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0003302101000
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永仁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基本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本县(市)生态环境规划、参与拟订生态环境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本县(市)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
2.负责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配合上级部门开展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以及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牵头实施本县(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协调解决有关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本辖区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3.负责监督管理本县(市)减排目标的落实。组织制定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并监督实施,确定大气、水、土壤等纳污能力,提出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称和控制指标,监督检查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4.负责提出本县(市)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负责提出中央财政资金、省级财政资金、州级财政资金申报和县(市)级财政专项资金安排的建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5.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本县(市)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监督指导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
6.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本县(市)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组织制定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并监督执法监督野生动植 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7.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有关政策、规划、标准等。牵头负责县(市)辖区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和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对核材料的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及无损检验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8.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按照州生态环境局授权,依法承担授权部分生态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具体工作。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9.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制定本县(市)生态环境执法监测、生态环境应急监测制度并监督实施。承担属地生态环境执法监测,配合做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有关工作,承担生态环境应急监测任务。
10.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拟订并实施本县(市)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规划。
11.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组织协调本县(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根据投权对各乡镇、县级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县(市)党委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情况进行督察问责。配合做好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以及各级生态环境专项督查工作。
12.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本(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和监督,查处生态环境违法问题。负责本县(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建设。
13.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开展生态环境科技工作,组织生态环境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生态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
14.开展生态环境对外合作交流,研究提出对外生态环境合作中有关问题的建议,参与区域环境保护合作,配合做好有关生态环境对外条约的履约工作,参与涉外生态环境事务,参与对外生态环境治理有关工作。
15.完成上级生态环境部门和属地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州生态环境局县(市)分局要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全面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永仁分局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污染防治股、自然保护股、宣传法规股。
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永仁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为非独立核算、独立批复单位)。
2.事业单位1个(楚雄州生态环境局永仁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为非独立核算、独立批复单位)。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永仁分局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永仁分局。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永仁分局2024年末核定人员编制24名,其中:行政编制3名,事业编制10名,参公管理人员10名,工勤编制1名。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24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6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7人,专业技术人员10人,机关工人1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人(离休0人,退休3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对照“县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达98.4%、PM2.5<20”目标,纵深推进春夏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和管控力度,积极应对轻度污染天气,加强辖区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力度,完成登记非道路移动机械118台,编制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对2家机动车检测站进行执法检查6次,与市监、住建等部门对烧烤油烟、扬尘污染等开展联合执法检查30余次,出动执法人员150余人次,发出《永仁县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治理告知书》59份,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20余份,开展油品储运销环节油气回收检查10次。截至2024年12月9日,PM2.5为18微克/立方米,县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达99.4%,比上年同期(96.5%)提高2.9个百分点。
坚决打赢碧水保卫战。对照“地表水国控省控断面水质达Ⅲ以上”目标,不断完善和推动保护母亲河行动和河(湖)“清四乱”行动,持续开展永定河污染专项治理,永定河-麦拉国控断面1-6月断流,7-10月水质稳定达Ш类,万马河-昔丙村国控断面1-10月达Ⅰ类水质,国控断面水质达标率100%,定期监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和主要河流水质,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100%达标,完成县城集中式饮用水备用水源地(拉里么水库)及7个乡镇级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方案编制,永仁县尼白租水库入选2023年度云南省绿美河湖标杆典型。全县域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全县乡镇、农村垃圾设施设备覆盖率、乡镇垃圾处理率、农村垃圾处理率全部达100%,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85.71%。
坚决打赢净土保卫战。对照“建立优先监管地块动态管理制度,确定优先监管地块清单并完成监管任务”目标,统筹推进城乡垃圾、建筑垃圾、工业固废、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设施等环保基础设施补短板行动,定期对县域涉及危险废物经营企业、产废单位、医疗废物机构及涉重工业固废堆存场所进行风险隐患排查,全县耕地安全利用面积29.75万亩,全部划分为优先保护类,耕地安全利用率达100%,督促2家危废经营企业开展废水涉铊监测及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评估工作,督促5家重点监管企业做好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工作,加强尾矿库管理,投资576.74万元实施永仁县团山耕地周边重金属污染源防控项目(永仁团山铜矿尾矿库闭库工程),现已完工并通过州级验收。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永仁分局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永仁分局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永仁分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5782135.9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919272.99元,占总收入的85.08%;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862863.00元,占总收入的14.92%。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676357.80元,下降10.4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75779.20元,增长1.56%;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752137.00元,下降46.57%,主要由于2024年县财政拨款主要是实施2023年未实施完成的县城备用水源及乡镇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和永仁县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专项资金862863.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永仁分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5782135.99元。其中:基本支出4645533.17元,占总支出的80.34%;项目支出1136602.82元,占总支出的19.66%;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52515.30元,增长2.71%,主要由于2024年的项目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减少57970.62元,下降1.23%,主要由于我单位2024年有人员调出,人员支出减少;项目支出增加210485.92元,增长22.73%,主要由于2024年争取到州级项目前期经费,项目支出增加;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永仁分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645533.1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190531.73元,占基本支出的90.2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55001.44元,占基本支出的9.79%,人均支出18958.40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永仁分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36602.82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10县市分局监测监察执法专项经费139939.82元,主要用于执法监测、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日常执法与监测工作,保障监测工作及执法工作所需办公耗材、检测设备检定等;
2.永仁县县级环保专项资金50000.00元,主要用于委托监测业务支出。
3.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永仁县永定河(桥头寺至麦拉段)缓冲带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前期经费133800.00元,主要用于编制项目可研支出。
4.县城备用水源及乡镇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和永仁县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专项资金862863.00元,主要是实施2023年未实施完成的项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永仁分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19272.9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5.08%。与上年相比增加75779.20元,增长1.56%,完成年初预算的99.58%,主要由于我单位人员较年初减少1人人员经费也下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53177.5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25%,完成年初预算的100.96%,主要用于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
9.卫生健康(类)支出235483.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9%,完成年初预算的96.23%,主要用于职工行政单位医疗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的缴纳;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我单位有2人调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3835774.2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97%,完成年初预算的100.52%,主要用于开展生态环境监测、执法和监督工作,监督管理污染防治、核与辐射安全,组织开展环境保护督查,完成环境保护目标等;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主要我单位争取到州级项目前期经费,项目经费较年初有所增加。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9483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9%,完成年初预算的89.02%,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较年初有人员调出及退休,住房公积金缴纳支出减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4000.00元,决算为32542.2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71%;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345.18元,下降6.72%。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0.00元,决算为24997.2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6.81%,完成年初预算的99.9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000.00元,决算为7545.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3.19%,完成年初预算的83.83%。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09.82元,增长0.4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455.00元,下降24.5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754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2455.00元,下降24.55%;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4000.00元,支出决算为32542.2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71%,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345.18元,下降6.72%。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0.00元,决算为24997.2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000.00元,决算为754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83%。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主要由于我单位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公务接待批次、人次均有下降。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09.82元,增长0.44%,主要原因是车辆老化运行费用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55.00元,下降24.5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754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公务接待批次、人次均有下降。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0个,累计0.0人次。
2.购置车辆0.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辆。主要用于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7.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66.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0人)。主要用于开展环境保护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0.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永仁分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55001.44元,比上年增加3414.26元,增长0.76%,主要原因是2024年缴纳的工会会费较上年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耗材费、物业管理费、水电费、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工会会费、差旅费等日常基本支出的保障。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永仁分局资产总额1058820.16元,其中,流动资产7730.16元,固定资产1051090.00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518535.20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36953.8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997.2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4997.2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4997.2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我部门为所属单位,故公开空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我部门为所属单位,故公开空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永仁分局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 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 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 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 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30003302101111
上一条: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永仁大队2024年度部门决算 |
下一条:永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5年预算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