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2700120101000
永仁县信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表
十四、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受理、转送、交办信访事项。
2.协调解决重要信访问题。
3.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
4.综合反映信访信息,分析研判信访形势,为党委和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5.指导本级其他机关、单位和下级的信访工作。
6.提出改进工作、完善政策和追究责任的建议。
7.承担本级党委和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开展信访基础业务培训,加大对部门办理群众合理诉求的督查、督办和指导,提高群众满意率。
2.常态化开展信访问题源头治理,实体化落实乡镇信访联席会议制度,推动信访矛盾问题及时就地化解。
3.开展重复访专项治理,着力化解一批信访积案。
4.开展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和包案督访专项行动。
5.做好各级重要会议、敏感时段、重要活动的信访维稳工作,筑牢“三个不发生”工作底线。
6.争创“全国信访工作示范县”。
7.承担县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督查督办股、接访股、网络信息股。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永仁县信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永仁县信访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人(离休0人,退休2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永仁县信访局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永仁县信访局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永仁县信访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1,955,045.0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55,045.06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42,268.04元,下降6.7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42,268.04元,下降6.78%;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0元,增长0%。与去年相比下降主要原因是减少视频接访系统租用维护经费、信访工作专项业务经费和办公房搬迁改造项目资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永仁县信访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2,050,526.68元。其中:基本支出1,608,428.70元,占总支出的78.44%;项目支出442,097.98元,占总支出的21.56%;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81,802.37元,下降12.08%。其中:基本支出减少87704.32元,下降5.17%;项目支出减少194,098.05元,下降30.51%;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长0%。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减少视频接访系统租用维护经费、信访工作专项业务经费和办公房搬迁改造项目资金及疫情防控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永仁县信访局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08,428.7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467,540.54元,占基本支出的91.2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40,888.16元,占基本支出的8.7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永仁县信访局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42,097.98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信访维稳工作、处置群体性事件经费113,390.12元,视频接访系统租用、维护费126,500.00元,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补助资金202,207.86元(该项目涉密,绩效目标表不公开)。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永仁县信访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50,526.6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281,802.37元,下降12.08%,主要原因是减少视频接访系统租用维护经费、信访工作专项业务经费和办公房搬迁改造项目资金及疫情防控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663,915.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15%。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补助、视频接系统租用维护费等支出;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1,962.2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6%。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失业保险;
9.卫生健康(类)支出95,080.9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4%。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公务员补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99,56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6%。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3,000.00元,决算为34,861.9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6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0.00元,决算为28,477.97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1.69%,完成年初预算的113.9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00.00元,决算为6,384.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8.31%,完成年初预算的79.8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6,38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永仁县信访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3,000.00元,支出决算为34,861.9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6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0.00元,决算28,477.9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9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00.00元,决算为6,384.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8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已使用15年,行驶里程有240000公里,使用年限长维修费用增加,加上今年我县的重点人员多次到省信访局、省政府上访,信访局派工作人员多次参与劝访,导致发生的公务用车运行费用增加。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392.32元,增长1.1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590.68元,下降5.2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983.00元,增长45.06%。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外县信访系统到我县学习增加,导致公务接待费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到州到省劝访、信访维稳保障工作、到扶贫联系点开展扶贫工作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州信访局到县信访局检查指导调研信访工作,外县信访系统到县信访局交流学习,乡镇到县信访局汇报重点信访问题及信访工作,公开大接访等发生的接待10批次,接待人次64人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永仁县信访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0,888.16元,比上年减少48,071.94元,下降25.44%,主要原因是减少疫情防控支出、公务用车费用、会议费。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报刊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永仁县信访局资产总额77,980.08元,其中,流动资产1,532.00元,固定资产76,448.08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23,873.55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3,829.1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210.64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2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7,010.64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基本支出:指一个单位人员工资、社会缴费和机关运行所需的基本经费。
3.项目支出:除人员工资、社会缴费和机关运行的基本经费以外的其他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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