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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仁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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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仁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部门

预算编制说明

永仁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永仁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永仁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永仁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

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全面正确地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法规,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就民族宗教方面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建议,为县委、县人民政府决策处理民族宗教问题当好参谋,做好服务。

2.组织开展民族和宗教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3.协调全县民族关系,办理有关保障少数民族各项权益和处理民族关系方面的事务,促进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

4.协同有关部门促进全县少数民族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的发展。

5.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保障宗教教职人员开展正常的教务活动。

6.就有关宗教方面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建议,协调处理宗教方面的突发事件和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

7.指导各乡镇民族宗教工作,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及时处理民族、宗教方面的突发事件和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

8.承办上级民族宗教部门和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民族股、财务室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抓巩固提升,争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2023年,在巩固提升已创建命名挂牌的351家示范单位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面,积极组织开展申报命名一批县级、州级、省级、国家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单位,并挂牌命名,申报省级、州级、县级示范单位,对未被州级命名的进一步申报州级命名,对被州级命名的州级示范单位,争取申报省级命名挂牌。对已被省级命名的示范乡镇、示范村(社区)、示范学校,积极争创国家级示范单位,使示范区建设工作成为常态化。

2.抓项目支撑,助力民族地区脱贫攻坚步伐。2023年,县民宗局认真履职,主动作为,及时谋划、筛选、编制、申报民族专项资金,积极主动向省州上级主管部门对接问效工作,成效明显。

3. 抓管理规范,和谐宗教建设再上新台阶。一是巩固和谐寺观教堂创建,强化宗教活动场所安全检查。二是巩固国旗、国歌,宪法、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文化,民族团结五进宗教场所全覆盖。三是依法管理全县开放的宗教场所,使全县宗教场所进一步规范。四是把握宗教工作特点,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及感恩教育,调动宗教界人士的积极性,支持指导帮助他们加强自身建设,协助党和政府贯彻落实宗教政策法规,尊重和发挥他们在宗教内部事务中的作用。五是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做好民间信仰工作的实施意见》,开展基督教、民间信仰规范管理。六是持续抓教风年建设和和谐寺观教堂创建工作。七是加强全县宗教活动场所开设对公账户、完善财务审批制度等财务监督管理。八是加强宗教领域热点、难点问题的分析、研究处置,努力维护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民间信仰方面,重点开展调研核实、规范管理。九是积极开展法治教育,引导宗教界和广大信教群众正确认识和处理国法与教规的关系,遵守宪法法律,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理念。

4. 抓扶持保护,民族文化教育体育事业繁荣发展。申报落实民族文化精品建设项目,组织实施了民族文化双百工程。积极向上争取民族文化资源项目资金,组织实施了苴却砚文化抢救保护、民间乐器制作抢救保护等。认真抓好一年一度的正月赛装节、四季赛装周、周末赛装会、天天赛装舞活动,特别是单位部门牵头承办的周末赛装会每月第四周周六赛装会各项组织活动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2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9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8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5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19.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99.74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非同级财政拨款120.0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08.85万元,增长51.61%,主要原因是:去年未将年末结转资金纳入预算,2023年实行全口径预算,将以前年度结转结余资金年初就纳入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199.7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99.7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99.7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1.15万元,下降5.29%,主要原因是:本年减少了创建全国民族团结示范专项经费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19.7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支199.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5.5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5.37万元,下降12.63%,主要原因是:教职人员补助2022年列入基本支出,而本年列入了项目资金中;项目支出24.2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4.22万元,增长142.20%,主要原因是:教职人员补助2022年列入基本支出,而本年列入了项目资金中单位资金支出120.0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20.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去年未将年末结转资金纳入预算,今年实行全口径预算将结转资金年初就纳入预算支出。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201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8.30万元,主要用于:2011301行政运行128.30万元、2012304民族工作专项10万元。

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83万元,主要用于: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11.03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4.90 万元、2080801死亡抚恤0.90万元。

210类卫生健康支出11.25万元,主要用于: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7.53万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3.23万元、2101199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49万元。

213类农林水支出11.52万元,主要用于:2130705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11.52万元。

221类住房保障支出11.84万元,主要用于:2210201住房公积金11.84万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3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3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永仁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26万元,较上年减少0.14万元,下降1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永仁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无增减变化的原因为:预算未安排本项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

永仁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26万元,较上年减少0.14万元,下降1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预计17次,共计接待268人次。

减少原因是:为压缩节约三公经费故预算有所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永仁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无增减变化的原因为:预算未安排本项经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宗教事务项目

1.项目名称

宗教事务经费。

2.立项依据

按《永仁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工作计划》。

3.项目实施单位

永仁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4.项目基本概况

加强对全县辖区内的 8 个宗教场所进行党的宗教政策宣传及安全、防火、消防、疫情的防控和管理,达到全县民族团结,宗教和顺,不发生涉民族宗教因素的重大突发事件和网络舆情,做到宗教问题总体平稳可控。

5.项目实施内容

1)制作宗教政策法规宣传册10000份;(2)年度培训宗教政策法规3场次;(3)开展宣传活动2场次;(4)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宗教场所2所,实现100%;(5)创建州级“和谐寺观教堂”1所以上;(6)全面加强全县宗教工作调研2次,开展宗教领域各类影响稳定等不规范问题整治1次。

6.资金安排情况

5万元。

7.项目实施计划

1)制作宗教政策法规宣传册10000份;(2)年度培训宗教政策法规3场次;(3)开展宣传活动2场次;(4)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宗教场所2所,实现100%;(5)创建州级“和谐寺观教堂”1所以上;(6)全面加强全县宗教工作调研2次,开展宗教领域各类影响稳定等不规范问题整治1次。

8.项目实施成效

完成制作宗教政策法规宣传册、年度培训宗教政策法规3场次以上、开展宣传活动2场次以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宗教场所2所以上、创建州级“和谐寺观教堂”1所以上、全面加强全县宗教工作调研2次、开展宗教领域各类影响稳定等不规范问题整治1次以上。

(二)县级民族机动金项目

1.项目名称

县级民族机动金经费。

2.立项依据

按《永仁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工作计划》。

3.项目实施单位

永仁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4.项目基本概况

根据《中共楚雄州委、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新形势下大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的实施意见》(楚发〔201511号)文件精神,继续落实我县民族关系和团结稳定形势分析研判工作、民族节日主题活动、民族宗教工作宣传培训、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特殊困难工作等,通过项目工作实施,确保项目区各族群众满意度达到90%以上。打造“中华民族一家亲”系列实践教育活动平台,开展“结对子”“手拉手”“心连心”“一家亲”等多层次多领域多样化的民族联谊活动,增进各民族间感情交流。结合“民族节庆”主题,舞好直苴彝族赛装节“龙头”,带动火把节、泼水节、油菜花节、小枣节、芒果节、樱桃节等地方节庆活动开展。组织好健身杯、工运杯、丰收杯等各类体育运动会,积极组织参加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开展文化讲堂、知识竞赛、征文演讲、书画摄影、诗歌朗诵等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促进各民族互通互学互鉴、交往交流交融。

5.项目实施内容

县内每季度开展一次分析研判,全年共2次;与大姚、元谋、攀枝花、华坪等邻边县(市)开展一次以上的边际协作工作;深入各乡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培训,依各乡镇情况解决部分少数民族地区特殊困难等合计6次以上;组织各乡镇和宗教界人士每季度分析研判民族宗教稳定工作,支持8次民族传统节日,营造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6.资金安排情况

5万元。

7.项目实施计划

开展民族关系和团结稳定形势分析研判和边际协作,支持火把节、绣花节、油菜花节、泼水节、樱桃节等民族节日主题活动,深入民族聚居区多形式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培训及部分解决特殊困难,确保2023年内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以民族传统节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8.项目实施成效

年内完成县内每季度开展一次分析研判,全年共2次;与大姚、元谋、攀枝花、华坪等邻边县(市)开展一次以上的边际协作工作;深入各乡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培训,依各乡镇情况解决部分少数民族地区特殊困难等合计6次以上;组织各乡镇和宗教界人士每季度分析研判民族宗教稳定工作,支持8次民族传统节日,营造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3.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4.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5.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6.“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永仁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4.1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45万元,增长11.44%,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增加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维修()费导致运行经费相应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永仁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资产总额61.2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0.38万元,固定资产10.7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08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9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6.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5项,账面原值6.1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2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12月(2023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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