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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仁县民政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索引号:1153232701517648x4/2025-00426 公开范围:公开 著录日期: 主题词: 文  号: 生效日期:

监督索引号53232700331401000

永仁县民政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永仁县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是主管全县民政事务、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及负责全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和殡葬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工作职责为: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2.负责全县社会组织及与党政机关脱钩后的行业协会商会的党建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推进全县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3.负责拟订社会救助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负责全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4.拟订全县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发展规划,指导开展村(居)委员会自治组织建设、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负责地名区划总体规划,提出全县行政区域发展规划意见。负责乡镇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命名、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规范全县地名(即街、路、巷、楼、门)标志的设置和管理,组织指导全县行政区域边界勘定和管理工作;

6.负责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和地方性行业标准的组织实施,统筹推进、监督管理福利机构和服务项目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孤儿、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基本生活及权益保障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各项残疾人福利工作;

7.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拟订全县殡葬事业发展规划和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经营性公墓审核报批;

8.负责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和地方性行业标准的组织实施,统筹推进、监督管理养老服务机构和服务项目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政策的组织实施;

9.负责慈善事业发展规划,进行慈善组织认定,规范慈善组织活动,指导慈善和社会捐助工作监督和指导福利彩票销售管理工作,管理和使用福彩公益金;

10.负责对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项目的居民家庭收入财产进行核对并出具报告,对核对结果有异议的进行复核并出具复核意见负责全县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认定工作,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信息比对联合机制受理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的业务咨询、来信来访和跨区域核对工作;

11.负责宣传、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州、县殡葬管理政策法规监督检查全县殡葬改革和殡葬法规的执行情况,对违反殡葬法规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加强殡葬行业干部职工队伍建设负责全县殡葬行风建设和执法工作负责殡葬用品市场检查、清理、整顿工作指导、监督各殡葬服务单位依法、规范履行职责指导红白理事会丧俗改革工作负责受理殡葬纠纷和殡葬信访案件的调查,提出处理意见;

12.负责遗体接运、火化任务提供遗体冷藏、整容化妆、悼念服务以及骨灰寄存等殡葬系列化服务宣传殡葬改革政策,引导群众树立科学、文明、健康的丧葬观念

13.负责退役军人相关事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0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社会事务和社会组织慈善管理股(社会组织党委办公室)、社会救助股、养老服务股、优抚安置股、党建办公室、永仁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永仁县殡葬服务中心、永仁县殡仪馆、永仁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一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31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26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3人,机关和事业工人2;经费自理人员0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离休0人,退休0)。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0离休0人,退休20年末遗属5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超编2辆。超编原因是:殡仪馆2辆遗体接运车未有编制。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改革创新,擦亮一老一小幸福底色。一是打造幸福·夕阳社区品牌。对全县60周岁及以上农村老年人开展拉网式排查评估,用红、黄、绿三色进行标识,建立农村老年人数据库。引入养老机构统一管理服务,搭建幸福·夕阳社区智慧养老服务平台,组建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队伍,择优选聘邻里互助员,采购配备洗衣机、护理工具箱等居家养老护理辅助用品,开展居家养老十助服务实地培训,规范优化服务流程。为偏远山区留守、失能等老年人配备智能监护设备,实现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养老的实时监护、有效预警。联合统战、工商联、团县委、妇联、红十字会等部门,组织民营企业、乡镇商会、非公经济人士、广大干部群众捐款捐物,发动青年志愿者、调解员等力量,为农村老年人提供探访关爱、精神疏导、环境卫生整治、矛盾纠纷化解、法律援助等服务。2024年底,全县选聘邻里互助员” 62名,设置村级养老管家”63名,落实智慧养老服务中心工作人员5名,三色识别出农村老年人18182人,已订购居家养老社会化服务老年人2039人,完成居家养老服务十助服务工单25262单,发放310月份居家养老服务劳务费397800.00元。接受爱心企业、爱心人士捐款176000.00元,捐赠物资价值76000.00元。二是推进幸福·朝阳社区建设。搭建未成年人信息服务监管平台,建立全县未成年人信息数据库,通过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交办的模式,为困境儿童、留守儿童、流浪乞讨暂无人监护等未成年人提供经济救助、精神关怀、临时监护、权益维护等一站式服务。将32名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基本生活保障462名家庭困难未成年人纳入城乡低保保障,累计发放孤儿补助452200.00元、低保金167800.00元。依托永仁早稻早教托育中心为31名幼儿提供低偿托育服务,为3名特殊困难儿童提供免费临时照护服务依托永行社会服务中心组织儿童关爱服务活动12场次,为240多名儿童提供课后辅导、兴趣爱好培养、心理疏导、亲情陪伴等服务。依法申请撤销不履行监护职责的2名儿童父母监护人资格,全力维护儿童权益。

2.扩围增效,兜牢困难群众民生保障底线。健全分层分类、城乡统筹的社会救助体系,建立城乡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机制,推进基本生活救助扩围增效,开展社会救助物质+服务改革试点,统筹做好困难残疾人保障、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工作,守住民生保障底线。2024年,全县累计发放各类社会救助保障资金34582800.00元,保障城乡低保对象5271人、特困供养对象642人,纳入残疾人生活补贴1370人、残疾人护理补贴1853人,临时救助困难群众339人,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93人次。

3.优化管理,增强基本社会服务能力和质效。引入国有平台公司参与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服务,推动殡葬服务机构管办分离改革。扎实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加强惠民殡葬政策落实,兑补惠民殡葬补助资金1511800.00元。实现内地居民婚姻登记省内通办,组织集体颁证服务,推动婚姻登记服务提质增效,办理结婚登记460对,离婚登记163对。加强社会组织管理,做好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年检,引导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开展乡村著名行动,完成丽江市与楚雄州、大姚县与元谋县第五轮行政区域界限联合检查。强化福利彩票销售管理,完成福利彩票销售9975200.00元。

4.拥军优抚,提升退役军人服务保障水平。完成2名符合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安置,做好18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返乡报到及适应性培训,全县新增退役军人就业47人,完成州级下达任务数的112.00%。发放2023年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344300.00元,发放优抚对象生活定补、困难退役军人补助、两援民工补助等7373000.00元,代缴伤残军人职工医保61900.00元,解决优抚对象医疗救助194700.00元。春节”“八一期间走访慰问驻永部队官兵、重点优抚对象、军转干部、三属、最美退役军人、部分现役军人家属等1565人次335000.00元,送达现役军人立功喜报58人次。走访州级爱国拥军志愿服务单位”12家,慰问边海防官兵家属28人,协调解决8名现役军人子女入学问题。组织开展清明祭扫、“9·30”烈士纪念日活动以及老兵宣讲英烈故事进学校活动,永仁烈士陵园接待祭扫2130人次,组织烈士亲属外出祭扫412人。

5.强基固本,夯实民政、退役军人事业发展基础。争取中央、省州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和招商银行捐赠资金740.9万元,实施宜就镇农村区域养老服务中心、100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幸福里·夕阳社区智慧养老服务中心、莲池乡查利么村老年幸福食堂等项目建设。推进永仁城市公益性公墓项目建设,实施永仁烈士陵园提升改造,推进永仁县烈士陵园铁道兵陈列室陈布展、智慧化建设,收集相关文物和文史资料380多件(份)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永仁县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永仁县民政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54052488.0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4052488.08,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含教育收费);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234241.79元,增长6.3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234241.79元,增长6.36%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收入增加的原因是:财政加大了对养老服务项目资金投入力度。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永仁县民政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54904488.08。其中:基本支出5066799.46,占总支出的9.23%;项目支出49837688.62,占总支出的90.7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698574.93元,下降3.00%。其中:基本支出减少99115.18元,下降1.92%;项目支出减少1599459.75元,下降3.1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支付了2022年未支付的项目资金,导致年度资金支出过大,而本年为正常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永仁县民政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066799.46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607344.05元,占基本支出的90.9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59455.41元,占基本支出的9.0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永仁县民政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9837688.62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1282920.00

非基本建设项目经费48554768.62元,主要用于民生保障,养老、殡葬基础设施建设。

基本建设项目经费1282920.00元,主要用于烈士陵园提升改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永仁县民政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4030524.0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41%。与上年相比增加590730.73元,增长1.11%完成年初预算的156.4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3250770.7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8.56%完成年初预算的156.57%主要用于民政管理事务支出4629621.29元,抚恤支出4177072.28元,退役安置支出66611.69元,社会福利支出7489625.00元,残疾人事业支出3259160.00元,最低生活保障支出22333963.00元,临时救助支出1612050.00元、特困供养支出8637693.00元,其他生活救助支出54029.60元,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支出28200.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原退役军人事务局8月中旬并入我单位,资金指标并入我单位,但年初预算无法并入。

9.卫生健康(类)支出472304.35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7%,完成年初预算的205.59%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等医疗保险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原退役军人事务局8月中旬并入我单位,资金指标并入我单位,但年初预算数无法并入。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07449.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7%,完成年初预算的104.90%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原退役军人事务局并入我单位后人员增加,造成住房公积金缴费金额增加。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3000.00元,决算为55902.0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73%;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0808.18元,下降16.2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7000.00,决算为45700.06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1.75%,完成年初预算的97.2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000.00,决算为10202.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8.25%,完成年初预算的63.76%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1773.18元,下降20.4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965.00元,增长10.4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020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965.00元,增长10.45%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5902.06,支出决算为55902.06,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0808.18元,下降16.2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45700.06,决算为45700.06,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0202.00,决算为10202.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执行精准。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1773.18,下降20.4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965.00,增10.4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020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965.00元,增长10.45%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进一步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故比上年支出有所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民政、退军事务殡葬运行相关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3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开展检查、督察民政和退役工作,产生的接待12批次及60人次;各县民政、退军部门之间业务交流学习产生的接待5批次及58次;乡镇和村委会到单位汇报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3批次及18人次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永仁县民政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59455.41比上年增加93644.60,增长25.60%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合并,8月底原退役军人事务局公用经费指标并入我单位核算。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92431.00元,水费6750.00元,电费9300元,邮电费1000.00元,差旅费34728.50元,会议费2353.00元,培训费71.85元,公务接待费10202.00元,劳务费56000.00元,工会经费38387.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700.06元,其他交通费用152932.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6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永仁县民政局资产总额12026302.98元,其中,流动资产6027689.33元,固定资产5997016.65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1597.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631500.87,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73344.03。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5700.06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45700.06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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