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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仁县司法局2021年决算公开

索引号:1153232701517648x4-/2022-1026023 公开范围:公开 著录日期:2023-01-30 主题词: 文  号: 生效日期:2023-01-30

监督索引号53232700131501000

永仁县司法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永仁县司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永仁县司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制定的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按照县委、县政府指示、部署,结合实际编制全县司法行政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2)拟定全县的法制宣传教育与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

3)指导、监督司法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管理乡镇司法所领导干部和队伍建设;负责司法系统警务管理、警务督察工作。

4)负责全县法制宣传,普及法律常识,制定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各行业和基层依法治理工作。

5)负责司法系统后勤、资金、物资、技术装备的计划、分配和使用管理工作;指导司法系统计划财务工作;负责司法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6)负责管理指导全县律师工作,公证工作,法律服务工作和法律援助工作,统一监管社会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市场秩序。

7)负责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监督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安置帮教工作;承担永仁县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永仁县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

8)负责全县司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和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指导全县法学理论研究工作,指导全县律师协会、公证协会、人民调解协会及企、事业法律顾问协会工作。

9)组织实施法学教育,负责全县普法骨干和法律服务人员的法律业务培训工作。

10)承办永仁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起步之年。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对政法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始终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县的集中统一领导和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县工作为统领,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着力点,全面履行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刑事执行和公共法律服务职责,切实提升司法行政服务彝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能力水平,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永仁、法治永仁,为助推永仁县“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永仁县司法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永仁县司法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内设机构6个,分别是:办公室、法治股、社区矫正股、普法与依法治理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政工股。

按行政区划分设置7个派驻机构,分别是:永定司法所、莲池司法所、宜就司法所、猛虎司法所、中和司法所、永兴司法所、维的司法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永仁县司法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2人。其中:行政编制2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9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永仁县司法局2021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永仁县司法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737.2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37.26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62.98万元,下降7.87%主要原因是:由于与上年项目资金有结余,故今年开展项目多用的上年项目资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永仁县司法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784.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0.82万元,占总支出的80.4%项目支出153.78万元,占总支出的19.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16.20万元,增长2.11%,主要原因是:增加法治文化广场建设经费方面支出,总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永仁县司法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30.8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9.18万元,下降4.4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资本性支出减少,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25.7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3.3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05.1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6.6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永仁县司法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3.7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6.20万元,增长11.77%,主要原因是:增加法治文化广场建设经费方面支出,总支出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办公费16.27万元、印刷费10.50万元、咨询费6万元、邮电费7.89万元、差旅费8.06万元、维修(护)费5.93万元、培训费13.42万元、劳务费12.10万元、委托业务费34.6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26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4.42万元、基础设施建设19.28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永仁县司法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84.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16.20万元,增长2.1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我单位项目新增法治文化广场建设,而多支出的项目费用部分是使用去年的结余进行支付。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637.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2%。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489.2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1.3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36.43万元。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7.6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2%。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206.2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0.6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6.38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45.0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4%。行政单位医疗29.99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5.07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4.5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1%。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34.59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2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3%

  23.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永仁县司法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7万元,支出决算为6.54万元,完成预算的93.4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96万元,完成预算的56.5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58万元,完成预算的36.86%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厉行节约规定,压缩各项经费支出。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0.43万元,增长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28万元,增长47.4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85万元,下降24.71%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由于车辆老化维修费用增加,公务用车成本增加。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96万元,占60.57%;公务接待费支出2.58万元,占39.4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9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96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永仁县司法局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各行业和基层依法治理工作和全县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58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5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6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各行业和基层依法治理工作和全县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34批次269人次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永仁县司法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5.1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9.21万元,增长59.4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行政执法工作和全面依法治县培训以及法律宣传等工作培训,培训费用增加和法治文化广场建设经费方面支出,总支出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1231日,永仁县司法局资产总额636.48,其中,流动资产0.23,固定资产636.25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无形资产0,其他资产0(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636.48

0.23

636.25

453.89

30.24

 

152.12

0

0

0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5.4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5.4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是指国家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其收入归属政府,不归属任何部门。

(三)部门决算。是指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其履行职能需要,编制地反映政府各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的年度财政收支情况。部门决算由本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决算组成,由基层预算单位开始编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也即通俗所称财政支出,指政府对上级转移性收入、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等有计划地分配和使用而形成的支出。

二、支出科目

(一)项目支出。反映行政、事业(参公管理)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以外,由财政预算安排、上级单位直接补助或其他非财政资金形成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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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司法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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