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2700174201000
永仁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永仁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永仁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永仁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是公安序列的专业公安警种,是专门保护生态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生物安全、知识产权安全的重要力量。具体职责为:协助开展森林和草原防火工作,负责火场警戒、交通疏导、治安维护、火案侦破等,查处森林和草原领域其他违法罪行为;根据《公安部刑事案件管辖分工规定》,对应公安部食品药品犯罪侦局(七局)和省公安厅生态环境与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总队管辖案件范围,负责管辖中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中的9种案件、侵犯知识产权罪中的7种案件、危害社会公共卫生罪中的2种案件、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中的15种案件,共33种刑事案件;负责指导查处与前述33种刑事案件罪名相衔接,依法应当由公安机关予以行政拘留处罚的行政违法案件;承担上级党委、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和公安部、省安厅、州公安局组织开展的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知识产权、森林草原、生物安全等领域的专项行动任务;承担上级党委、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和公安部、省公安厅、州公安局组建成立的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知识产权、森林草原、生物安全等领域的议事协调机构的有关职责。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紧紧抓住执法办案这个“总抓手”不松劲。永仁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牢固树立“侦察破案是硬道理,执法办案是主业”的思想,紧跟县局和州支队统一部署,瞄准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知识产权领域违法犯罪的新形势,克服点多、线长、面广、警力少等困难,克难攻坚、主动出击,着力保障环食药领域的治安稳定。坚定信心、砥砺奋进,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始终保持打击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知识产权领域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扎实开展专项行动,全年共侦破刑事案件10件。
2、加大宣传力度,营造群防群治氛围。结合环境保护日等重大活动,深入农村、社区、集市等基层一线,向村民和各类食品药品销售经营户发放环境、食品、药品安全宣传资料,积极引导群众诚信守法经营,共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此外,还到各村委会、社区、村寨粘贴《关于向社会征集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线索的通告》800余份。
3.加强与相关行业部门的沟通协作。围绕与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肉蛋禽畜、调味品、保健食品、家用药品安全、环境污染等问题,森林警察大队主动会同市场监督管理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林业和草原局等相关部门适时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加强对辖区内环境、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线索的摸排工作,将违法犯罪多发的农贸市场、食品生产、销售经营单位、餐饮服务单位等作为排查重点,提高线索主动发现能力,维护好市场经营秩序,守护好辖区的“绿水青山”,保护好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永仁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永仁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内设机构3个,分别是永仁县公安局永定森林派出所、永仁县公安局白马河森林派出所、永仁县公安局方山森林派出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永仁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1人。其中:行政编制2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2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永仁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1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永仁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1年度收入合计551.8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51.82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与,总收入减少1.2万元,下降0.2%,主要原因是年内在职人员退休1人,退休人员病故1人,导致在职和退休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永仁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1年度支出合计520.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0.88万元,占总支出的86.69%;项目支出69.23万元,占总支出的13.3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度相比,减少18.53万元,下降3.56%,主要原因是年内在职人员退休1人,退休人员病故1人,导致在职和退休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永仁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50.8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2.17万元,下降16%,主要原因是年内在职人员退休1人,退休人员病故1人,导致在职和退休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减少。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89.0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6.2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1.8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3.7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永仁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9.2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3.66万元,增长77.5%,增加的原因是资本性支出及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如下:商品和服务支出32.88万元(办公费3.59万元、印刷费0.20万元,水费0.44万元、电费0.99万元、邮电费8.54万元、差旅费1.05万元、维修(护)费6.43万元、专用材料费2.65万元、劳务费3.39万元、委托业务费0.3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7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3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19万元);资本性支出36.35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3.26公务用车购置23.0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永仁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0.1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18.53万元,下降3.5%,主要原因是年内在职人员退休1人,退休人员病故1人,导致在职和退休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402.1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31%。主要用于本单位实有在编人员工资福利支出中的工资津贴补贴和绩效271.0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日常运转经费和办案业务经费94.71万元、资本性支出中的公务用车购置和办公设备购置36.35万元。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4.6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43%。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费支出25.6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8.98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27.7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主要用于行政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7.73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5.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2%。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永仁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7.50万元,支出决算为25.34万元,完成预算的92.1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4.59万元,完成预算的89.4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76万元,完成预算的2.7%。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厉行节约。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22.99万元,增长90.7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22.84万元,增长92.9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15万元,增长19.73%。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新购置一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购置费为23.1万元,2021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减少0.25万元,此外2021年上级到森林警察大队的检查、督察工作比上年多,造成公务接待批次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4.59万元,占97.04%;公务接待费支出0.76万元,占2.9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4.5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23.1万元,购置车辆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49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执法办案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76万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0.7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分到本单位检查、督察、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永仁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1.8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8.47万元,下降13.69%,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办公经费的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单位日常运转所需的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接待费、差旅费,劳务费以及公务交通补贴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永仁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资产总额828.4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2.79万元,固定资产418.9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326.66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8.41 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45万元,流动资产增加27.9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8.96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
|
|
|
|
|
| 单位:万元
|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
| |||||||||||||||||||
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
合计
| 1
| 828.43
| 82.79
| 418.98
| 363.32
| 25.08
| 0
| 30.58
|
| 326.66
|
|
|
| ||||||
|
|
|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 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
|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2.6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4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3.7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4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是指国家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其收入归属政府,不归属任何部门。
(三)部门决算。是指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其履行职能需要,编制地反映政府各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的年度财政收支情况。部门决算由本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决算组成,由基层预算单位开始编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也即通俗所称财政支出,指政府对上级转移性收入、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等有计划地分配和使用而形成的支出。
二、支出科目
(一)项目支出。反映行政、事业(参公管理)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以外,由财政预算安排、上级单位直接补助或其他非财政资金形成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32700174201111
| 上一条:永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
| 下一条:永仁县地震局2021年部门决算 |
滇公网安备 532327025323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