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永仁县委政法委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中共永仁县委政法委2026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中共永仁县委政法委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中共永仁县委政法委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支出中期规划预算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中国共产党永仁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是中共永仁县委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对全县政法工作研究提出全局性部署,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分析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形势,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综治维稳工作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安全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实施工作;组织开展政法领域的调查研究,研究拟定政法工作相关政策措施,及时向县委提出建议;掌握和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协调政法部门媒体网络宣传工作,指导政法部门做好涉及政法工作的重大宣传工作;监督和支持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研究和协调重大、疑难案件,督促和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组织研究和统筹协调政法改革中的有关重大问题,深化政法改革;指导推动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代管县法学会;完成上级党委政法委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平安建设股、依法治县股、社区矫正管理股(永仁县社区矫正管理局)、公共法律服务股、行政复议与应诉股、执法监督股、新闻宣传与信息化室、政工室。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5年以来,永仁县政法工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考察云南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为根本,从严从实从细做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各项工作。综治中心建设跑出“永仁速度”,基层治理效能显著增强,“零命案”成果持续巩固。平安法治“双领先”,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位居全省第8名、全州第1名;法治建设群众满意度位居全省第1位,获得永仁县作风革命效能先进集体表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6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5年12月,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实有编制11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工勤人员编制2人,事业编制5人。在职实有17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7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919,245.64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869,245.64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50,000.00元。
与上年3,684,002.87元对比增加235,242.77元,增长6.3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导致相关人员经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869,245.64元,其中:本年收入3,869,245.64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869,245.64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3,684,002.87元相比增加155,242.77元,增长4.2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导致相关人员经费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919,245.64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869,245.64元,其中:基本支出3,639,245.64元,与上年3,464,002.87元相比增加175,242.77元,增长5.06%,主要原因是部门人员增加相应增加了工资福利支出;项目支出230,000.00元,与上年220,000.00元对比增加10,000.00元,增长4.55%,主要原因是较上年增加秩序维护资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一)2013101行政运行:金额为2,328,698.13元,主要用于保障中共永仁县委政法委机关日常运转,包括行政人员的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等人员经费支出;还涵盖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以维持单位日常行政事务的正常开展。
(二)2013150事业运行:金额为590,936.05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以及单位日常运转公用经费。
(三)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金额为91,461.60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退休费89,061.60元以及退休公用经费2,400.00元,保障离退休人员的生活和相关活动开展。
(四)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金额为318,752.49元,主要用于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用,为工作人员退休后的生活提供保障。
(五)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金额为82,626.72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工作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为工作人员提供基本医疗保障。
(六)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金额为29,626.51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保障事业单位人员的医疗权益。
(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金额为80,328.51元,主要用于公务员的医疗费用补助,提高公务员的医疗保障水平。
(八)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金额为5,880.00元,主要用于其他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相关的支出,如补充医疗保障等。
(九)2210201住房公积金:金额为242,376.36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帮助职工解决住房相关问题。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6,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6,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共永仁县委政法委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9,000.00元,较上年减少2,000.00元,下降4.88%,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中共永仁县委政法委2026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对比无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中共永仁县委政法委202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4,000.00元,较上年减少2,000.00元,下降12.5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4次,共计接待210人次。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要求,严控“三公”经费支出范围和标准,是厉行节约常态化管理作用的结果。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中共永仁县委政法委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5,000.00元,较上年对比无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000.00元,较上年对比无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的原因是:本年度公务用车编制数、实有数及车辆使用频次与上年度保持一致,未新增或报废公务用车,同时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合理控制燃油、维修、保险等费用支出,因此该项费用预算与上年持平。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项目一:未成年人司法项目工作经费
(一)项目名称:
未成年人司法项目工作经费
(二)立项依据:
为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良好环境,构建多方协作的未成年人保护机制和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体系,进一步有效预防和减少全县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特设立本项目。
(三)项目实施单位:
中共永仁县委政法委
(四)项目基本概况:
该项目致力于通过整合各方资源,加强对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的支持。通过开展相关工作,为未成年人提供更好地司法环境,保障其合法权益,促进其健康成长,同时降低全县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率。
(五)项目实施内容:
聘请“五老”(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和“合适成年人”参与未成年人司法工作,为涉罪未成年人提供心理疏导、法律援助等服务,保障相关工作人员报酬,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组织开展与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相关的宣传、培训活动,提高社会对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关注度和认知度。
(六)资金安排情况:项目预算资金30,000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其中30,000元用于支付聘请“五老”和“合适成年人”的劳务费用。
(七)项目实施计划:
第一季度:完成“五老”和“合适成年人”的招募、筛选和培训工作,确定人员名单并签订相关协议。
第二季度:正式开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相关工作,安排“五老”和“合适成年人”参与涉罪未成年人案件处理,进行跟踪服务。
第三季度:对项目进行中期评估,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工作方案,确保工作有效推进。
第四季度:总结全年工作,评估项目效果,整理相关资料,为下一年度工作提供经验。
(八)项目实施绩效:
产出指标:保障相关工作人员报酬人数达到5人;经济成本指标控制在12000元/年。
效益指标:涉罪未成年人案件同比下降率≥60%。
满意度指标:社会公众满意度≥90%。
项目二:综治维稳、平安建设及反邪教工作经费
(一)项目名称:
综治维稳、平安建设及反邪教工作经费
(二)立项依据:
永仁县政法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全县工作大局,为消除影响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隐患点、突破市域社会治理创新难点、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特设立该项目以保障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综治维稳、平安建设及反邪教等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项目实施单位:
中共永仁县委政法委
(四)项目基本概况:
该项目旨在全面推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综治维稳、平安建设及反邪教工作,通过开展一系列工作,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五)项目实施内容:
开展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综治维稳、平安建设及反邪教等宣传工作,印刷宣传材料,如综治维稳宣传材料30000册、普法强基宣传材料20000册、平安建设宣传材料20000册等,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和防范意识。
组织综治维稳业务培训,培训人数不少于400人,推广应用全省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提升工作的成功经验和做法。
聘请综治维稳、平安建设及反邪教工作相关人员3人,协助开展各项工作。
(六)资金安排情况:
项目预算资金200,000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其中办公费60,000元、印刷费60,000元、邮电费26,000元、培训费24,000元、劳务费30,000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第一季度:制定项目年度计划,明确各项工作任务和目标,确定宣传材料印刷内容和培训计划。
第二季度:开展宣传材料印刷工作,组织部分综治维稳业务培训,启动聘请相关人员工作。
第三季度:持续推进宣传和培训工作,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工作重点,确保各项工作按计划进行。
第四季度:总结全年工作,评估项目效果,对各项工作进行全面梳理,为下一年度工作做好准备。
(八)项目实施绩效:
产出指标:综治维稳印刷宣传材料30000册、综治维稳业务培训≥400人、普法强基印刷宣传材料20000册、平安建设印刷宣传材料20000册、聘请综治维稳、平安建设及反邪教工作人员3人;经济成本指标控制在90000元。
效益指标:安全隐患事件同比下降≥60%、刑事发案率同比下降率≥60%、保障综治维稳、平安建设及反邪教等工作正常开展及完成。
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90%。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3.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4.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5.“三公”经费:是指政府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7.政府购买服务: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共永仁县委政法委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572,580.86元,与上年503,498.02元对比增加69,082.84元,增长13.72%。主要原因分析如下:
1.30201办公费2026年办公费支出为87,400.00元,2025年为23,500.00元,增加了63,900.00元。这主要是因为2026年业务量增大,日常办公文件、资料处理需求增多,同时受物价上涨影响,办公耗材、打印设备维护等成本上升,导致办公费大幅增加。
2.30202印刷费2026年印刷费为60,000.00元,2025年为60,000.00元,与上年持平。本年度综治维稳、平安建设及普法等工作宣传材料印刷量与上年保持一致,因此印刷费无明显变化。
3.30205水费2026年水费支出1,000.00元,2025年为1,000.00元,与上年持平。办公场所用水情况及费用统计方式未发生明显变化,水费支出保持稳定。
4.30206电费2026年电费支出10,000.00元,2025年为10,000.00元,与上年持平。办公设备数量、用电时长及电价水平未发生显著变化,电费支出保持稳定。
5.30207邮电费2026年邮电费为26,000.00元,2025年为26,000.00元,与上年持平。工作沟通交流频次及邮寄文件、电话通信等业务量与上年一致,邮电费无明显变化。
6.30211差旅费2026年差旅费支出为11,000.00元,2025年为45,000.00元,减少了34,000.00元。这主要是因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大力推行视频会议和线上办公,减少了不必要的外出调研、培训及交流活动,有效压缩了差旅支出。
7.30216培训费2026年培训费为24,000.00元,2025年为24,000.00元,与上年持平。本年度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的培训计划及规模与上年保持一致,培训费用无明显变化。
8.30217公务接待费2026年公务接待费为14,000.00元,2025年为16,000.00元,减少了2,000.00元。这是因为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和频次,大力精简不必要的接待活动,导致公务接待费相应下降。
9.30226劳务费2026年劳务费支出118,000.00元,2025年为90,000.00元,增加了28,000.00元。2026年综治维稳、平安建设及未成年人司法项目等工作任务加重,需通过购买服务方式补充人员力量,以保障各项重点工作顺利推进,导致劳务费用有所增加。
10.30228工会经费2026年工会经费为39,080.86元,2025年为30,593.96元,增加了8,486.90元。这主要是由于人员工资基数调整及工会会费计提标准变化,导致工会经费计提基数增大,支出相应增加。
11.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6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75,000.00元,2025年为25,000.00元,增加了50,000.00元。本年度承担的重点专项工作增多,公务出行频次和里程增加,导致燃油、维修等费用相应大幅增长。
12.30239其他交通费用2026年其他交通费用为122,100.00元,2025年为122,100.00元,与上年持平。行政人员公务交通补贴标准及发放范围未发生变化,因此其他交通费用支出保持稳定。
13.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026年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为35,000.00元,2025年为0元,增加了35,0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信息化设备运维、网络安全防护等新增工作需求,提升机关运行效能,属于新增的必要支出项目。
(三)委托业务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共永仁县委政法委2026年委托业务费安排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本单位无此项工作经费。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中共永仁县委政法委资产总额1,354,787.80元,其中,流动资产151,201.98元,固定资产1,100,252.3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03,333.43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30,742.75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87,884.6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5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6年1月资产月报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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