六是持续用力发力推进长效管护机制的有力有效执行。重点做好11480座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改建工作,使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覆盖率达到82.74%。
6.持续深化农业农村改革。探索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后续农村资源资产的盘活利用,在做好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等后续工作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深化“三权”分置改革,积极推进农村闲置资产、资源的盘活利用。推进农村宅基地管理与改革,健全完善“市县主导、乡镇主责、村级主体”的宅基地管理机制,加强执法监管,合理保障农民建房用地需求,坚决遏制乱占耕地建房行为。提升农业综合执法能力。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聚焦执法办案主业,全面履行执法职责,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显著提升为农业农村农民保驾护航的能力水平。
7.加快提升农业农村现代化水平。持续加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提高农业科技推广服务能力和水平。大力推广先进适用的农业新品种、新技术和绿色生产模式,加速推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加快农业机械化整县推进,大力实施耕地质量保护和提升行动,大力改善农业生产条件。重点做好2022年省州第一批下达我县的2.42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和第二批2.08万亩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争取工作,第一批项目计划于2022年3月开工建设,第二批项目加大对接汇报力度,争取资金早日到位实施。探索发展数字农业、智慧农业,鼓励支持电商平台和农产品冷链物流建设,推动农业生产与农产品加工、流通、服务有机结合。重点开展错季特色水果品质检测分析,聘请有资质第三方对芒果、石榴、草莓、柑桔、樱桃等特色水果进行产地、品质、口感、外观等的优势分析,对比省内、国内重点产地找出我县特色水果的亮点、特点,为产业发展和对接市场提供精准数据支撑。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网格化监管,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水平、效能。强化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加大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深入开展“平安农机”、“平安渔业”建设和金沙江十年禁捕专项行动,确保省级平安农机示范县创建成功。毫不放松抓好农业防灾减灾工作,赢得全年农业丰收主动权,计划开展种植业投保面积10万亩。高度重视项目资金争取工作,不断强化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积极推进重大项目支撑,千方百计增加乡村建设投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力争实施的惠农补贴、科技推广、产业发展、农业改革、农业防灾减灾等项目资金5000万元左右。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88人,其中:行政编制23人,工勤人员编制人3,事业编制62人。在职实有86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86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74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74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175.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075.77万元,政府性基金10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2073.56万元对比增加102.21万元增长4.92%。主要原因分析:一般公共预算增加2.21万元(专项项目预算增加49.94万元。其中:新增列入智慧农业项目工作经费50.00万元、新增列入“阳光四季花果园”项目工作经费50.00万元吧、新增列入“四美乡村”—社会和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及建设工程欠款)专项资金5.00万元。“四美乡村”—生活甜美(动物疫病防控)经费增加5.00万元,“四美乡村”—生活甜美(农业保险)专项资金减少11.14万元,“四美乡村”—生活甜美蚕桑产业发项目经费减少40.26万元,渔政执法及金沙江水域10年禁捕经费减少3.00万元。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户厕改造补助资金未安排减少8万元、招商引资经费未安排减少5.00万元、高标准农田建设管护资金未安排减少8.00万元、农业人口市民化奖励补助未安排减少5.00万元、农机安全监督管理经费未安排减少2.00万元。财政供养人员退休、调出、调入、等人员变动致使工资、社保缴费、公积金缴费增加和人员公用经费保障标准变化合计增加102.21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175.7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175.7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075.7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2073.56万元对比增加102.21万元增长4.92%。主要原因分析:一般公共预算增加2.21万元,新增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0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2175.77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175.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63.7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4.61万元,主要原因分析:财政供养人员退休、调出、死亡等减员致使工资、社保缴费、公积金缴费减少和人员公用经费保障标准调整合计增加78.61万元;项目支出21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3.60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新增列入政府性基金项目:智慧农业项目工作经费50.00万元、“阳光四季花果园”项目工作经费50.00万元吧、“四美乡村”—社会和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及建设工程欠款)专项资金5.00万元。“四美乡村”—生活甜美(动物疫病防控)经费增加5.00万元,“四美乡村”—生活甜美(农业保险)专项资金减少11.14万元,“四美乡村”—生活甜美蚕桑产业发项目经费减少40.26万元,渔政执法及金沙江水域10年禁捕经费减少3.00万元,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户厕改造补助资金未安排减少8万元;招商引资经费未安排减少5.00万元;高标准农田建设管护资金未安排减少8.00万元;农业人口市民化奖励补助未安排减少5.00万元;农机安全监督管理经费未安排减少2.00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0.65万元。主要用于: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33.07万元,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129.05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8.53万元。
210 卫生健康支出122.87万元。主要用于: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23.42万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61.01万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38.44万元。
212 城乡社区支出5.00万元。主要用于:2129999其他城乡社区支出5.00万元。
213 农林水支出1544.79万元。主要用于:2130101行政运行452.04万元,213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5.00万元,2130104事业运行753.61万元,2130106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29.99万元,2130108病虫害控制10.01万元,2130110执法监管2.00万元,2130199其他农业农村支出232.14万元,2130803农业保险保费补贴60.00万元。
221 住房保障支出112.46万元。主要用于:2210201住房公积金112.46万元。
230 转移性支出100.00万元。主要用于:2300409农林水100.00万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永仁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6万元,较上年减少8.50万元,下降34.69%,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永仁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2022年与2021年对比无增减变化,无增减变化的原因是两年均未产生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永仁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6.00万元,较上年减少3万元,下降33.33%,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20次,共计接待600人次。
较上年减少原因:积极响应各级党委政府厉行节约过紧日子的要求,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加强公务接待管理,缩减公务接待经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永仁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0万元,较上年减少5.50万元,下降35.4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较上年减少5.5万元,下降35.48%。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较上年减少原因:严格执行各级党委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加强管理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经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农业保险专项资金绩效目标:1.投保数量2021年投保面积水稻1.5万亩,玉米7.5万亩,油菜0.37万亩,小麦0.1万亩,马铃薯0.05万亩;完成能繁母猪保险1万头,育肥猪5.3万头。2.主要粮食作物投保覆盖率≥30.00%;3.成灾损失赔付率=100%;4.规定时点理赔结案率≥90%;5.受益建档立卡户人口≥5000.00人;6.服务对象满意度≥90.00%。
(二)渔政监管执法及金沙江水域实施10年常年禁捕专项资金绩效目标:1.渔业产量≥1200吨,2.禁渔期内巡查次数≥90次,3.金沙江县境内实现常年禁捕,关键生境修复取得实质性进展,水生生物资源恢复性增长,水域生态环境恶化和水生生物多样性下降趋势基本遏制,4.到2035年,金沙江云南段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水生生物栖息生境得到全面保护,水生生物资源显著增长,水域生态功能有效恢复。5.服务对象满意度≥90%。
(三)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项目绩效:1.样品检测=7500个;2.检测合格率≥95%;3.通过农残检测,指导全县农药使用,保护生态环境,绿色食品质量提高,增强农产品竞争力;4.提高农产品质量促进销售,实现企业、农户增收;5.服务对象满意度≥90%。
(四)蚕桑贷财政贴息项目绩效目标:1.蚕生丝产量100吨;2.蚕茧产量0.12万吨;3.蚕农销售收入450.05万元;4.建档立卡户增加收入700.00万元以上;5.服务对象满意度≥85.00%。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确定的年度事业发展项目而发生的支出。
3.一般公共预算: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行使、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5.事业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永仁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09.5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45万元,下降2.18%;主要原因分析:严格执行各级党委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压缩机关运行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永仁县农业农村局资产总额6599.8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821.90万元,固定资产419.0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2358.88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575.7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0.7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7项,账面原值15.44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33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第二部分 永仁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永仁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项目1:
一、项目名称
“四美乡村”—生活甜美农业保险项目
二、立项依据
依据《农业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楚雄州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1—2023年楚雄州中央财政保费补贴农产品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楚农通〔2020〕72号)。
三、项目实施单位
永仁县农业农村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对全县三镇四乡主要农作物品种水稻、玉米、小麦、油菜、马铃薯本着农民自愿的原则进行承保。养殖业保险品种为能繁母猪,育肥猪,以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愿参保、协同推进为原则进行投保。
五、项目实施内容
2022年计划水稻投保1.50万亩、玉米7.50万亩、油菜0.30万亩、小麦0.10万亩、马铃薯0.05万亩,能繁母猪1.20万头,育肥猪5.30万头。
六、资金安排情况
县级财政配套保险保费补贴资金60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水稻投保1.50万亩、玉米7.50万亩;12月30日前投保油菜0.30万亩、小麦0.10万亩,马铃薯0.05万亩。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1.20万头,育肥猪5.30万头投保。
八、项目实施成效
通过项目的实施,有效化解种植农户的农业风险,农民种植的农作物遭受自然灾害损失后,承保公司及时进行理赔,使农民得到经济上补偿,调动了农民种粮的积极性,对恢复生产发展农村经济取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项目2:
一、项目名称
“四美乡村”—生活甜美蚕桑产业发展项目
二、立项依据
《永仁县2021年蚕桑生产意见》永蚕桑组发〔201920〕1号
三、项目实施单位
永仁县农业农村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2022年全县计划新植桑园2500亩,养蚕30000张以上,产茧1200吨以上,养蚕收入5000万元以上。
五、项目实施内容
栽桑农户每栽1亩桑可蚕桑贷款3000元,用于桑苗购置、农膜购置及蚕具蚕房建设。全县计划栽桑2500亩,共需蚕桑贷款750万元,每年所需利息约65万元,由县级财政贴息扶持(贴息2年共需扶持650万元)。栽桑农户必须实现当年栽桑当年亩产茧20公斤以上,并凭云南永仁赛丽茧丝绸有限责任公司蚕茧交售单据方可获得贷款贴息扶持。鼓励企业连片发展蚕桑产业,凡连片栽桑100亩以上的企业可享受每亩3000元的蚕桑贷款和县级财政贴息扶持(贴息2年)。
六、资金安排情况
县级财政配套保险保费补贴资金30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2022年2月底前完成确保养蚕量比2021年增加5000张,产量增加200吨,蚕农售茧收入增加500万元。
八、项目实施成效
通过项目的实施,确保养蚕量比2021年增加5000张,产茧量增加200吨,蚕农售茧收入增加500万元,使农民收入增加。
项目3:
一、项目名称
“阳光四季花果园”项目
二、立项依据
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的规定以及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0〕18号)。
三、项目实施单位
永仁县农业农村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按照农业农村部、省、州农业系统任务要求,积极做好辖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一是持续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残快速抽检工作。采取自检与抽样相结合的办法,定期不定期对生产基地、企业的农产品进行抽样开展农残速测工作。做到对县内连片50亩以上农业生产基地、外销农产品生产基地100%纳入监管,按县委十四届党代会精神,建好永仁县“阳光四季花果园”。
五、项目实施内容
开展农产品快速检测样品7500个快速检测。其中县监测站开展农产品快速检测样品4000个,指导七乡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每年开展农产品快速检测样品3500个,合计7500个。
六、资金安排情况
县级财政安排“阳光四季花果园”项目工作经费50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全年不定期到农贸市场、农产品生产基地进行取样检测,至2021年12月全面完成取样检测任务。
八、项目实施成效
农残检测样品数量7500个以上,检测合格率95%以上。通过农残检测,指导全县农药使用,保护生态环境,使全县绿色食品质量提高,增强农产品竞争力,建成永仁县“阳光四季花果园”。
项目4:
一、项目名称
渔政监管执法及金沙江水域实施10年常年禁捕项目
二、立项依据
《农业农村部关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和时间的通告》(农业农村部通告〔2019〕4号)
三、项目实施单位
永仁县农业农村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自2020年1月1日起实行常年禁捕,期限暂定为期10年,期间禁止一切捕捞活动。
五、项目实施内容
金沙江永仁段重点水域实行常年禁捕。确保实现“四无、四清”工作目标,即做到无捕捞渔船、无捕捞网具、无捕捞渔民、无捕捞生产,实现清船、清网、清江、清湖。
六、资金安排情况
县级财政配套渔政监管执法及金沙江水域禁捕专项资金资金2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自2020年1月1日起实行常年禁捕,期限暂定为期10年,对金沙江水域开展禁捕执法检查。
八、项目实施成效
金沙江永仁境内实现常年禁捕,关键生境修复取得实质性进展,水生生物资源恢复性增长,水域生态环境恶化和水生生物多样性下降趋势基本遏制,到2035年,金沙江永仁段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水生生物栖息生境得到全面保护,水生生物资源显著增长,水域生态功能有效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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